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万青 | “去家庭化”与“去国家化”:制度、房产与投资对城市居民养老观念的影响

文摘   2024-10-10 10:01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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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资产为本的福利体制理论和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认为,住房产权与金融投资带来的财富积累,具有替代政府养老责任的功能,但国内相关实证研究缺乏。基于中国社会综合调查二期数据的研究发现,中国城市居民的养老观念同样受性别观念、养老金制度、住房与金融投资行为的影响。其中,住房与金融投资行为对养老观念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家庭住房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替代政府养老责任的功能,降低了个体养老观念对政府责任的认同;金融投资行为非但没有降低个体养老观念的“国家化”,反而强化了个体对“国家资源”的依赖。进一步分析发现,住房资产积累对体制外、尚未退休群体养老观念的“去国家化”有着积极的影响,住房资产增加有利于降低其养老观念上对政府资源的依赖。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弱化个体养老对政府资源的依赖,关键是要稳步提升就业质量和多渠道增加家庭的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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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魏万青,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上海市“中国特色的转型社会学研究”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研究员


本文载于《社会科学》2024年第9



目 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设

三、数据、变量与实证策略

四、实证分析结果

五、社会政策与养老模式转型的再讨论


问题的提出


不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基本国情。回应人口老龄化挑战需要强大的财政基础与财富储备。然而,去工业化隐忧下的税基调整与土地财政的不稳定,使得财政风险加剧。收支不平衡的地方政府债务膨胀与金融高杠杆备受关注,进一步引发社会各界对财政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担忧。如何回应老龄化挑战,成为中国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键议题,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社会政策转型的必答题。积极老龄化观念是回应老龄化挑战的观念基础。老龄化导致的社会支出压力与财政危机,同样推动了欧美社会政策转型。虽然关于新社会政策概括有投资型社会政策、积极型社会政策、第三条道路等不同术语,但从欧美社会政策转型的整体趋势来看,其共同点是对国家、家庭和个人的责任重新界定:强调促进老年人就业以缓解财政压力,并将再资源分配日益向年轻群体、未成年人倾斜。新社会政策在对个体观念与责任重塑的同时,对住房所有权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其中,资产为本福利体制理论提出住房福利替代假设,认为住房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可对养老金起到替代作用。更进一步,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强调投资的价值,并指出社会政策转型的核心是基于投资理念与行为对个体责任的重塑,房产投资不仅仅是资产积累,更重要的是投资理念驱动下的国家职能与公平理念层面上的根本性变化。资产为本福利体制理论与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强调房产、投资与个体责任、理念的关联,社会舆论、社会科学研究与政策制定者也强调“以房养老”,却鲜有文献研究关注其背后的观念基础。正是出于对该问题的关注,本文聚焦社会政策转型的社会观念基础,在梳理家庭现代化与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住房、投资与养老观念之间的关联,以期为老龄化背景下积极老龄化与城市住房政策的调整提供知识支撑。



相对于以往研究,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如下:其一,理论层面,在家庭现代化理论对代际关系讨论的基础上引入了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关注住房产权、投资行为与养老观念之间的关联与作用机制,并首次以全国性的代表性数据对此进行实证研究,在学理上丰富社会政策转型的观念基础,也为进一步揭示住房产权的社会影响提供新方向。其二,在未富先老、财政支出规模压力逐步加大的背景下,如何在储蓄与养老金之外开发住房资产的养老潜力,对确保老年群体生活质量、社会政策可持续,乃至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意义重大。本研究为此提供了知识支撑,为住房政策的优化、积极老龄化战略的实施,乃至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启发。其三,揭示社会政策转型社会基础的中西方差异。欧美国家的社会政策转型强调个体责任与积极公民的回归,住房资产为本的福利体制和金融化理论强调“去国家化”的本质是“个体化”,即将养老责任推向老人自己,而中国社会政策转型强调政府、家庭与子女对养老责任的共同承担,其背后是现代化理念与传统代际文化驱动的“再家庭化”。因此,在转型加剧、风险叠加背景下,如何以家庭为纽带强化社会抗风险能力,提升社会韧性,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



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设


(一)现代化社会的养老责任:“去家庭化”与“再家庭化”


1.养老责任的“国家化”与“去家庭化”


