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中国人关于政治作用的认识,主要是相对于经济而言的,耳熟能详的说法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具有反作用,但是中国共产党根据自己的历史经验,又提出不同于“反作用”意义的“乃至决定性作用”命题。这表明,中国人已经突破了传统的政治—经济关系的线性思维。从历史政治学的“历史本体论”出发研究政治的作用可知:(1)在欧美社会史的制度变迁中,政治是一种“因变量”,尽管历史上偶尔也有国家自主性现象;(2)在中国这样的政治史国家,政治是一种“自变量”;(3)“政治弹性”都是一种普遍存在,这一发现是对习以为常的思维方式的重大挑战,试图以政治变革而一劳永逸地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是不符合一般性历史经验的;(4)“政治弹性”源自政治是百代人经久实践的自然演化的“时间容器”;(5)研究还发现政治经济关系的多层次性、非线性关系,存在不容忽视的“组织化悖论”,它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征程中必须直面的大课题。
作者简介
杨光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本文载于《社会科学》2024年第10期
一、社会史中的政治:一种因变量
二、国家史中的政治:一种自变量
三、政治的弹性:比较历史分析
四、政治为什么有弹性:时间容器
五、结语:知识论和实践论上的启示
关于政治的作用,我们最熟悉的说法是,经济基础决定包含着政治制度和文化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具有反作用。这里显然把经济的作用放在首位,但是中国共产党根据自己的政治实践,又提出政治制度“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这个定位显然不是简单的“政治的反作用”可以解释的,也突破了传统的政治—经济关系的线性思维,而是以更历史的、更复杂的方式去认识政治的作用。这显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中国式发展,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但是对于这一重大命题,思想界缺乏深入研究。
在进入正题之前,我们需要在语义学上弄清楚“决定性”和“重要性”的意涵,不能把“重要性”等同于“决定性”。“决定性”是因果关系,就政治—经济关系而言,是政治导致经济的变化还是经济导致政治的变化;“重要性”是一个场域中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即政治权力需要经济权力支撑,同样经济权力也离不开政治权力的保护。在生活中,我们容易把“重要性”等同于“决定性”,这是一种习惯性错误的思维方式。简单地说,“决定性”是历时性关系,讲的是事物的时间性时序关系;“重要性”是共时性关系,讲的是事物之间的共需互求关系。比如,父母对于孩子是决定性作用,没有父母就没有孩子;孩子对于父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却不能说没有孩子就没有父母。“重要性”相当于“反作用”。语义学上的界定有助于我们认识政治—经济关系。
那么,“政治”到底指什么?政治是一个过程性概念——人通过政治制度实现意志(表现为政策)的过程。本文所说的“政治”主要指政治制度,“政治的作用”即“政治制度的作用”。政治制度是一个层次性概念,这一点对于理解政治—经济关系至关重要。第一个层次政治的核心圈是经久演化而成的非正式制度,即观念—文化,它是最底层的文明观或政治观,比如西方人与生俱来的政治观就是对抗性资源分配,而中国人天生的政治观就是“致治”而得“民心”。政治观塑造了其他层次的政治。第二个层次是政治观念演绎的关于国家形态的制度,比如是中央集权制的大一统国家还是多元主义的“多统”国家或以民族为单元的民族国家。第三个层次是关于根本政治制度的政体,比如是代议制还是民主集中制?第四个层次是围绕政体的各种制度安排。这是制度意义上的政治,具有相对的静态性。如前,还有政策意义上的政治,同一种制度下可能因政治思潮、执政者禀赋的差异性,制度塑造的政策完全不同,这是动态性质的政治。动态的政治太过复杂,甚至无法做量化研究,因此本研究只能局限于制度意义上的静态政治,这也意味着,虽然我们努力接近事物的真相,但依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尽管如此,把政治作为层次性概念而非单一的抽象概念,已经提升了我们关于政治复杂性的认知,能够更好地理解政治—经济关系以及政治作用的程度,政治到底是在起“反作用”还是“决定性作用”。或者说,不同层次的政治与经济有着不同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的“上层建筑”主要是第三个层次,即政体意义上的政治,而对核心层次的政治很难产生什么影响,它们甚至是经济的基础条件。即便是从政体层次上说,我们也将会看到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并不是直线型的或者一一对应的。
历史政治学为我们重新理解政治—经济关系开辟了新路径。在历史政治学这里,历史是一种本体论性质的存在,历史具有不同的属性:社会史和政治史。不同性质的历史的制度变迁方式和路径完全不一样,由此也决定了不同模式的政治—经济关系。在欧美社会史那里,现代政治制度是代表不同经济利益的社会势力严酷博弈的产物,政治是一种“因变量”;在中国政治史这里,以大一统为支点的现代政治制度诞生于3000年前,几千年来各种社会势力都是在大一统的政治架构中存续下来,政治是一种“自变量”。无论是作为因变量的政治还是作为自变量的政治,都具有巨大的“政治弹性”,比较中国和美国的制度变迁能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根本原因或许在于制度变迁中历史连续性作用下的“时间空间化”,集中地体现在政治文化所支撑的政治制度上,政治是典型的历史经久演化而成的“时间容器”。马克思的经典说法是,“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所谓“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就空间而言,是强调其地域的特殊性;就时间而言,是强调其历史的特殊性。一切政治的理论和实践,都必须建筑于独特的“地方性”和“历史性”基础之上。不同国家“地方性”的政治往往又展现于其历史内容的独特性之中。因此,我们说政治是历史的产物,即“事实上,所有的政治理论都是历史政治理论,只不过在传播过程中非历史化了”。让我们回到历史,回到事情本身。
一、社会史中的政治:一种因变量
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说:“历史只能有两个一般的平面,一个是政治平面,另一个是社会平面。”在布罗代尔看来,直到欧洲民族国家形成时期,欧洲的历史一直是社会史。社会史的属性主要展现为社会权力的多元性、分散性、斗争性。这种权力的多元性、分散性、斗争性,一言以蔽之,就是西方政治的“封建性”。这种封建性的内容不仅体现在政治共同体之间,也体现在政治共同体内部的政治实践上。自古希腊罗马开始,这样封建性的政治始终十分明显,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对于西方社会史来说,统一的中央权力(即制度化主权)不是先在的,而是代表不同经济利益的社会势力的斗争的产物。政治是一种因变量。
我们知道,古希腊“城邦国家”拉开了西方“社会史”的序幕。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那里,所谓158个城邦国家,其实就是互不隶属的部落、村社,城邦内部斗争残酷,城邦之间战争延绵不绝。战争并没有带来政权统一的国家,因为对于古希腊人来说,城邦是作为善业的社团的最高形式。就城邦政治而言,战争不仅是政权独立分散的结果,同时又加剧了政权的独立分散。这里的“城邦”显然称不上“国家”,其实就是典型的社群。希腊史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史。
