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与命运:
从斯宾诺莎、尼采到德勒兹的哲学轨迹
摘 要: 尼采在给好友欧维贝克的信中对斯宾诺莎的哲学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自己和斯宾诺莎在哲学上有着惊人的共识,即都将知识看成是情感(或力量意志)的一种具体表现。但是,尼采在后来的著作中对斯宾诺莎哲学的批评越来越多,以至于最后变成了基本否定。尼采对斯宾诺莎哲学的这种前后相反的态度根植于斯宾诺莎哲学本身的内在张力。一方面,斯宾诺莎肯定了包括人在内的一切自然事物(也就是有限样态)都有一种自我保存的欲求,并为此尽可能地追求力量,而知识或观念本身就体现了这种自我保存的欲求。就这方面来说,斯宾诺莎的哲学是一种反目的论的“存在动力学”。另一方面,斯宾诺莎又认为人的理性才是这种欲求的最高原则和终极目的,这等于是又预设了一种新的目的论,退回到了他所反对的传统理性主义形而上学的立场。尼采最初只看到了斯宾诺莎哲学的反目的论的一面,所以对他高度评价;但随着理解的深入,他越来越不能接受斯宾诺莎哲学的理性主义和目的论的一面。对于尼采与斯宾诺莎在哲学上的这种复杂关系,德勒兹选择性地淡化和忽略了二者的分歧,而是更强调他们的一致性,认为他们的哲学都属于由中世纪经院哲学家邓斯·司各脱所开启的“存在的单义性”和“内在性”哲学的传统。
作 者: 吴增定,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研究员、哲学系教授
责备的资格:从虚伪谈起
摘 要: 处于社会交往中的个体承载着规范性的期待和要求,如果这种要求遭遇挫败就会有一种自然的反应即来自他人或自我的责备。无论什么样的责备都带有一定程度的“刺痛”,因此责备的合适性理应受到重视。对于责备合适性的探讨离不开责备的资格问题,尤其是其中最核心的一个资格——不虚伪条件。不虚伪条件有三种解释进路:平等性解释、道德优越性解释、严肃性解释。最终看来,严肃性解释方案能给出较圆满的回答。该方案认为,如果一个人对于规范性要求及其背后的价值缺乏严肃对待或承诺,就会失去责备的资格。自我苛刻者不会丧失资格,但虚伪责备者会缺失资格。此外,对于虚伪责备者来说,通过自我责备可以恢复责备他人的资格。也正是在自我责备中,规范性价值重新获得主体的认可和追寻。
作 者: 王 聚,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
科举社会视域下宋代世家发家故事发覆
——以浦城章氏家族为例
摘 要: 浦城章氏家族发家故事表面看是表彰大义活全城的练夫人,实则是神圣化家族发家史,服务于凝聚和壮大宗族的实际需要,蕴含着为宗族跻身和立足世代官宦家族寻求天命依据、增强宗族神圣性的意图。浦城章氏家族发家故事为文人广泛记载和传播,是宋代科举社会“科名前定”论的表达和宣扬。科名前定故事流行于宋代,缘于其对科举社会矛盾有所纾解。宋代世家发家故事所宣扬的社会观念,其所以能够形成并为社会大众广泛接受,无疑受神道设教等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
作 者: 王善军,西北大学宋辽金史研究院暨历史学院教授;崔丽芳,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
清代浙南山地开发中的制度创设与自发秩序
——以青田钟氏百年讼案
和吴楚椿“风俗观”为线索
摘 要: 浙南青田县是明末清初受战乱荼毒最深的地区之一。战事结束以后,被视为农业“最后边疆”的山地逐渐得到开发。随着移民长时期的大规模进入,出现了一个垦殖的高潮。康熙五十六年,畲民钟世福来到青田县高斜村,加入垦荒大军,其后代卷入了长达百余年的诉讼。乾隆三十八年莅任县令的吴楚椿所著《风俗》诸篇,描画了山地开发阶段诉讼蜂起、暴力丛生的历史图景。以钟氏讼案为经,吴氏风俗观为纬,可以再现浙南山地开发的历史进程,并揭示乡民的制度创新和自发秩序的生成。
作 者: 李世众,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中国古代小说“观画”批评及其理论价值
摘 要: “观画”活动伴随“绘画”创作而生。所谓“观画”,意为观看或观赏绘画,既包括观看绘画之形美,又包括观赏绘画之功能神韵,由此生发出“如画”“似真”“若活”等审美体验。宋代以来,随着“观画”活动的进一步普及,许多文人将诗文“观画”批评引入小说批评,并以各种“观画”评语赞美小说作者以画为稗的“画家笔意”和“巧艺”,或赞赏小说文本的“画境感”及其“妙感”。相比而言,小说“观画”批评更加重视小说叙事写人之画法、画理评说,尤其是其“如画”美感评说不再仅仅指向相对表象化的“形美”,而更多地指向内在灵动的“神韵美”。对其进行梳理和探究,有助于当今中国式叙事学、写人学以及审美诗学、审美文化学以及意义学等现代理论方法的建构,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
作 者: 李桂奎,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授;侯小丽,山东大学文学院博士生
框架与格套:中晚明“市民文学”学说重审
摘 要: 论及明中后期的文艺发展,学人喜用市民文学之兴起概括其大致。此一学说的建立与完善,往往建立在特定的社会基础上,特别是商业发展与商人地位的提升。二者虽在晚明时期呈现迥异面貌,但我们不宜对其“转型”色彩过高估量。在考察有关商人的言行时,我们于身份属性外,更应首先关注其作为“人”的基本诉求与需要,且应对其理想诉求与现实需要有全面之认识及客观之审视。有关商人/商业的评价既有不同,对市民文学的认识自然应随之调整。实则有关市民/市民文学的界定本就多存分歧与尴尬,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学人将这套学说引入文艺研究领域仅是简单嫁接,缺少必要的理论意识,以致其始终未有完善体系。由于种种“先入之见”的制约,市民文学理论无论是在考察文学现象,还是在描述文学历史和揭示文学规律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亟待深入反思。
