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75岁的退休干部马树山因为举报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迁西县委书记李某等人被迁西县检察院指控犯有诬告陷害罪、诽谤罪,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
1月15日,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做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
1月16日,迁西县人民法院做出《刑事裁定书》(【2024】冀0227刑初1号),准许迁西县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
对于马树山老人及其家人来说,这是一个好的结果。但公众的疑问却挥之不去:刑事立案、批捕、起诉,法律都有严格、明确的条件。既然“不存在犯罪事实”,马树山老人是怎么被关进去,并一路走到被判刑的边缘?
下面是《经济观察报》梳理的案件时间线:
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向迁西县公安局报警,称收到多位工作人员转交的挂号信件,信件主要内容是反映李某及迁西县委组织部长郑某在人事任用问题上的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以及城区主街道亮化工程的事项等等。这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
2023年12月8日中午, 马树山在其家中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次日被刑事拘留。
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5天之后,即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迁西县检察院指控马树山的罪名已增加到两项:其一,诬告陷害罪;其二,诽谤罪。
从公安接到办案到检察院起诉,不到一个月。5天审查起诉期限,包含了周末和元旦放假的3天。
感觉有一只无形的手、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推着案件往前走,让一个“不存在犯罪事实”的案件屡屡“闯关”成功。至于神秘力量的来源,很多人猜测来自权力的授意,我倒觉得也不排除有人自觉“为领导分忧”的可能。
谁让一个“不存在犯罪事实”的老人差一点入狱 ?这个问题不搞清,下一个“马树山”未必有这一次的幸运。
案件最终反转,舆论起了重大甚至决定性作用,其中最早报道、持续关注的《经济观察报》居功至伟。该报由济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这让我想起另一家山东媒体,台长自诩“从不做跨省舆论监督” 的山东电视台。不知道唐山这起案件,对这位台长能否有所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