“希腊化的罗马人”虽然建立了貌似一统的帝国,但罗马从未对其征服的广大地区实行过彻底的统治,对于海外占领地区的治理,十分明显地体现出封建性的特征。因为统治能力有限,罗马所占之地依然保留着自治权。罗马为各被征服地区派去行政长官,但是“行省总督的属员非常少。以亚细亚行省总督为例,仅有两三名资历较浅的元老协助总督处理日常的司法事务”。少量的政府官员难以统治广大的地域,因此要依靠“包税人”和“代理人”进行税务的征收。“当罗马由城邦变成了世界强国中心的时候,它的国家机构仍然是城邦的旧机构。在这里几乎没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意大利和行省,特别是没有财政的机构,因此要征收租税,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把这件事情包出去。”包税人虽然也是骑士阶层,然而他们与地方利益具有更高的一致性,依靠包税人和代理人进行的统治也就意味着权力出让给地方,加强了地方的自治权力。被征服地区自治权力的保留意味着中央控制力的衰弱,刚开始的时候,地方慑于罗马强大的军事力量不敢与中央作对,但随着地方势力的发展,其与中央的对抗几乎成为必然的结果。到了恺撒统治时期,地方的封建性更加明显。“意大利的市镇自由权已经遍布各行省。由完全据有公民权的人组成的社团——也就是阿尔卑斯山南所有的城镇,山北及其他地方的公民殖民区及自由市——在处理其本地的事务上,跟意大利人站在平等地位。”在这一时期,各行省的自由权已经开始威胁罗马的世界统治。到了公元3世纪,大约在50年间出现了18位声称自己合法的皇帝,而这些皇帝往往来自各边疆行省的军队指挥官,他们在战争中不断壮大自己的力量,从而夺取罗马的最高政治荣誉。但同时,不同派系的将领之间也存在权力斗争,有数位皇帝都死于自己部下之手。不难看出,罗马帝国的混乱是罗马政治封建性的产物,权力的多元必然带来权力的斗争,权力封建性的加深也使得权力斗争以一种自我毁灭的形势展现出来,进而毁灭了罗马帝国。
到了中世纪时期,布罗代尔说:“对于中世纪来说,只有一种历史,即社会史。它吞噬和消化了一切;国家分解成我们已经说过的各种实体:城市、领地、村社。”欧洲历史的封建性展现得更加清晰,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政治势力:封建领主、教会、自由城市、社团。
中世纪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封建制度的建立。封建是中央权力缺失的结果,萨拜因说道:“封建制度安排的关键乃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一个常常趋近于无政府状态的混乱时期里,大规模的政治和经济单位是不可能存在的。 ……在一个不断发生动乱而交通手段又极其原始的国家中,中央政府甚至无力践履诸如保障生命财产之安全这样一些基本的义务。”西罗马帝国覆灭之后,大地主摇身一变成为封建领主,中小地主为了安全和生存,或成为领主的附庸,或成为教会的附庸。蛮族入侵导致整个欧洲处于一种现实的“战争状态”,人人自危而不得不附庸于更强大的政治团体来寻求庇护。“中央既无有力之君主,国内又无强盛之军队,各地之安危,无人顾及。国内之伯、边防使、主教及大地主辈,群起而谋自卫。若辈一面有卫国之功,一面有保民之德,故人民之向往者,无不倾心。此Charles the Fat以后之政权,所以旁落于国内大地主之手也。”虽然时不时有强大政治权力出现,如查理曼大帝,然而这种权力过于短暂且不稳固,分离的封建权力才是常态。
在封建时期,多元权力的斗争展现为经常性的战争:“封建时代,除战争外无法律;所谓法律,即是战争。 ……为附庸者,至少必与四种人战:其一,与其诸侯战;其二,与主教或住持战;其三,与其同僚战;第四,与其属下之附庸战。”可以说,战争既是封建制度的原因,同时也是封建制度的结果。欧洲现代国家的历史是从封建性权力的相互斗争开始的,并以一统性权力对封建性权力的克服为终结。这也就意味着,近代欧洲开启了由社会史走向政治史的历史进程。
前现代欧洲社会史的属性呈现出一种权力多元斗争的局面,封建领主、教会、城市和社团等分别在不同程度上掌握了社会的控制权,构成了一个牢固的自下而上的权力体系。这样的权力体系使得欧洲政治统一的国家难以建立,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说道:“欧洲的由下而上的等级比它的由上而下的政治控制结构长期以来更加完善、更加密切、更加广泛。这就是许多在罗马之后企图建立跨越整个欧洲大陆的帝国的努力都惨遭失败的主要原因。”对于想要走出中世纪的欧洲来说,由社会中多元的封建性权力自下而上地进行政治斗争,并在独特的疆域内构建民族国家,就成为唯一的选择。对于不同的国家而言,封建性权力的强弱不同,其走向现代国家的具体路径也有差别,但总体逻辑是一致的:多元社会权力为争夺稀缺资源而进行常态化的残酷斗争,议会是斗争的一般载体,权力制衡是多元斗争的制度结果。
政治现代化的第一步是要破除封建性权力,达到权力的集中。封建性权力的破除意味着权力的重新分配,正如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所说:“现代化与政治制度内权力的大幅度重新分配相关联:地方的、宗教的、种族的以及其他权力中心必须摧毁,权力要集中于全国性的政治机构。”权力的重新分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多元权力中心的摧毁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充斥着冲突甚至战争。首先出现的是“主权”君主和封建贵族之间的冲突。“主权”作为克服封建性权力的核心概念,集中投射于作为现实制度的君主身上。黑格尔说道:“主权是整体的人格;符合自己的概念而实际存在的这种人格就是君主其人。”主权的整体性意味着对多元权力的压制,因此君主权力不断扩张的绝对主义国家时期,成为封建社会向代议制民主社会过渡的关键时期。
早期英国的地方性制度是封建性权力的基础:“在盎格鲁-撒克逊社会的起始,只有地方制度。 ……制度一直保持着地方性,因为所有的利益都是地方性的;几乎没有足以引起公众关注的普遍性税收和事务;国王和他的国民一样,靠自己地产上的收入过活。”地方性制度与封建贵族的统治捆绑在一起,构成了与中央权力的对抗力量。到了17世纪,议会的核心力量变为了代表地方势力的乡绅。乡绅是封建制度逐渐解体的产物,他们是被称作男爵、骑士的土地贵族,代表地方利益。在17世纪的长期议会下院议员中,乡绅占据了大多数份额,作为资产阶级代表的商人只有绅士人数的六分之一。在下院中,大约四分之三的议员都有亲戚关系,在这种血缘纽带的基础上形成了诸多地区性的政治集团和利益集团。英国下院代表由各郡和自由市推派,代表地方团体与王权进行斗争。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起源于绝对主义王权与地方贵族的冲突:“1638年,查理一世的教权主义因采取重新占有世俗化的教会土地和什一税的举措,已经威胁到苏格兰贵族,其推行英国圣公会圣餐仪式的举措终于激起了宗教暴动。 ……大领主与地主阶层召集其武装佃户,市民们提供了资金,三十年战争后退伍的雇佣兵中则提供了职业军官。”代表地方贵族的议会与王权的冲突不断恶化,终于在1642年爆发了内战。可以说,封建关系,即国王与贵族间的平衡,是英国现代政治得以建立的核心内容。现代议会制度也得以在封建贵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它的基础是封建地产衰败之后留存下来的王权与贵族的庇护权和势力,以及他们在商业、信用、国债和常备军领域的大举扩张。”君主立宪下的议会制度是地方贵族胜利的产物。