作 者: 王 逊,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
民生民主:
民生与民主的会通形式及其发展完型
摘 要: 作为民生与民主会通的最新形式,民生民主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依法有序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原则,推进民生与民主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实现以民生促民主和以民主促民生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民生福祉和民主效能的一种民主形态。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语境下,民生民主不仅是民主理念在民生领域的细化落实与先行探索,更是中国式民主深入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与撬动杠杆。从解释遗阙到理论出场,民生民主在理论层面的逻辑化和体系化水平持续提升,日益成为中国特色政治学的一个标识性概念;从自发生长到自觉推进,民生民主在实践发展中遵循增量民主逻辑,具有重要的先行价值和示范效应。坚持从实求知,以全过程先行的实践示范撬动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纵深发展,是民生民主实践发展与理论完型的必由之路。
作 者: 张明军,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李天云,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
作为“生产者”的“人民”:
美国民粹主义运动的生产主义话语探析
摘 要: 由于生产主义对美国身份和国族精神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一带有天然道德属性的话语便成为美国民粹主义中常见的元素。生产主义话语以不同的生产者形象塑造民粹主义的核心概念“人民”,促成了特定历史情境下不同的政治气候和政策导向,并从三个层面塑造了美国民粹主义的基本特性:一是以“寄生虫”形象为美国民粹主义定义了“谁是敌人”,从而确立了它们或左或右的基本类型;二是使得美国民粹主义运动带有明显的农村性质,造成美国农村的身份政治化;三是为美国民粹主义将新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结合提供了接口。生产主义话语和民粹主义的结合促使原本具有平等主义倾向的美国民粹主义逐渐右转,加剧美国社会隔阂的同时又增加了国际秩序的不稳定性。
作 者: 郑 端,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助理教授
数字经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
基于微观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摘 要: 全面提振消费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引领。数字经济催生了一系列新的消费业态和消费场景,成为拉动居民消费的重要契机。综合利用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和微观家庭追踪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数字经济显著提升了居民消费支出,助推消费结构升级,使得基础型消费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型消费转变。数字经济对不同区域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存在显著差异,相比东部地区,数字经济对中西部地区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更大。影响机制表明,数字经济通过提高网络购物便利性、缓解流动性约束、提升创业活跃度和非农就业等三方面提升了居民的消费水平。研究结论为理解数字经济如何推动消费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为政府制定和完善消费刺激政策提供了一定参考和借鉴。
作 者: 纪园园,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数量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 敏,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物流经济与统计系讲师;王永水(通讯作者),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人工智能对科技创新质量的影响:
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证据
摘 要: 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为中国改变科技创新“量高质低”的局面创造了可能。使用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的研究结果表明,人工智能有利于科技创新质量的提升。即使在使用替代变量和工具变量之后,这一结论仍然稳健。机制分析发现,人工智能通过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影响科技创新质量:前者是指人工智能有利于企业增加产出规模和研发投入规模,后者是指人工智能有利于企业优化要素结构和员工结构。异质性分析发现,人工智能对科技创新质量的积极影响在非国有企业、非高科技企业、大中型企业的表现尤为突出。这意味着,促进人工智能在这些企业的应用将有良好的创新绩效。门槛模型分析发现,人工智能对科技创新质量的促进作用边际递减。换言之,企业对人工智能的应用并不是多多益善,而可能存在合理的区间。