养老责任或养老观念,对个体就业、生育、投资等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去家庭化”是理解养老与儿童照料等社会服务中家庭、国家、市场的复杂关系的一个重要理论工具。


“去家庭化”源于对“去商品化”概念的补充。“去商品化”强调独立于市场的养老模式。“去商品化”养老,是社会政策与再分配资源对养老的支持。现代社会养老金虽然主要源于劳动力生涯收入的再分配,但因其为独立于市场和子女的养老提供了资源保障,因此也常被称为“国家养老”“政府养老”或“社会养老”。养老金制度设计中最重要的社会目标就是确保所有人在不再工作后至少有足够的钱维持可接受的生活水平。而以养老金制度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中社会政策体系,使得“社会养老”作为现代社会主要养老模式成为可能。“去家庭化”则进一步区分养老责任中的个体与家庭的关系,即国家对“个人独立于家庭关系的支持程度”,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照顾、经济责任以及依赖。


“去商品化”与“去家庭化”,都强调国家角色的重要性,体现的是社会政策与再分配对养老的支持力度,因此,也可以理解为养老责任的“国家化”。但值得注意的是,“去家庭化”并不意味着国家对“个人独立于家庭关系的支持程度”的加强,其背后也可能是个体主义与社会政策收缩的结果,即养老责任的“个体化”。


2.养老“去家庭化”的制度因素:观念制度与社会政策


社会学对养老模式、养老观念的研究主要是家庭现代化与代际关系、社会制度与政策两种视角。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家庭制度、个人主义价值观、薪资劳动力市场与养老金制度,形塑了现代社会中养老模式,使得个体摆脱家庭依附的“去家庭化”养老成为可能。


现代化理论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力量和价值观念对家庭模式与代际关系的影响。工业化、城市化和教育进步等结构性力量将导致家庭从形式更多样的农村大家庭向更小、更平等、更不稳定的夫妻家庭融合。第二次人口转型与关于家庭发展理想主义等意识形态力量改变了个人如何看待自己与父母、伴侣和孩子的观念,使得传统养老模式的代际关系与观念基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代经济结构与价值理念双重驱动着个体与社会对养老责任的理解。在现代化与工业化驱动下,现代社会家庭制度变化的趋势是扩大家庭瓦解和夫妇式核心家庭模式的兴起,而个人主义与代际独立等价值观,使得现代社会养老逐步摆脱对家庭的依附,呈现“去家庭化”的特征。


社会制度视角主要关注国家社会政策与观念制度的作用,特别是风险回应与责任分担的作用。养老与退休制度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传统社会“退休”并不常见,也缺少与“退休”匹配的“养老金”制度。现代社会中社会政策体系的建立,为独立于子女的社会养老模式的兴起提供了社会制度基础,使得社会养老作为现代社会主要养老模式成为可能,如前所述,养老金制度设计中最重要的社会目标是确保所有人在不再工作后至少有足够的钱维持可接受的生活水平。总之,养老金制度为现代个体养老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使得“去家庭化”成为可能。


3.养老“再家庭化”:抵御风险与社会政策转型


“再家庭化”是对转型风险与社会政策支持力度下降的回应。虽然家庭现代化理论与社会政策视角强调现代社会中“去家庭化”养老的趋势,但家庭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在所有的国家中都是社会成员最重要的福利资源。家庭的重要性在转型风险加剧、社会政策缩减背景下尤为突出。


首先,家庭纽带是抵御风险的重要手段与工具。研究者用“再家庭化”概念描述社会政策方面的变化——在老人、儿童照料方面对家庭作用的依赖。在欧美,传统的大家庭亲情和亲属网络在生命历程的关键时刻和动荡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发挥着积极作用,欧美社会政策转向了家庭化政策,强化对家庭的支持或投资。传统网络与家庭资源的作用在发展中国家尤为明显。事实上,南美国家多代同堂家庭的比例一直在上升。在东亚、南亚、东南亚地区,老年人与子女一起生活或由子女抚养的比例一直比较高。


其次,社会政策的转型也助推了养老的“再家庭化”。各国政府在日趋激烈的全球化竞争压力下往往通过税率优惠与财政补贴吸纳投资,养老金等社会支出规模不断下降。同时,为缓解“老年财政化”激发的代际矛盾,各国政府资源再分配重点是向提振出生率与优化人口结构倾斜。社会政策转型往往伴随着国家责任的退却,以及养老责任向个体与家庭转移,而政策干预的重心也转向干预预期,强调个体责任与义务的“积极公民”理念,成为新社会政策的观念基础。