以议会制为核心的代议制政治逐渐被塑造成为现代国家的理想形式。议会制度是中世纪的政治遗产,或者说是社会史的政治遗产。在绝对主义国家时期,议会力量被极大削弱,但正是在那些地方势力、封建势力强大的地区,自由主义运动最为热烈,代议制民主也最容易诞生。封建贵族和地方割据是议会的基础,民主制的历史根基是贵族民主制,或者说是封建民主制。如亨廷顿所说:“在封建议会经历专制时代而幸存下来的国家里,它们通常变成了倡导主权在民而抵御王权至上的工具,王室的权力和特权逐渐受到限制乃至终止;议会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制度。”封建性的权力特征被认为是自由之源,17世纪的学者弗莱彻认为:“从公元400年到1500年,哥特人的政府模式为欧洲提供了自由的保障,因为它将剑保留在拥有土地的臣民手中。贵族控制着国王,仆臣又控制着贵族。”封建性的地方势力保证了“政府之下的自由”。封建性权力的代表——贵族,则被认为是起着重要协调作用的“中间权力”,他们是“国王与平民之间、一人与多数人之间、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的‘屏障和堤岸’”。离开了贵族,就不会有议会,也不会有权力的制衡。
19世纪时,代议制政府已经成为现代政府的普遍理想形式:“代议制形式的政府几乎在每一处都有需求,都能够被认可或建立。 ……只有英国仍在不间断地坚持斗争并最终享受到了完全胜利的成果。”随着英国选举权的扩大,议会逐渐代表了全国,其对统一性权力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地方性贵族势力也因此式微。尤其在1835年《市镇法》改革之后,一统性的中央权力开始渗透到地方政权之中。在蒂利看来,这样的改革意味着英国从间接统治走向了直接统治:“在英国比其许多大陆邻国在更大程度上保持着地方权力的同时,在19世纪,国家官员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参与到维持治安、教育、工厂监察、工业冲突、住房、公共健康和大量的其他事务中。英国国家逐渐地、决然地转向了直接统治。”一统性权力的不断深化使得议会的指导原则从个人主义转向了集体主义:“到1875年末,议会实际上已不再把个人主义作为它的指导原则,而是接受了‘集体主义’(collectivism)。”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一统性权力终于打破了封建性权力的主导地位,成为西方政治的核心内容。
1832年第一次宪政改革后,“议会主权”逐渐从土地贵族转移到新兴的资产阶级那里,贵族和国王的斗争逐渐演变为资产阶级与国家(政府)的关系,而“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到了1840年代,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将英国式社会史演绎出来的政治经济关系上升为一般原理:“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这也就是我们熟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显然,在英国式社会史的制度变迁中,以代议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是代表不同经济利益的社会势力残酷博弈的产物,政治是一种因变量,作为因变量的政治必然服从于经济并彻底地为经济力量即资本阶层服务。但是,马克思看到的不同的历史轨迹也使得他产生了国家自主性的论述,那就是路易·波拿巴“雾月十八日”政变中国家所体现的“相对自主性”:“只是在第二个波拿巴统治时期,国家才似乎成了完全独立的东西。”国家自主性显然不是指政治的反作用,它意味着国家权力能独立于社会并控制社会,国家权力已经是一种“自变量”了。由此可见,即使是欧洲社会史里面,政治—经济关系已经存在英国与法国的区别。很自然地,在国家史(政治史)的社会里,政治—经济关系更不是英国式理论所能解释的。
综上所述:作为因变量的政治,政治是对经济社会力量的一种反映、回应,因此政治的动力来自社会力量和经济力量,制度变迁和政策制定的推动力来自社会。在这种政治模式中,国家的组织化问题是个挑战。在早发国家中,英国的商业利益和国家利益高度一致,因而国家组织化程度较高,而法国则因为社会碎片化使得国家组织化程度低,因此需要拿破仑式人物将国家组织起来。而在发展中国家,普遍现象则是社会力量太强大而国家太脆弱,形成“强社会中的弱国家”,因此“回归国家”学派才流行。
无论是先发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因为政治是因变量,是对社会的回应,政治是被动的而非主动的,政治的能动性不那么强,所以社会空间就更大。“社会空间”对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意涵,强势阶层需要更广大的社会空间,而自由的空间对社会弱势群体而言则没有实质性意义,即不能实现“实质自由”的自由空间是没有意义的。
二、国家史中的政治:一种自变量
历史作为前提既限定了现代国家的实践路径,也限定了现代国家的理论路径。如果说欧洲社会史中的政治形态主要通过多元主义“多统”和代议制表现出来,那么,中国政治史的政治形态则主要是大一统和中央集权制。对中国来说,由于政治史的官方性、政治性、一统性,其现代国家建构的大前提就是政治大一统。孔飞力(Philip Alden Kuhn)说,“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国家而进入现代”,其重要的背景是“中国人民关于国家统一的压倒一切的向往”。英国学者马丁·雅克(Martin Jacques)也认为与西方国家不同,对中国而言,“在诸多责任中,国家最重要的责任就是维护中华文明的统一,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林尚立指出,“大一统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与发展的内在规定性”。历史前提的政治史特性导致重建大一统成为近代中国的核心任务,也是中国政治理论的起点。
中国并非一向地是以政治史为主,在先秦时期也经历了从社会史到政治史的历史过程。从传说中的夏朝开始,直到秦朝大一统的建立,才确立了中国政治史为主的历史观。先秦时期,中国社会史的主要特征展现为内部贵族权力的多元性以及外部诸侯权力的多元性。多元权力斗争的结果是多元权力的消灭,秦国最终统一中国,使得以皇帝制度为表征的一统权力成为历代政治建构的起点。秦汉是中国历史的一个分水岭,由周王朝的天子诸侯制转型为影响中国两千年的皇帝官僚制,先秦时期的想象中的大一统得以落地,形成制度化大一统。
春秋晚期,各国已经开始抑制世族的权力,例如秦国以军功授爵,楚国禁止贵族世袭“禄臣再世而收地”。到了战国时期,旧有的,以世族多元权力为统治基础的封建政治逐渐被摧毁。新君主将以往独立于中央的贵族转变为从属于中央的官僚:“夺取实力派世族的兵权以及他们对其土地和农民的支配权,并将其吸收到统一的国家权力之中,使他们的一部分作为自己的农民、一部分作为自己的官僚,纳入自己的组织之中,可以说这就是春秋末年到战国的发展动向。”秦国的许多掌握大权的名臣都不是世家贵族,而是来自其他国家的客卿。例如张仪是魏国人,吕不韦是韩国人,李斯是楚国人:“秦既任用客卿,不尚门第,所以自始贵族政治的色彩就不如中原诸国浓厚。”秦国旧有的世族甚至宗室都被消灭殆尽。
在消灭掌握权力的世家大夫的同时,也要破坏地方上的宗族统治。许多大族虽然丧失了争夺中央权力的可能性,然而其在地方依靠宗法体系,仍然享有极大的权力,经常性地以族为单位相互争斗:“群族互相争斗,尤妨碍社会之安宁;则破大族而代之以小家,亦势不容已矣。”因此在侵夺世族势力的同时,也要破坏大家族的宗法体系:“秦废封建,宗法与之俱废。萧何定《九章》,乃变为户法。宗法以宗为单位。户法以户为单位。”废除世卿世禄,以小家庭代替大家庭的结果,是郡县制的普遍建立。贵族和宗族的统治权被消灭之后,地方治理的主体自然就变成了郡县制度下的官僚。“到战国时,七个乃至九个大强国,几乎全是郡县的新国家了。”郡县制度首先在诸侯国层面上建立起了一统性的政权,在此基础上的秦国统一战争,则在“天下”层面建立起了一统性的政权。
春秋战国时期的自治性封建权力在战争中被一一消灭,中央集权制得以确立。“帝国由于敌对诸侯的冲突而得以缔造,而且对中华帝国的主要威胁,从一开始就是附属的王室成员们或其他的地方势力可能再次分裂国家或夺取控制权。为扼杀这种可能性,秦朝和汉朝的统治者们创立了延伸到乡间的中央集权化官僚体系。”地方势力或间接统治的力量被全部纳入一统性政权之中,成为“国家”这个政治实体的组成部分:“中国的村落从来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政治体,它只是中国这个超级政治体的最基层部分;古希腊的城邦,即便再小,也是古希腊文明中的一个独立的政治体。”地方性政治实体的存在是一统国家的解构性因素,是绝不允许存在的。因而中国的历史叙述一直将一统性权力的建构作为常态,而封建性权力对国家的分解为变态。这样的历史观沉淀在中国人的心智中,成为最基本、最朴素的政治观念。
