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建联是否嫖娼,不是也不能成为“秘密”

时事   2024-10-20 18:34   北京  


关于篮球远动员易建联疑似嫖娼,前两天本公号发过一篇文章(易建联嫖娼真假,今天应有定论)。当时距离爆炸信息发布过去了24小时,和网友和媒体“热心”相比,易建联方面和警方均“按兵不动”。我的判断的是,当天应该会有回应。


作出判断的依据之一,是基于对阿联操守的信任。如果是被陷害,他没有理由沉默。


作出判断的另一个理由,则是对警方调查效率的信任。这种案件,调查起来并不复杂,问问当事人,调调监控,事实也就清楚了。


但我的判断错了。现在,距离当事人爆料过去了三天多,该回应的两方,仍未有任何回应。


易建联方面不回应,恐怕说明了一点:爆料是真的。 


警方不回应,应该不是因为事实没查清,而是因为事关易建联。作为篮球成就仅次于姚明的“国内第二人”、曾经的中国奥运代表团旗手、中国篮球最后一面大旗、地方政协委员,易建联一直以正面形象示人。这样一个人形象“轰然倒塌”,敏感程度不一般,是否处罚、处罚是否公布、何时公布,或需更高层决断。



事发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对媒体采访的回应,可以佐证上述判断。


“因为工作涉密的”,所以,不告诉“有没有对此事展开调查”,这么回应没问题。但不告知应该是暂时的,而不能是永久的。也就是说,易建联是否嫖娼,终究要有个说法,而不能成为秘密。


嫖娼涉及个人隐私,如果犯案的是普通人,没必要也不应该“广而告之”。


哪怕是易建联犯案,但假使不是因为有人公开爆料,而是警方通过例行检查等其他途径发现,此时“私下”处罚不公开,我也认可。


但这次不一样。事情发展到现在,它已经不是一起简单治安案件,更不是单纯涉运动员“桃色新闻”,而是事关法律能否得到执行的大事。


说得更明确一点,就是:嫖娼是违法行为,执法机关有责任让公众看到,一个人过去的光环,能否让他逍遥法外。


公开不可避免会涉及隐私,但这是公众人物必须承受的代价。据统计,即便已经退役,易建联每年代言费仍高达数千万元。“欲戴其冠,必承其重”,当隐私权和公共利益冲突时,前者应“让路”。


易建联是否嫖娼?如果是,是否受到处罚、受到怎样处罚?对此,他和他的团队可以不说,但警方必须说,越早越好。


最后要说的是,我认为警方应公开案情,并不是希望阿联“有事”,我更希望警方通报他是被陷害的。当然,这方面通报,也是越快越好。


明言法事
法眼看社会,明辨是与非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