好吧,你们赢了

时事   2025-01-14 17:26   北京  

亢树家的案子,本公号多次发文:看了鞍山这个案件,发现“投资不过山海关” 还是有一定道理的3000万“不当得利”政府退不退,看检察机关的了最高检这场新闻发布会,会给鞍山离谱行政案件带来转机吗?再一次“程序空转”,公正真的没希望了?吁请最高司法机关依法监督本案辽宁这起行政诉讼案件,成了扎在心里的一根刺。这是最新进展。


只要人活着,宪法意义上的公民申诉权就一直在。但这么多法定程序什么都没改变,谁还会对改变抱一丝奢望?


亢树家说,从一审、二审、再审到申请检察监督,一路走下来,他碰到很多有良知的司法人员,但在权力面前难有作为。这是体制原因,不怪个人。 


多个法律程序,每次理由不一样,但结论从未改变,就是政府有理,他没理。


真的是他没理吗?


本来,他可以不趟这浑水。2010年,辽宁省政府经贸代表团赴香港招商,他不知情也没想去,“你是鞍山人,希望能支持家乡建设发展”的“感情牌”,让他难以拒绝。


香港招商会上政府和他谈的,就是鼎龙花园项目,土地价格1500元/平方米。




到土地摘牌时,土地价格成了2000元/平方米。多出的500元/平方米是什么,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文件也说清了,是营城子公园建设资金。




怎么从1500元到的2000元,参与招商和土地出让的政府官员出了证言。


接下来的问题是:对于亢树家来说,建公园是权利还是义务?主要是权利。


 亢树家通过土地出让拿到的地块,之前是垃圾场和刑场,土地价值有限;通过代建公园拿到一定利润,是政府对他所做的一种补偿。


网上有关于这个公园的后续建设信息,政府共投入1.6亿元,承建者的利润想必可观。而根据政府之前允诺,这笔利润,本是属于亢树家的。


合同写的让他建,他也为此交了钱,最终却把项目给了别人,这种情况下将钱返还,不是不言而喻的道理吗?不应是最朴素的认知吗? 


是非如此明确的案件,却一次次程序空转,毫无任何改变。这个案子不是特例,很多行政诉讼案件难逃如此命运。既然办案机关没有勇气与权力叫板,把行政诉讼取消,至少可以避免当事人诉累。


最高法院将再审审查权限“下放”给被监督对象辽宁高院,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不支持监督决定不做复查,都阻碍了公正实现。


本想为家乡做点贡献,结果被搞得灰头土脸,亢树家的遭遇让人心凉,也破坏当地投资环境。辽宁省两会即将召开,这案子可以作为当地投资环境、法治环境的样本,供代表委员研讨。


从结果看,这案子,似乎是当地政府赢了。


但它真的赢了吗?



明言法事
法眼看社会,明辨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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