吕思勉评价从上古到战国这样一个长的时期,“在政治上,可以说是从部落进于封建,从封建进于统一的时代”。秦国在政治统一的基础上,又继续实行了许多措施来促进社会的整合。例如实现货币和度量衡的统一,统一文字,统一意识形态。秦的统一战争,结束了上千年的天子诸侯制,开启了延绵了两千年的皇帝官僚制即中央集权制,标志着中国历史从社会史正式进入大一统的政治史。
在历史演进中,封建性的权力仍然会不断生成,例如汉朝的“累世经学、累世公卿”,魏晋的门阀统治,隋朝的地方豪族,唐朝的藩镇割据。由于政治史为核心的属性没有变,大一统观念深入人心,即使在分治时期也要追求统一。钱穆曾对中西方政治有过精辟对比:“中国政治,是一个‘一统’的政治,西洋则是‘多统’的政治。当然中国历史也并不完全在统一的状态下,但就中国历史讲,政治一统是常态,多统是变态;西洋史上则多统是常态,一统是异态。我们还可更进一步讲,中国史上虽在多统时期,还有它一统的精神;西洋史上虽在一统时期,也还有它多统的本质。”中国以一统为常态,即使分裂,仍然有着一统的观念和精神;西方以多统为常态,即使统一,仍有着多统的诉求和本质。一统和多统的区别可以说是中西方国家形态的本质区别。
大一统在先秦时期已经初具实际意义:“包括以‘尊王’为核心的政治一统;以‘内华夏’为宗旨的民族一统;以‘崇礼’为中心的文化一统。”正是在对大一统历史认知的基础上,费正清认为,传统的中国“是国家、社会和文化三者异常超绝的统一体”。大一统作为一种国家形态,虽然其表现形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所变化,但其基本规模在秦汉的时候已经定型,因此毛泽东说“百代都行秦政法”。大一统的国家形态有许多不同的内容,在形式上至少包括文化融合、制度一体(礼法一体)、民族凝成、地域一统四个方面,大一统的实质内容是“致治”,即国家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天下太平。在《史记》最初的几篇中,历史的细节多集中在政府治理的内容,而治理的结果有着高度的一致性:黄帝“万国和”;尧帝“合和万国”;舜帝“内平外成”;舜与禹“四海会同”;舜与禹“天下于是太平治”。在司马迁的国家观念中,天下一统当然是不可或缺的前提,然而“致治”才是大一统的真正目的。建构良好的秩序,实现良好的治理,是司马迁对大一统国家的根本期待。正如穆启乐所说:“ 《史记》一开篇就非常关注天下的良好治理,反复提到天下大治的目标是和平和谐的世界秩序。”
中国历史自秦汉实现的大一统开始,就一直是政治史主导,“大一统”几乎是与生俱来的秩序观。钱穆论述中西方政治时说,“吾国自古政体,开始即形成一种广土众民大一统的局面,与希腊市府之小国寡民制不同”。尽管有改朝换代,然而一统政治始终是历史上中国人的核心政治追求。大一统政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秩序而非欧洲式的多元权力的竞争分配,从而形成了政教一体化的礼法之治。这样,韦伯式的政治概念就很难有效地解释长达几千年的中国政治史中的“政治”。同理,韦伯式国家观大概也很难解释基于大一统史观而塑造的中国这个“国家”。如果说欧洲是“战争制造国家”,中国则可以被视为大一统历史塑造的国家,二者的“国家性”有着巨大差异。大一统的历史分为两个方面:大一统的史观;大一统的社会整合。大一统史观的基础是相当程度的社会整合,同时大一统史观又不断促进着社会整合的深化。人们在大一统观念的驱使下建构统一国家,又在一统政权的支持下促进社会的进一步整合,改善国家的治理状况,最终实现“天下大治”的“大同社会”。
不同于西方古典时期私人书写历史的传统,中国自从有了文字就有了史官制度。商周时期,宗教与政治的联系密切,史华慈谈到“史”独特的神秘职能:“‘史’似乎集天文学家、占星术家、历法专家以及编年史家等职能于一身,在现存被称作‘史’的专门官员和智者谈话中,的确发现了关于人类事件与天体运行相关的证据。”通过传统文献,如《国语》《礼记》,我们可以得知“史”是掌握着历法和祭祀程序的官员,这也就意味着史与政治必然有着密切的联系。史官权力之大,从国家宗教的天文历法到百姓生活的农事医药,无不涉及,即钱穆所说“古者政教不分,学术掌于宗庙,天文、历法、音乐、农事、医药、方技诸端,皆隶焉,总其任者则史官”。在中国,史官从一开始就与政治密不可分,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国的政治和历史是相伴而生的。
秦汉之后,中国历史撰写者的官方地位不断加强。依格尔斯说:“中国史学的主要部分是朝代史,通常在一个朝代结束之后才加以编写。虽然中国也有私史,但撰写历史的主要工作由官方的史家所承担。在中国再度统一和唐朝建立以后,正规朝代史的编撰便不再由私人承担,而是由编史馆来集体负责。”即使是南北朝时期的私史,其编撰者仍然是官方的史家。史家的官僚特征,决定了其历史视角的国家性。著名的《资治通鉴》,虽然充斥着“臣光曰”等私人撰述的影子,但仍逃不脱国家政治的关怀:“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史官的国家视角,又进一步决定了传统中国史学的政治性,即《南齐书》所说:“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
史官一方面记述政治人物的行为,另一方面记述史事典章,在传统的历史叙述中两者往往会结合为一体,这样的论述模式就是纪传体。“事实上,自司马迁开始,纪传体就成为中国史家记录史实的主要叙述方式。本质上,历史是记录以往杰出人物道德力量的作用与影响,反过来,这些人物的行为与活动又作用于现实国家与社会福祉。 ……历史不仅具有道德教化功能,同时它还被认为能够提供可靠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经验教训。因此,历史成为指导当下人们治国安邦最可靠的指导。”历史内容的规范性对于治国安邦的意义体现在两点:一、内容的真实性使得后人可以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二、内容的整全视野可以使得后人明白制度和历史的因革损益。现实是由历史演化而来的,只有真实的历史才能够帮助我们更好认识现实,对现实情况的准确了解是我们吸取历史教训,进行政治实践的基础。同时由于传统历史内容的整全视野,无论是政治人物的起伏、政治制度的因革,都能够一以贯之,所以对当下的政治行为和政治制度也有相当的借鉴意义。因此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李世民说:“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
我们若以古人的观点来看,中国传统史学毫无疑问是一门治国之学,是一切政治制度、政治经验和政治理论的源泉。宋元时期,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谈到传统史学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典章经制”,另一个是“理乱兴衰”。典章经制指的就是传统的政治制度以及内涵其中的政治理论。理乱兴衰则是指历朝历代的政治经验及其优劣得失,并从中探讨长治久安的政治路径。从政治的层面来看,传统史学与中国思想中经世致用的精神密不可分:“如在历史学的性质及其功能定位上,传统社会历来将之视为一门重要的‘经世’之学。”所谓经世之学是对传统史学面向现实实践的普遍性说法,在这样的经世思想中,史学更突出的是它的政治导向。因此杨共乐直言传统史学是“治国安邦的必修课程”:“中国传统的历史学实际上是一门治国之学,是政治家必备之良师,资治之通鉴。”
