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已到崩溃边缘

时事   2024-08-22 07:04   北京  

关于鞍山一起行政案件,红星新闻等媒体刊发报道,本公号也多次发文:看了鞍山这个案件,发现“投资不过山海关” 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3000万“不当得利”政府退不退,看检察机关的了 最高检这场新闻发布会,会给鞍山离谱行政案件带来转机吗? 再一次“程序空转”,公正真的没希望了?


当事人是一名华侨,2010年辽宁省鞍山市政府香港招商会上与政府谈妥,来鞍山投资。2011年土地出让,他交到政府账上的钱,除了土地出让金,还有3000多万元是代建公园的保证金。


关于这3000多万的性质,土地出让合同、政府会议纪要、经办此事的政府官员证言等,证明得明明白白。但最终,公园没让他代建,而是给了别人。


需要说明的是,代建公园不只是他的义务,也(更)是权利。他通过土地出让拿到的地块,之前是垃圾场和刑场,土地价值有限;通过代建公园拿到一定利润,是政府对他所做的一种补偿。


网上有关于该公园的后续建设信息,政府共投入1.6亿元,承建者的利润想必可观。而根据政府之前允诺,这笔利润,本是属于他的。


承诺让他建,他也为此交了钱,最终却把项目给了别人,这种情况下政府将钱返还给他,不是不言而喻的道理 、对公平的最朴素认知吗?


但这笔钱,政府不退;行政诉讼,两审法院均不支持,申请再审无果。据当事人说,两审诉讼中,私下交流中,承办法官“站在我这边”,但结果无一不是判他败诉。 


去年9月,他向辽宁省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时,案件已经走了几年。我发现,多年备受煎熬的当事人,并未像其他遭遇同样情况的人那样心灰意冷,对结果仍抱有信心。这让人欣慰。


这一年,他也确实一度看到希望。案件主办人很负责,依职权调取了一些指向监督的证据。再有,案件被媒体报道,检察长很重视,接见了他,并作出令他相对乐观的表态。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检察机关于今年6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据当事人说,在七室负责人向他宣布不支持监督的结果时,他当场和对方吵起来,立马开车返回住地鞍山,准备进京申诉。就在返程途中,他接到十室负责人电话,请他回检察院,说案件仍有转机。


自此,案件又回到十室。据当事人说,十室认为应该监督,七室坚持不抗诉,哪个部门对,需领导定夺。当事人不懂法律,上述信息未必完全准确,但基本事实应该没大的出入。理论上,如果省检发现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有错误,撤销它重新作出决定,是可能的。


他不时和十室负责人沟通,提出召开听证会等要求。事实上,在省检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前,他也曾提出开听证会的要求,但未获认可。这次,仍未得到回应。


这段时间,当事人给我发信息的频率明显密起来,有些是专门发给我的,也有发给省检同志后转发我的。我能从他与对方交流时日渐不客气的语气中,读出他的不满。这是我担心的事情。


本来,他拿到省检决定书时就想来北京申诉,是我劝他等一等。一则因为省检的一些同志还在努力,等下结果,也不差这几天。再就是,行政诉讼案件检察监督,没有上级机关的复查程序,他的申诉未必能得到受理,身体不好走路困难的他,有可能白跑一趟。


这几天,从他的微信中,我意识到他情绪的变化,感觉已到崩溃边缘。为此,当他再次提出想来北京申诉时,我没有阻拦。


一趟北京,到最高检,到国家信访局,把诉求说说,虽然仍然未必有效果,但有了新希望,也许可以让接近爆发的情绪暂时平复。


至于以后,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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