作 者: 李 猛,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教授;李 涵,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硕士生
社区福利治理的创新发展:
以成都市为例
摘 要: 社区福利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社区治理的创新实践领域。从我国当前社区福利实际情况看,社区福利治理主要包含社区福利项目递送、社区福利资金募集和社区福利设施营造三个方面。通过对成都市社区福利治理的调研考察和文献梳理,结合对成都市13个社区内社区工作人员与居民的深度访谈,研究结果表明,成都市社区福利治理有着创新性的先进经验,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资金可持续性不足、社区福利设施普遍较为欠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福利治理的程度和积极性不高、社区工作人员负担较重等。为此,需要从社区福利治理的主体及其结构、社区福利治理的服务对象、社区福利治理的制度创新几个方面着手,规范社区福利治理主体的权责范围,加强党委领导,理顺社区福利治理的“横纵”关系,逐步提高社区福利治理水平,增加社区福利的财政资金支持,明确社区保障基金归属。
作 者: 韩克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秦 嘉,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生
工作单位、收入水平与母职惩罚:
基于上海调查的经验证据
摘 要: 母职惩罚的存在降低了职场女性的生育意愿,在当前低生育率背景下是尤为值得关注的重要社会性议题。以职业中断为母职惩罚的衡量指标,利用上海问卷调查数据对母职惩罚影响因素进行的考察发现:能否逃脱母职惩罚主要与女性在哪里工作及其收入水平有关。具体而言,就职于公共部门、家庭收入水平较高的女性,遭受母职惩罚的风险会显著降低。不同代际的回归结果表明,青年一代可能遭受了更大程度的就业歧视,从而导致其遭受母职惩罚的概率增加。进一步分析的结果表明,高教育程度的女性就职于公共部门的可能性更大,家庭收入水平也较高,从而遭受职业中断的风险降低,说明中国存在一定程度的高等教育溢价;高收入的家庭能够为女性提供更好的育儿支持,进而缓解母职惩罚带来的负面影响。
作 者: 洪 娜,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清代对外法律秩序体系之规范研究
摘 要: 清朝对外法律秩序的背后,有一套包括《大清会典》与会典则例、以《礼部则例》《理藩院则例》为代表的各部院则例以及《大清律例》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完整而绵密的法规范架构。其中,《大清会典》相关条文是构成清朝对外法律秩序最原则性、总括性的规范;各部院则例相当于会典的实施细则,着眼于行政实践的细节;《大清律例》中的相关条文则更多地关注经济行为,且表现出鲜明的刑事法和内国法特征。这些法规范本质上构筑的是一个有差等位阶的国际互动体系结构。在会典和则例所侧重规范的礼仪层面,清朝仍然保持着一种“天朝上国”的自尊与开拓性,甚至将泰西各国的互市都视作一种朝贡行为。但在《大清律例》这一刑法层面上,清朝又保持了相当的自制和收缩性,显然注意到自己统治的界限。清朝对于朝鲜等朝贡国、哈萨克等外藩、西洋等互市国以及俄罗斯这样的条约对等方,适用的是四种不同的交往模式和规范,呈现出清朝对外法律秩序的多元性特征。
作 者: 邱 唐,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特聘副研究员
“法科知识人”:
概念的生成及意义解析
摘 要: 法科及法科知识人诞生于清末民初。法科的出现表面上看是学科分类细化的结果,本质上则是中国政治转型的产物,法科的出现是近现代中国的一件大事。法科独特的知识体系、知识内容以及思维方式和价值观为转型的中国提供了诸多可能。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以法政人、司法官、法学人、法律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概念称呼近现代中国那些以法律知识为职业者。孙笑侠教授提出了法科知识人这一全新的概念。法科知识人比法政人覆盖面更宽,比法学人更有文化内涵,比法律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又更具整合功能。法科知识人对应的是其他知识群体、政治家和普通民众等。法科知识人这一概念时刻提醒着观察者要注意法科知识群体的独特性,特别是从精神、价值以及知与行的矛盾等方面凝练法科知识人的特性。当然,这一概念也在提醒着观察者近现代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缺失。以法科知识人为分析工具,易于从整体上观察、发现近现代中国法治实践的内在规律和问题,有利于揭示近现代中国“法”与“国”、“法”与“政”、“法”与“学”、“法”与“社会”几大系统是如何构建的,以及这种构建方式对近现代中国历史走向产生的影响,具有超越人为的历史分期重构中国近现代法律史之可能。
作 者: 侯欣一,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