可以认为,与中国文字史同时发端的史官制度,既书写、强化了中国历史的政治性,又保证了中国因此也是世界上唯一未曾中断的大一统政治文明共同体。大一统的政治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国家形态,中央集权制巩固和捍卫了大一统,而史官制度不断加强着大一统和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形式。大一统和中央集权制已经存在了两千年以上,可谓一种与生俱来的存在,是一种自变量的存在,这种自变量经史官制度不断强化,根本性地塑造着百代人的思想观念,也定型着百代人的包括了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政治—经济关系和政治心理结构的社会结构。政治史为主的历史观的最终建立,使得“中国作为一个政治单元理所应当地由一个单一的中央领导者所统治的观念,两千多年来已然成为了统治者们、想成为统治者的人、有国家意识的精英们和普通民众的共识”。在大一统和中央集权制主导的社会结构中,大概很难说政治制度是经济结构的反映。真实的政治史是作为自变量的政治结构塑造着经济形态。政治史的一统逻辑要求社会的相对平等化。秦以农战立国,农战一方面拒斥世族权力,重视平民出身的士人;另一方面抑制商业,重视农业发展。士人阶层没有土地,只能依靠政治技艺来获取生存,士人成为官僚取代了贵族,没有地域性的特殊利益的他们自然会要求一统性的权力,只有一统性的权力,才能够为他们提供生存,使他们得以施展自己的才能。农业是战争的基础,“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纯纯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重农抑商,具有实现社会平等化的功能,商人巨富受到抑制,阶层之间的差距就会缩小,人民的同质化为一统性的政权奠定基础。政治的统一带来统一的大市场。司马迁谈到山西、山东、江南等地之间物资出产不同,而又联系紧密:“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整个国家的经济统一体建立起来了,经济的交往使得各地方相互依存,只有建立统一的国家政权,才能够实现良好的经济发展。即便如此,重农抑商的政治结构也不可能产生足以挑战国家权力的商贾巨富。
综上所述:自变量的政治和因变量的政治有着完全不同的政治—经济关系和历史逻辑。自变量政治的形成如此久远,以至于它本身早就形成了自我驱动—自我扩张的自循环系统。由政治心理驱动的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国家形态并建立起来的政治系统如此深入骨髓的制度化,以至于这套制度化系统本身就形成了互为强化的动力机制。一方面,大一统政治观渴望着中央集权制,反之,中央集权制的制度体系又强化着大一统政治观。因此,自变量政治是一套自我确认,甚至自我扩张的政治—文化的互动系统。这也决定了在漫长的历史上,自变量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不甚密切,甚至可以不考虑经济力量而独自运行。
然而,到了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国家实力的竞争,这是对自变量政治的一个巨大挑战,政治必须首先考虑经济问题。“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才是最大的政治。经济发展需要组织的力量,即组织化国家,正如晚清之后“一盘散沙”的社会无法实现经济发展,高度组织化的新中国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同样是新中国的历史又告诉我们,组织化程度太高而失去社会活力的政治又会遏制经济发展,因此才有“搞活”的政治,即改革开放。新中国前后30年的历史告诉我们,作为制度意义上的自变量政治必然是自然地重视政治,然而政治作用的“度”在哪里?这是政策意义上的政治。
三、政治的弹性:比较历史分析
尽管自变量的政治和因变量的政治有着完全不同的历史逻辑,但是,作为制度化国家权力的政治一旦诞生,无论是在正式制度上还是在非正式制度意义上,政治都很难被根本性地改变。作为因变量政治的代议制已经有将近千年的历史,作为自变量政治的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已经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其间的经济结构和社会关系都发生了质的变革,但不变的是政治。也就是说,政治有巨大的弹性。时间的长度决定了问题意识的深度。政治弹性既表现在长程历史周期中,也表现在中程历史周期中。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政治变革的看法(想法)将会有很大不同。
(一)长程历史周期中的政治
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五百年足以算得上一个长周期,更别说一万年为时间单位的历史观。事实上,作为因变量的代议制已经有将近千年的历史,而大一统—中央集权制更是有了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千年的“时间单位”为我们观察政治(包括性质、作用)提供了可靠的素材。
1.作为因变量的政治。我们一般说英国是“议会之母”,其实早在12—13世纪的伊比利亚半岛(西班牙—葡萄牙)就出现了贵族为主体的议事机构以牵制王权,英国大宪章运动只是正式确立了代议制的地位。也就是说,作为贵族制的代议制诞生于中世纪的封建制结构中。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称得上一次真正的资产阶级革命,加上之前的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和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这三次革命都是更换了代议制政治中的“主人”,而不是摧毁作为贵族制的代议制。作为制度变迁中的“关键时刻”的资产阶级革命算是对代议制的第一次考验,也是突变意义上的考验。也就是说,尽管叫资产阶级革命,但革命是在代议制这个“旧制度”中发生的,或者说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延续了封建主义的政治制度。代议制是“传统”与“现代”的无缝连接,其实也就意味着无所谓“传统”与“现代”的二元对立。其后的诸多“巨变”,无论是经济关系的变革还是政治关系的变革,包括人口结构(文化)的变革,也都是在代议制政治制度中发生的。
首先,经济关系的巨变。正如马克思深刻指出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当欧洲发生资产阶级政治革命的时候,欧洲的经济关系都处于封建制之中,美国的经济关系更属于种植园主的奴隶制。但是,政治革命带来政治关系的变化,即代议制中权力主体的位移,从封建制的土地贵族转移到商业资产阶级手里;政治关系的变革进一步催生了经济关系的变革,封建制经济制度演变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这是历史常识。
然而,三百年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本身也发生了巨变。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初的商业资本主义经济演变为工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具有垄断性,即列宁所说的垄断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很多领域或者行业,就是被几家跨国企业所垄断,比如汽车、石油、军火等。二战后,垄断资本主义又因金融资本主义而更加垄断。到了21世纪,伴随着信息技术革命,平台经济呈现为“封建制”(因此又被称为“信息封建主义”),意思是平台经济是不受国家权力约束的独立王国。三百年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先后呈现出商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金融资本主义和信息资本主义的不同形式,但都是在代议制政体的结构之中发生的。