4. 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下的养老责任:资产建设与金融投资行为


一方面是现代化理论下对代际平等关系的追求与养老观念的“去家庭化”,另一方面是社会支出缩减与社会政策转型下养老责任中“国家责任”的不断退却与个体、家庭责任不断强化,留给个体的问题是:面对社会整体财富格局中劳动者份额的不断下降、养老金支出规模的不断收缩,个体如何实现晚年“美好生活目标”? 资产为本福利体制与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试图为此提供答案。


资产为本福利体制理论认为住房产权是福利国家福利重组的基础,其背后是养老金支出与住房产权的权衡假设。虽然权衡假设充满争议,但住房产权能在多个层面影响着养老资源的积累并无太多异议。住房是调整生命周期收入的重要装置,能平缓整个生命周期的消费,降低老年人对退休金的依赖。住房也被视为是家庭金融安全网,能降低个体与家庭对劳动力市场收入的依赖。因此,研究者认为资产建设与住房投资是提升个体承担养老责任的重要措施,甚至为福利国家重构提供了可能。


个体如何提升、积累住房等资产呢?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认为其关键是改变个体养老预期与强化金融投资理念。金融化是对金融资本、金融机构与金融理念影响日益增加趋势的概括。现代社会是全面金融化的社会,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等行为主体都日益受到金融市场的指引和重塑。社会政策的金融化,则是以“投资型社会政策”“第三条道路”之名,强调“消极公民”向“积极公民”转变,希望通过社会公平理念、社会政策的重构,加强对个体期望的干预,进而推进养老等责任的个人化。金融化理论鼓励个体与家庭参与金融投资、接受和承担风险,社会开支的削减、养老金制度的私有化,以及医疗、教育和住房领域市场化,促使家庭需要提升养老金储备,由于储蓄回报率太低,住房投资成为家庭投资首选,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越来越多。


总之,在社会政策与福利国家转型中,住房产权与投资的作用日益凸显。家庭投资,特别是住房被视为激发社会活力、推进福利系统从再分配向有助于经济发展型转型的关键,也是社会政策体系与整个福利系统重构的基础。


(二)中国社会政策与养老模式发展:双重转型与挑战


1.社会变迁中的养老责任:“去家庭化”与“再家庭化”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中国养老体系近些年来开始重建。新养老体系的目标模式是国家、个体与家庭共同承担养老资源的混合养老模式,也是社会舆论与媒体宣传的主流模式。这使得中国社会政策与养老政策发展是双重转型过程,是“国家化”与“去国家化”、“去家庭化”与“再家庭化”的复杂过程。


其一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社会而言的“国家化”与“去家庭化”。中国传统社会主要是家庭养老,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养老责任。城市化与工业化过程中人口流动、独生子女政策也使得中国社会核心家庭比例不断下降,削弱了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与此同时,国家责任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过程中不断加强。传统家庭养老基础的削弱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得独立于子女的现代化养老模式兴起。因此,相对于传统社会,中国社会养老模式呈现出典型的“去家庭化”与“国家化”趋势。


其二是相对于传统的劳动保障福利体制而言的“去国家化”和“再家庭化”。计划经济时代,劳动保障福利制度,即国家再分配资源是城市职工养老资源的关键来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与全球激烈竞争,我国养老制度与福利保障制度也开始向市场化、社会化转型。面对市场转型与社会风险,“让家庭为个人承担责任”成为中国社会稳定发展的有效经验。整体而言,养老保险改革过程是个体与家庭责任回归的过程,是养老责任“去国家化”的过程。


2.多重压力下社会政策与养老体系的挑战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与经济社会基础的重构,中国养老体系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都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是人口老龄化与财政压力的挑战。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13.50%。随着老龄化对财政资源需求的增长,公共支出规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支出压力与缺口导致政府债务呈逐年扩张态势。与此同时,土地财政难以为继,而作为国家财政重要基石的工业税基的确定性也在不断削弱,财政供给侧压力与日俱增。


