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查房,建议不硬刚

时事   社会   2024-02-03 15:44   北京  

这两天,一位实习律师因让深夜查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被强制带走事件被广泛关注。山东菏泽警方已对涉事警察和辅警作出处理。


有朋友问我:碰到这种事儿,怎么做才对?


对与错不好说,更多是利弊考量。利弊,又分对社会的和对个人的。拿这次实习律师来说,在法律上,他是对的,警察执法必须出示证件;从事件影响看,他的抗争、曝光,不仅推动了当地执法规范,甚至可能在更大范围内产生促进作用。在社会层面,他做的无疑是对的。他是值得尊敬的勇士。


但他的讲述看,他个人付出了一定代价,甚至,没有付出更大代价,也有一定侥幸成分。下面是他所发文章的截图:


“一名编号为 X 的人员带头,与几名同行者将我反铐在了墙边。在室外零下二度,我只穿单衣的情况下,他们将我一路推搡至幸福街派出所。”这是他为较真付出的代价。


“我被放出来的原因是因为只有两名警察值班,其中一名警察在我要求出具警察证后,气急败坏地表示忘在了家里,由于无法确认他身份,另一名警察遂暂时让我回去,等之后再补笔录。”他认为因为这个原因放他出来很“荒谬”,但这恰恰是他没有继续被留置、没有付出更大代价的侥幸因素。


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机会,不知道他会如何选择。但如果问他父母,老人恐怕不会希望他较真。


上面这位青年叫孙志刚,2003年在收容遣送站被打死,直接推动了《收容遣送条例》废止,促进社会进步的意义是巨大的。


孙志刚是家乡第一个大学生,但他的父亲接受采访称,很后悔供他读大学,“如果没有读过书,不认死理,也许他也就不会死。”


和社会进步相比,家人更在乎的是亲人的安危。之所以提孙志刚的事儿是想说明:个人付出代价推动社会进步,这样的人是勇士,从社会进步角度,这样的人越多越好。但有时个人代价不可控,本人和家庭难以承受。面对如此现实,如果自己做不到、也不希望亲人当勇士,也就别号召别人那么做。


深夜碰到查房,执法者没有主动出示证件,要求、提醒出示并无问题,但对方如果仍不出示,恐怕不宜继续硬刚。


 "你狂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们出示证件?""我们穿这身衣服就是有资格强制检查你。"如果碰到的是这种认知的执法者,硬刚并不解决问题,只会让自己陷于危险境地。


 一定有人认为,这是我在为自己胆小怕事找的借口。并不否认有这方面的因素,但与之相比,这更是一种避免更大伤害的策略。而且,暂时妥协,事后仍有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机会。


不想就这个问题与人辩论,想辩论的人不妨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面临如此处境的是你的亲人,你是希望他一直硬刚下去还是暂时妥协?


当然,作为公民,最希望的是执法越来越规范,永远不碰上这样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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