其次,政治关系的巨变。代议制是贵族制的制度安排,但伴随着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阶级兴起。工人阶级兴起的一个政治后果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没有财产的阶级主张政治权利,大众政治或大众民主势不可当。在美国,19世纪30年代的民粹主义运动极大地扩大了白人选举权的范围,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使得黑人有了选举权。在英国,1832年第一次宪政改革扩大了新兴资产阶级的选举权,接着是1867年和1884年的扩大选举权的改革,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女性有了选举权,“普选”时代正式到来。在代议制的框架内,发生了精英民主到大众民主的转型。
再者,文化异质化。在代议制产生之际,甚至在代议制产生后的长程历史周期中,虽然欧洲是多元主义,但文化上则是典型的同质化文化,即都信奉天主教或基督新教,都是欧洲白人(包括盎格鲁-撒克逊人、高卢人、日耳曼人等)。二战之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之后,伴随着欧美的社会风暴以及新兴民族国家的兴起,西方发生了典型的“文化革命” ——文化多元主义浪潮。冷战之后,在失去外部安全压力的环境下,文化多元主义浪潮更加波涛汹涌,演变成基于“身份”的认同政治,社会分裂加剧,政治争斗白热化。但是,这样的“文化革命”依然不能动摇代议制,或者说在代议制的框架内,发生了从同质化文化向异质化文化的转变。
2.作为自变量的政治。大一统的观念已经有了三千年的历史,支撑大一统国家形态的中央集权制有了两千年的历史,因为它们发生的太久远而且没有中断,反而被强化,只能视之为与生俱来的自变量性质的政治(包括国家形态和政治制度)。在秦汉之后的两千年来,撇开产生了大一统—中央集权制传统的“华夏”族群(“华夏”政权继承“独尊儒术”的路径很好理解),历史上几个“外来”(所谓“夷狄”)政权,诸如北魏、元代、清代,为什么在入主中原后也追求大一统并中央集权制化?
北魏政体的中央集权制化。在孝文帝改制之前,北魏具有较为明显的部族制,拓跋鲜卑族群的地位高于汉人,通过“子贵母死”制度解决皇权继承问题,政治的制度化程度不高。《魏书·官氏志》记载,“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孝文帝改革后,建立了制度化程度较高的中央集权制。孝文帝建立较为完善的官僚体制,加强对官吏的选拔和考核,皇帝的决策得到更有力的贯彻,使得“具有北魏性质和夷族的色彩被一扫而光”。仅此而言,从低制度化向高制度化的中央集权制的转变,是社会史走向政治史的标志。
元朝和清朝政体对大一统的推动。在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之前,当时的蒙古各部还是传统的游牧氏族部落,最多是由魅力型领袖所组织的部族联盟,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各氏族基于直接的血缘纽带进行统治,具体来说,即以单系传嗣的谱系来界定血族,并以“斡孛黑”为游牧社会的基本社会单元。在最高统治者的产生方式上,则是氏族部族式的提名与选举制的结合。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建立大蒙古国之后,通过千户授封制、怯薛制、大礼撒法典等,将松散的部族社会改组为严密的国家 —— 一种军政合一的家产封建制帝国。1271年忽必烈称帝建立大一统的元朝之后,一方面,采取中原传统的中央集权官僚制作为统治全国的主要政治制度,如改世守为流官、军民分治等,并以中国正统自居,主动儒化、汉化;另一方面,元朝还事实上废除了通过部族议事会的形式选举君主的方式。这些都显示了元朝政治形态并未使得元彻底转变为中央集权的君主官僚制,而是“蒙古家产封建制和中原传统君主官僚制的混合产物”。
在国家形态上,元朝开创了“中华一体”的新纪元。首先,在历史分合周期层面,它结束了中国自唐末五代以来四个多世纪的分裂格局,是中国历史上第三个分合周期的结束。其次,在疆域层面,从成吉思汗1206年统一蒙古各部开始,至1279年南宋灭亡,元朝统治者用七十余年时间“先后扫灭了长期建立在中国领土上曾相互对立的各族政权,包括高昌回鹘、西辽、西夏、金、吐蕃、大理和南宋王朝等列朝列部。”此次统一最终把云南、西藏和西域地区划入了中国的版图,如此大的版图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第一次出现。再者,在思想文化层面,元朝秉持“天下一家”思想,基本实现了政治文化的一统。元朝统治者尤其是忽必烈主动儒化、汉化,以“汉法治国”、行传统中原祭祀活动,将儒家程朱理学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并将其转变为超民族界限的不同族群的共同价值体系,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不同族群相互融合与元朝大一统国家稳定的基石和纽带。
清代政体的中央集权制—大一统的空前强化。明清鼎革之际,清政权的政体演变经历了一个从集体决策、富有分封制色彩的贵族政治向君主独尊、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的演变。努尔哈赤缔造的八旗制度,是“八旗旗主共议国政”的政体。从皇太极到顺治,选择的是学习明制,推进从部落政权转型为王朝国家的建国工程。清军入关后,顺治帝改内三院为内阁,雍正帝设中枢机构军机处,任用汉官,稀释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顺治在定鼎中原过程的“汉化”和“集权化”之举,成为之后康熙朝真正构建大一统的先导。
清代君主始终致力于逐鹿中原,追求统一。早在关外,皇太极就对入关之后种种细节进行推敲。不仅如此,清代对“大一统”的追求有着深刻的现实原因,因为“异族”入主中原,不得不直面宋明理学“夷夏之辨”话语的深刻合法性危机和身份认同困局。杨念群则认为,尽管清代君主对宋明儒学发扬的“夷夏之防”激烈排斥,但仍有自己的大一统中国想象。清代君主破除的是对宋明理学夷夏之防、内外之别视域限制下的“中国”理解,而采取了一条绕过宋明理学,回到汉唐更具包容性的大一统中国想象的迂回道路建立统治的合法性,努力借助前宋学的“大一统”“教养”“六合同风”等政治理念融入更久远、更根本、更具普遍性和包容性的中国叙事,接续汉至明一脉相承的政教统纪。
清代也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构建大一统实际统治格局的朝代,不仅在空前广阔的疆域上实现了地理“一统”与文化“正统”的合一,而且对广阔的疆域进行了制度化、常态化的直接统治与实际控制,而不满足于间接统治的羁縻手段,这一“事功”上的成就,能够通过“绩效合法性”极大满足清朝统治者的合法性焦虑。清政府通过不断扩展“大一统”的规模证明自己统治的正统性,其对自己建立“大一统”规模的历史叙事强调这一开疆拓土过程的合道德性和对开辟疆土控制程度的直接性与牢固性。
晚清—民国之际。更有挑战性的问题是,如果说因为以儒家学说为主体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太过先进、太过强大而形成虹吸效应,即让少数民族政权自我儒家化(中华化),那么到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晚清—民国(包括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历史书写的牵引力量从纯粹的华夏民族演变为西方列强,为什么中国依然能保持统一而未被分裂?这是挑战大一统的“关键时刻”,因为列强不但不信仰大一统,它们更信奉“多统”而在世界各地大搞“分而治之”,殖民地的碎片化政治难以形成统一的反抗性政治力量。文化上的理解,即儒家思想使得军阀政权成为“军绅政权”,他们魂牵梦绕的依然是“占据”紫禁城而统一中国,不愿做肢解中国的历史罪人。最后,苏联支持的国民革命军北伐而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建立的中华民国政权依然是中央集权制。
在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曾一度受苏联联邦制国家形式的影响而主张实行联邦制,但很快放弃这一设计转而实行单一制,即中央集权制。国家结构的中央集权制、中国共产党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和国家权力运行方式的民主集中制三者有机统一,共同拱卫着大一统国家形态。