其次是整个国民财富分配格局中劳动者份额较低,且高房价透支了居民收入所带来的挑战。中国社会财富分配的一个典型事实是劳动者份额占社会财富的比例偏低且持续下降。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住房资产在家庭财富中的比重。中国家庭财富中住房资产的比重显著高于欧美国家。一些城市居民为购买住房透支了未来的收入,家庭债务不断扩张。与此同时,劳动力市场在全球化、金融化与技术变迁作用下变得愈发不稳定,个体与家庭可动用的资源相当有限且不稳定性不断加强。


总之,老龄化、经济社会基础的重构等多重压力,使得中国养老体系乃至整个社会政策体系面临严峻的挑战,而财政压力、地方政府债务膨胀等又引发社会各界对财政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担忧。如何平衡不断增加的养老需求与资源供给压力,合理分担养老责任,成为养老体系改革与发展的关键议题。


(三)研究假设


对个体与家庭而言,如何在社会支出下降和劳动力市场不稳定背景下为安度晚年提供物质基础,成为其幸福生活必须回答的关键问题。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和资产为本福利体制理论强调住房资产与投资的关键作用,为上述问题求解提供了启发。


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与资产为本福利体制理论,认为住房与金融投资能降低个体对国家社会政策与养老金的依赖,有利于养老责任与养老观念的“去国家化”,却鲜有文献研究其背后的社会观念基础。基于此,要追问的是,房产、投资行为和养老观念的“去国家化”是否存在关联?


首先基于现代化理论关注传统价值观念与社会政策对养老观念的影响,强调现代化中的养老是在市场与社会政策驱动下的“去家庭化”过程(假设1),具体而言:


假设1a:个体对养老责任的理解受传统观念的显著影响,对传统观念认可程度越高,则对“去家庭化”养老模式的认可度越低。


假设1b:养老保障等政策的有无,对个体养老观念有着显著影响,相对于无社会保障的个体,有养老社会保障个体在养老观念上更可能是“去家庭化”的,更可能认可国家承担养老的主要责任。


养老责任“去家庭化”的背后是“国家化”,其背后离不开养老金、养老保险制度等社会政策的支持。然而,随着人口社会结构的转型与国家财政压力的加大,社会政策在转型过程中呈现出“去国家化”的特征,其中,家庭住房产权、金融投资为养老“去国家化”提供了基础(假设2),具体而言:


假设2a:住房投资行为与养老观念显著相关,家庭住房产权与“去国家化”养老观念有着显著的关联。相对于租房与自住型家庭,拥有多套住房(投资型)的个体对国家养老依赖程度越低,更认同家庭与自己承担养老责任。


假设2b:金融投资行为对养老观念有显著影响。参与金融投资者对国家养老依赖程度较低,更倾向于认为家庭与自己承担养老责任。



数据、变量与实证策略


(一)数据与变量


研究使用的微观数据为中国社会综合调查第二期数据(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以下简称CGSS)数据中2010年、2012年、2013年、2015年、2017年、2018年六波数据的城市居民数据。


因变量养老观念即个体对养老责任的认知。首先我们借鉴既有研究区分为四种养老类型。李海舰等人的研究将养老模式分为三类:国家养老、家庭养老,以及两者共同承担的混合养老。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养老观念细分为四类。具体而言,根据受访者对“您认为有子女的老人的养老主要应该由谁负责?”的回答信息进行编码。如回答为“主要由政府负责”,则编码为1,即国家主导养老模式或“政府养老”;回答为“政府/子女/老人责任均摊”则编码为2,即混合模式;回答为“主要由子女负责”编码为3,即子女养老模式,事实上,通常意义上说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主要是指子女养老。“主要由老人自己负责”,则编码4,即自己养老或个体化养老模式。虽然自己与子女养老习惯上常被视为家庭养老,但自己养老或个体养老,体现的是现代化家庭中的“个体化”趋势,因此我们进行进一步细分。个体养老和子女养老模式,相对于政府养老和混合养老模式,对再分配资源依赖程度较低,因此,政府养老、混合养老,到子女和个体养老模式,对再分配资源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而对个体与家庭责任重视程度的逐渐上升,这体现的是养老责任认知的“去国家化”程度,反之,也是对家庭化或传统养老模式认同强化过程。其次,我们将养老观念或养老责任认知编码为二分变量。政府主导养老和“政府/子女/老人责任均摊”混合养老均强调国家责任,因此编码为1,为与前面的“政府养老”相区分,简称为国家养老,或养老的国家化,而“主要由子女负责”和“主要由老人自己负责”则编码为0,即养老的“去国家化”模式。