(二)中程历史周期中的政治
长程历史周期是由若干个中程历史周期构成的,自变量政治和因变量政治在各自的长程历史周期中显示出“不变”的包容性和弹性,政治弹性在距离我们很近的中程历史周期中表现的更为鲜活。
如前,西方国家的历史告诉我们,代议制政治并没有因为经济制度从封建制到资本主义的巨变而改变,产生于贵族制精英民主的代议制也并没有因为大众民主的到来而改变,甚至异质化文化也不能改变作为同文同种进行利益博弈的代议制,政治的弹性空间到底有多大,实在是一个难解之谜,但是“政治弹性”至少是一个重要的历史遗产。然而,历史留给人类的最大教训就是总是遗忘历史。冷战后美国对华的“接触”战略意图在与中国的深度接触中,推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而改变中国的政治制度,深信带来多元化利益的市场经济必然会导致西式多党制民主,这很有经济决定论的味道,相信政治是随着经济起舞的因变量。即使作为因变量的政治,也并没有与经济制度的节奏一致,那么,作为自变量的政治自然享有更多的自主性,自主性政治自然能够包容不同的经济制度乃至社会制度。新中国以来的历史就是这样演化而来。
民主集中制政体与计划经济。新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都是按照苏联模式建立起来的,即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领域都是高度的集权体制。因为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们想当然地认为苏联模式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上的民主集中制对应的必然是集权的经济制度,即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失效,尤其是苏共的失败很自然地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失败。这里简单地把苏联模式等同于社会主义制度。然而,正如资本主义制度中存在英美式自由市场和欧陆式社会市场的不同模式,社会主义制度中也不是只有一种模式,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显然属于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新范式。
民主集中制政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集中制政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融合,是中国道路最突出的特征。也就是说,作为自变量的政治制度,不但能包容或者适应市场经济,还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带来的其他权力关系的变化。我认为,中国最重要的权力关系都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中央—地方关系上,从改革开放前的单一制演变为改革开放后的政治单一制与经济联邦主义,可谓是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统一;在政治—经济关系上,既有国家导航的经济发展,也有基于市场原则的资源配置制度,也是事实上的计划(集中制)与自由(民主)的有机统一;在国家—社会关系上,既有对政治类、法律类、宗教类和民族类的新兴组织的严格控制,也有对商业类、文化类的社会组织的大力开放,也是事实上的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统一。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经济关系、中央—地方关系和国家—社会关系都发生了结构性或革命性变革,但不变的是民主集中制政体。
市场经济没有如愿带来政治制度的变革,美国倍感失望。市场经济不仅没有带来美国期望中的政治变革,反而还强化了既有的政治制度。如何理解这一事件?美国人给出了“威权主义韧性”的概念,从此,“威权主义”加各种形容词,就成为西方学者研究中国的套路。本研究告诉我们,何止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韧性”,作为自变量的政治传统均有其天然的“弹性”。那么,政治为什么拥有如此巨大的弹性?
政治弹性不但体现在中国的中程历史周期中,俄罗斯的中程历史周期同样有巨大的政治弹性。在俄罗斯,政治也是一种自变量的存在。以西式民主为样板的戈尔巴乔夫改革促使苏联解体,苏共失败,但并没有换来俄罗斯的有效治理,反而是20世纪90年代的大溃败,政治衰朽、经济民不聊生、法治瘫痪。在这种背景下,促进苏联解体的叶利钦把权力交给政治强人普京总统。俄罗斯虽然有了四年一次的大选,这也似乎符合西方制定的民主转型成功的标准,即能够实行稳定的周期性竞争性选举,但这种选举又被西方学术界定义为“选举式威权主义”或“竞争性威权主义”。在俄罗斯百年历史上,先后是苏联共产党领导的斯大林模式、多党制民主和选举式威权主义,多党制民主导致国家失败,选举式威权主义其实是回归强人政治模式。似乎可以说,“集权”就是俄罗斯政治文化的血液,不管怎么转型,不管实行了什么样的政治制度,都离不开“集权”这个形态的自变量政治。
以中程历史周期的维度去观察更广阔的世界,很多发展中国家在二战后的20年内虽然纷纷独立,但是无论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都难以摆脱长期的殖民统治留下的遗产——分离主义或碎片化政治,而殖民主义遗产事实上是对古老社会结构(封建制或世袭制)的强化,即殖民者利用封建制的社会结构分而治之,从而强化了封建世袭制。事实性封建制就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政治遗产。在这种背景下,独立后的强人也摆脱不了这个古老的社会结构,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强社会中的弱国家”。在这样的国家—社会关系中,即使发生了第三波“民主化”转型,即纷纷实行多党制民主,但竞争性多党制民主反而更加巩固了封建世袭制社会结构,从而形成了“新封建主义”。因此,这些国家的民主形态既不是自由主义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更不是什么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而是典型的“封建制民主”。由此观之,虽然很多发展中国家既实验过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也实验过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但终究还是回到“故乡” —— 并非“第三条道路”的封建世袭制。封建世袭制才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最常见的“政治”,这个政治的弹性是如此巨大以至于不为任何外来的政治制度所撼动。
无论是在长程历史周期上还是中程历史周期上,政治的弹性都如此强劲、空间如此之巨、包容性如此之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的形式不能被改变或者不能被改善,事实上政治的形式一直在改变,比如因变量政治下的政治参与范围的逐步扩大,自变量政治下的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不断迭代升级的科学技术对政治制度、政治文化和政治行为的不同程度的影响,等等,都是政治形式的改变。由于,政治的历史基因确实很难改变,政治才显得弹性十足,以至于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政治看上去很现代,其实质上都很古老。那么,其内在逻辑是什么呢?