现代制度的影响包括两个方面: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体现的是国家的作用,主要考虑养老保障,即是否有养老保险,有养老保险则为1,无则编码为0。非正式制度主要指与养老观念相关的价值观念。价值观念主要选择性别认同,即“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的认同程度测量。


家庭房产与投资行为:家庭房产数是根据受访者对家庭拥有房产数量的回答并参考既有研究进行处理,重点考虑产权有无与投资属性。其中,家庭无房户为租房型,一套住房为自住型,两套为改善型,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为投资型家庭。现住房产权归属根据其产权登记情况分为两类:一是受访者及其配偶都没有在房产证署名的类型,即现居住住房为子女所有、父母或配偶父母所有、其他家庭成员所有归为一类编码为1,即借住型。二是自有型,即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受访者自己单独所有或配偶单独所有归为一类,编码为0。金融投资行为,如家庭有从事股票、基金、债券的权证等活动则编码为0,无投资活动编码为1。



控制变量:一是受访者的人口社会经济特征变量。包括性别、教育、婚姻状况、出生代际、政治身份、自评健康状况、户籍、子女数等,为控制个体经济社会特征,还将个体主观社会地位认同、14岁时家庭地位、现住房面积和汽车等大型商品消费情况作为控制变量。二是反映个体社会活动与主观态度的变量,包括休息时上网频率、亲戚朋友聚会程度,以及幸福感、信任感、个体关于生育自由的认同感。第三,考虑到养老观念受经济发展水平与地区文化的影响,故控制了调查年份与调查省份虚拟变量。最终纳入分析的有效样本为39683。


(二)样本基本情况


样本基本情况见表1。表中认为有子女的老人养老主要应由子女负责占比43.8%,仅6.8%的受访者认为老人应自己负主要责任,选择政府养老(主要由政府负责)的受访者比例为11.8%,选择混合养老模式,即政府、子女和老人均摊养老责任的占比37.6%。表中还汇报了将养老责任划分为“国家化”与“去国家化”两大类的信息,其中,前者即主要由政府负责和“政府/子女/老人责任均摊”养老的比例为49.9%;后者即由自己和子女承担主要养老责任的比例为50.1%。



传统性别观念基础依然强大,城市居民对传统性别意识认可得分为3.169分。从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来看,约69.2%的城市居民表示拥有养老保险。从家庭住房产权数来看,90%的城市家庭至少有一套住房(家庭住房数为1的自住型占比73.7%,家庭住房数为两套的占比为13.7%,三套及以上的占比2.9%)。表中,家庭没有参与金融市场投资的占比86%,而家庭进行了股票、基金、债券、权证等投资行为的占比为14%。


(三)分析策略


养老观念是多类别变量,故采用多项Logit模型。模型设定具体如下:



式中,b为基准组,设定J为因变量类别变量包含的种类总数,则J=1, 2, ..., J,当时J=b,上式左侧In(1)=0,βb=0。通过求解这个J方程,可得到每种选择的预测概率:



如前所述,观念制度主要是对传统性别观念的认同,性别意识越传统越可能认可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养老保险制度体现的是个体、家庭与政府关于退休养老责任的契约,养老保险的有无,影响着个体对养老责任中政府责任的理解。因此,首先是在模型中纳入性别观念、养老保险变量,检验制度主义视角下的养老责任“去家庭化”假设。因为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其实是依靠子女养老,故因变量的基准组为子女养老。


研究重点检验资产与投资对政府养老责任的替代假设,即检验家庭住房资产与投资行为是否降低了个体对政府责任的认同。因此,在模型中纳入家庭住房数、投资行为等变量,重点检验住房资产、投资和“去国家化”养老责任的关联。住房资产为本福利体制理论和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强调通过住房和投资积累财富,弱化对国家再分配资源的依靠,故因变量的基准组为政府养老。



实证分析结果


一)制度、住房与投资行为对养老观念的影响


表2汇报了假设1和假设2的检验结果,模型汇报结果是比数比。其中,“去家庭化”模型因变量基准组为子女养老认同,主要关注性别观念、养老保险对个体养老观念,特别是对“去家庭化”养老观念的认同。“去国家化”模型因变量基准组为政府养老认同,主要关注家庭住房产权、投资行为对“去国家化”养老观念认同的影响。



“去家庭化”模型中,性别观念对个体养老观念的影响非常显著。具体而言,性别观念认同程度越高,个体养老观念中认为主要应由政府承担养老责任的发生比显著低于认为养老责任主要应由子女承担的发生比,两者发生比的比数为0.902,在1%的水平上显著。去家庭化模型第2列结果显示,对传统性别观念认同程度越高,个体认为自己应承担主要养老责任的发生比,显著低于养老责任主要由子女承担的发生比(比数比为0.912)。此外,个体性别观念越传统,对混合养老模式认同度越低(比数比为0.889),即认为应由政府、子女和自己共同承担养老责任的发生比,显著低于认为养老责任主要应由子女承担的发生比。总之,子女养老是传统养老的主要模式,而政府养老、混合养老,乃至自己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化养老模式的偏离,均代表着养老观念上的一定程度的“去家庭化”。在这种偏离中,个人性别观念有着显著的影响:对传统性别观念认同度越高,对“去家庭化”养老诸模式的认同度越低,其对养老责任主要应由谁承担的回答上,选择主要应由政府承担、自己承担和混合模式的发生比越低,假设1a得到了一定的支持。


“去家庭化”模型结果显示,养老保险的有无,对个体养老观念的认同也有着显著的影响。整体而言,相对于无养老保险的个体,有养老保险的个体,其对“去家庭化”养老模式的认同程度越高。具体而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养老保险的个体,选择政府养老模式(相对于子女养老模式)的发生比,是无养老保险个体的1.42倍;有养老保险个体相对于无养老保险个体,选择自己养老模式(相对于子女养老模式)的发生比上升了36%,选择混合养老模式(相对于子女养老模式)的发生比上升了31.3%,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


整体而言,“去家庭化”模型结果与假设1相关预期相符:个体传统价值观(对传统性别观的认同程度)、养老保险等社会政策,影响着个体的养老责任认同。对传统性别观认同程度越高,则对“去家庭化”养老模式认同度越低;现代养老保障有利于降低个体对子女养老的依赖,提升了个体“去家庭化”养老模式认同度。


假设2主要关注住房资产、投资行为对养老观念的“去国家化”的影响。从表中“去国家化”模型结果看,整体而言,家庭住房产权状况对个体养老观念有显著影响,家庭住房产权数显著影响着个体“去国家化”养老责任的认同。具体而言,以租房型(无自有住房)家庭的受访者为参照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自住型(一套房产)家庭的受访者认为主要由子女承担养老责任(相对于主要由政府承担养老责任)的发生比上升了28.7%(比数比为1.287);改善型(两套住房)家庭的受访者认为主要由子女承担养老责任(相对于主要由政府承担养老责任)的发生比上升了56.8%;投资型(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家庭受访者认为主要由子女承担养老责任(相对于主要由政府承担养老责任)的发生比上升了117.8%。整体而言,假设2a得到较好支持,且随着家庭住房产权数的增加,个体养老责任“去国家化”的认同随之增强,住房对国家养老责任的替代效应较为明显。“去国家化”模型第2列汇报了自己养老与政府养老比较结果。同样,以租房型家庭受访者为参照组,自住型、改善型、投资型家庭受访者选择自己养老模式(相对于政府养老模式)的比数比分别为1.054、1.154、1.478,随着家庭住房产权数增加,认同自己养老的“去国家化”程度也随之上升。但值得注意的是,自住型和改善型家庭受访者相对于租房型家庭受访者的差异在10%的水平上不显著,投资型住房家庭受访者相对于租房型家庭受访者的差异在5%的水平上显著。模型最右列汇报了家庭住房产权对混合养老认同的影响,以租房型家庭受访者为参照组,自住型、改善型和投资型家庭受访者,其选择混合养老模式相对于政府养老模式的发生比均有显著提升,比数比分别为1.199、1.298、1.623。住房产权对“去国家化”养老模式认同的影响得到了数据的一定支持。



如果住房产权归属清晰,又对个体养老观念有何影响呢?表中汇报了现住房产权自有与养老责任的认知的关联。“去家庭化”模型中,相对于现住房产权为其他家人所有,现住房产权自有显著影响着个体对“去家庭化”养老观念的认同,无论是政府养老、自己养老,还是混合养老,相对于传统子女养老模式的比数比均显著大于1,分别为1.481、1.521、1.221;但“去国家化”模型结果显示,相对于现住房产权为其他家人所有,现住房产权自有与养老观念更加“国家化”,个体认同子女养老和混合养老(相对于政府养老)的发生比数比均显著低于1,分别为0.675、0.824,此外,个体认同自己养老(相对于政府养老)的发生比数比虽然大于1(具体为1.027),但在10%的水平上仍不显著。这意味着住房产权自有的影响比较复杂。一方面,住房产权自有本身是现代化观念与国家政策支持的结果,养老观念“去家庭化”的背后是国家政策的支持,而不能理解为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所预设的,是个体养老观念“去国家化”的基础;另一方面,产权自有意味着个体经济的独立,对家庭与政府的依赖减弱,有利于个体化,但正如贝克所强调的,现代社会中“个体化”是不稳定的、脆弱的个体化。


表2 “去国家化”模型还汇报了投资行为与养老责任认同之间的关联。与假设2b预期相反,相对于无投资家庭的个体,有投资家庭的个体对“去国家化”养老观念的认同度更低。


总之,资产为本的福利体制理论也得到了较好支持,但金融化理论关于金融投资行为与养老观念之间的判断没有得到支持。究其原因,可能是住房产权与金融投资的回报结果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住房投资回报较高,但大部分家庭股票投资亏损。住房投资带来的财富增值,为个体“去国家化”养老提供了资源基础。但投资股票与基金等金融行为较低的回报甚至是亏损,削弱了“去国家化”养老的财富基础。从这个意义来理解老龄化背景下的社会政策转型问题,关键是个体与家庭的财富基础——投资能否为个体提供较为稳定的回报。


(二)稳健性与异质性分析


稳健性分析是将因变量养老观念进一步编码为二分变量。具体而言,将回答为政府应是养老责任主要承担者和政府/子女/老人责任均摊合并编码为1,“主要由子女负责”或“主要由老人自己负责”则编码为0。稳健性分析还同时采取50岁以下子样本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非常稳健。



表中制度观念模型中主要是检验作为观念制度的性别意识与作为正式制度的养老保险制度对养老观念的影响。整体而言,与现代化假设预期一致,对性别观念的认同与国家化养老认同之间存在负向关系,对传统性别观念认同度越高,对国家化养老责任认同度越低。反之,养老保险的有无,影响着个体的养老责任认知。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养老保险的受访者相对于无养老保险的受访者,认同国家承担主要养老责任或者国家、自己、子女三者共同承担主要养老责任的发生比(相对于子女、自己承担主要养老责任的发生比)的比值是1.179,在1%的水平上显著。


表3中资产投资模型检验家庭住房数与金融投资行为对个体养老责任认知的影响。整体而言,相对于租房型家庭受访者,自住型、改善型、投资型家庭受访者在养老观念上认为国家承担主要责任或国家、自己和子女三者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的发生比(相对于认为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子女承担主要责任的发生比)显著下降,其比数比分别为0.912、0.785、0.682,且从logit系数或比数比的值来看,随着家庭住房产权数的增加,对国家化养老认同程度随之下降。和前文分析一致,金融投资行为强化了国家在养老责任中的认同度。


由于中国养老制度存在着显著的体制差异,因此,进一步的异质性分析将关注体制的影响,即是否在体制内和是否退休四个子样本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首先是体制内与非体制内子样本logit结果的比较。性别观念与国家化养老观念之间有着显著的负向关系。养老保险的影响对体制内个体的影响不显著,其可能原因是体制内养老保险覆盖率非常高,体制外受访者中,养老保险的有无对其养老观念的影响非常显著。家庭住房数对个体养老责任认同有显著影响,体制内的自住型、改善型与投资型家庭受访者相对于租房家庭受访者,认为国家承担主要养老责任或者国家、自己、子女三者共同承担主要养老责任的发生比(相对于子女、自己承担主要养老责任的发生比)的比值分别为0.907、0.811、0.628,但自住型相对于租房型家庭的差异不显著。体制外受访者中,随着家庭住房数的增加,个体养老观念中的“国家化”程度越低,自住型、改善型与投资型家庭受访者相对于租房家庭受访者,其认为国家承担主要养老责任或者国家、自己、子女三者共同承担主要养老责任(相对于子女、自己承担主要养老责任)的比数比逐步下降,分别为0.913、0.806、0.734,且差异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体制内个体其养老更依赖住房资产,但体制内个体因为有保障,对住房资产的依赖程度有所下降。此外,现住房产权归属与投资行为的影响与前文结果一致,且两个子样本的结果也是方向一致,故不再分析。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分析仅仅是对子样本logit系数对应的比数比的显著性进行分析,并没有系统比较分组样本的logit回归系数差异的显著性。


退休是现代社会制度的产物,在传统社会中“退休”并不常见,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老年人的劳动参与率仍然很高。因此,异质性分析将继续分析退休与没退休子样本的结果。对比两个子样本结果,其差异主要在家庭住房产权数的影响上,具体而言,退休子样本中,自住房型家庭相对于租房型家庭,受访者在养老观念的国家化程度上更低,但非退休群体子样本中,自住房型家庭相对于租房型家庭,受访者在养老观念的国家化程度上没有显著差异。




社会政策与养老模式转型的再讨论


住房资产作为家庭主要财富,在社会政策转型过程中备受重视。住房资产为本的福利体制理论将住房视为国家养老金的替代资源,认为住房产权是社会政策重建的基础。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强调个体金融素养与养老预期,推动个体参与金融市场投资积累财富与房产,降低养老对政府再分配资源的依赖,实现养老资源的“去国家化”。社会舆论与国家政策将“理财”与“住房养老”视为积极老龄化与强化养老个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养老观念影响着个体预期与行动,对积极老龄化战略的落实至关重要,对社会政策改革与完善至关重要。然而,实证研究中,关于住房产权、投资行为与养老期望的关系的研究依然非常欠缺。本文在现代化理论基础上引入资产为本福利体制理论与社会政策金融化理论,关注住房产权、投资行为与养老期望的关系。研究发现,住房产权对个体养老观念的“去国家化”有着积极的影响。住房为本的福利体制理论相关住房养老替代性假设得到了数据较好支持。然而,社会政策金融化强调投资行为与养老观念的“去国家化”的关联并没有得到数据的支持。恰相反,由于中国金融市场的波动性与高风险性,普通个体很难在股票与基金等投资中获得财富增值,甚至更有可能造成财富损失,因此,金融市场的参与行为或者金融投资行为更有可能是负收益,而投资导致的资产缩水进而强化了个体养老观念中对政府再分配资源的重视与依靠。


相对于以往研究,本文检验了观念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对养老责任“去家庭化”的影响,同时引入了金融化与资产为本福利体制理论,讨论了家庭住房数量与投资、产权归属以及金融投资行为与养老观念“去国家化”的关联。其中,资产为本的福利体制理论也得到了较好支持,但金融化理论关于金融投资行为与养老观念之间的判断没有得到支持。


本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实践价值。在本文中,我们对投资型社会政策中的两类型投资进行了区分。虽然住房产权与金融投资都可以理解为投资,但两者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嵌入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具有较为稳定回报的投资,这种稳定投资为个体迎接“退休”与养老,提供了财富积累,能降低个体对国家养老资源的依赖,也能降低子女的负担。但股票、基金等金融投资行为,嵌入的是处于深化调整、风险较大的市场,普通的个体投资者不仅难以通过金融投资渠道获得财富的积累与增值,甚至有可能在金融市场的深度调整中严重亏损,进一步削弱养老的财富基础,强化个体对国家养老资源的依赖程度。因此,无论是对国家还是个体而言,落实积极老龄化战略的重点都应是稳中求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财富的增值。这也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内容,提供了新的注脚。对当下中国而言,住房市场正在面临着深度调整,住房市场风险加剧。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关系到家庭财产性收入,同时也关系到未来养老资源基础,因此,如何实现住房供给新模式转型与房地产市场平衡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与回应老龄化挑战的关键。但更长远而言,社会政策的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应该是强化人力资本投资,助推就业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要充分挖掘家庭在社会政策完善中的作用,要在强化个体责任的同时推进“再家庭化”,充分发挥家庭纽带在家庭成员的互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而朝向美好生活目标迈进。


(为适应微信排版与阅读,注释从略,转载引用等请参阅期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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