四、政治为什么有弹性:时间容器
在人类文明史上,最能体现久远传统的领域似乎就是基于观念—文化的政治,政治充当了“时间容器”,也是文明史意义上的“千年博物馆”。政治是人类文明长期演化的产物,具有与生俱来的超稳定性结构,是人类赖以存在的基本结构;作为制度化国家权力的政治,具有普遍性强制力,认同服从成为一种习惯。相比较而言,经济形式和社会结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生了几乎难以识别的变化。随着科技革命的不断推进,古老的经济制度早已经无影无踪,作为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家庭(家族)走向解体,在欧洲出现越来越多的不婚主义,等等。但是,科技革命为什么不能改变政治?
首先,层次性政治的包括观念—文化和国家形态的内核结构,是基于久远习俗而形成的超稳定结构。无论是作为自变量的政治还是作为因变量的政治,都不是横空出世,而是基于无比久远的生存习俗,又经久远的制度演化的产物。
作为因变量的代议制,发端于中世纪早期的天主教教皇的选举制,即来自各教区的教士代表经选举而产生教皇。这一古老的制度对中世纪后期形成的代议制有直接的影响。理解西方政治离不开古老宗教的影响。其实宗教选举制也不是首创,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就说选举制是贵族制的制度。从古希腊的选举贵族制到中世纪早期的宗教选举制,最后是现代西方政治社会中的代议制。可见,基于选举的代议制是西方文明一种与生俱来的制度安排,只不过在现代西方社会成为了调和多元主义经济利益的根本性政治制度。
作为自变量的大一统政治更是源远流长。钱穆先生谈到周王朝的新变化:“大体上,夏、殷两朝是多由诸侯承认天子,而在周代则转换成天子封立诸侯。”可以说,夏、商两朝的中央权力取决于地方的承认,而周朝则调转了逻辑,以中央权力为核心,地方的权力有赖于中央的承认,地方诸侯从周天子那里获得统治的合法性。
近几十年考古学发现,中国在夏、商、西周时期,不仅有了统一的观念,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出现了统一的局面。如李学勤认为,“有些人主张秦始皇第一次统一中国,这是不够确切的,因为夏、商、西周已经有了统一的局面,秦不过是在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的并峙分立之后,完成了再统一而已”。钱穆也认为,先秦时期的中国已经是一个统一国家:“西周时代的中国,理论上已是一个统一国家,不过只是一种‘封建式’的统一,而非后代‘郡县式’的统一而已。”先秦时期已经有了大一统的雏形,然而作为国家形态的大一统却在秦朝之后才彻底成型。
作为国家形态的大一统虽然诞生于秦汉时期,但是大一统的思想观念在先秦时期已经成为共识。“大一统”的概念目前最早见于《公羊传》。 《公羊传》解释《春秋》中“元年,春,王正月”说:“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董仲舒解释《公羊传》“大一统”思想,“强调以天规范人间之政治伦理,王者上承天道,依天时而施政,而诸侯以下则各自遵守王政,如此上下构成一个依循天道的政治体制”。天道、伦理、政治在董仲舒的论述中实现了完美结合,而这也为后世公羊学家探讨大一统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滋养,即大一统不仅是庸常理解的“大统一”,而且是“贯通形上与形下、心性与政治”, “是公羊学自然观、历史观和政治观的结合,是宇宙的最高本源和普遍适用的法则”。
从西周到战国,主流的思想家都在呼唤一统之治。从《尚书·盘庚》中“惟予一人有佚罚”开始,到韩非子“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诸子百家中的著名人物都在不厌其烦地论述政治统一的重要性。当时的知识分子普遍推崇的“三代之治”自然也就被描述为大一统的理想模式,回到过去的“复古”,也就意味着重新建构一统的天下。《尚书》中描绘帝尧统治的景象是:“协和万邦”;《诗经》则描述了一个理想的一统景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克己复礼”的孔子想要恢复的天下秩序,是要以天子为尊“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荀子回溯商汤和周武王的丰功伟绩,也是以其能够实现天下一统为核心:“汤以亳,武王以鄗,皆百里之地也,天下为一,诸侯为臣,通达之属,莫不从服。”可以说,大一统的概念在汉代公羊家提出之前,已经得到了先秦诸子的完备论述。
大一统的观念如何实现?中央集权制是不二选择。只不过,西周开始的时候实行的是天子诸侯制,即周王通过分封实现一统,到了秦汉时期,则通过郡县制实现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即所谓的皇帝官僚制。钱穆谈到:“在一个大一统的政府之下,则必然有其相通合一的统一性的制度。”制度一体化有三个主要方面:地方与中央一体、士人与君主一体、礼治与法治一体。这三个方面并非绝对独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尤为重要的是郡县制在大一统中的作用,以郡县制替代分封制是地方中央一体化的主要历史表征。毛泽东在思考中国政治秩序的时候,专门强调秦始皇对中国政治的伟大贡献:“不搞国中有国而用集权制,由中央政府派人去各个地方,几年一换,不用世袭制度。”毫无疑问,中央地方一体化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形态规范和限定了历代中国政治的建构过程。
政治的超稳定性又因制度变迁时间性原理和心智模式而变得更加稳定,政治最终成为“时间容器”,即一种文明基因共同体。制度变迁的时间性原理告诉我们,越是发生于久远的事件和传统,影响越加深远。无论是在中国发生很早的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国家形态,还是现代西方脱胎于中世纪的代议制,都是经久演化而成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观念—文化)。也就是说,作为国家形态和政体的政治的出现,已经是人类千百代实践的结果,这个结果又被我们当作制度变迁的“起点”。这个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构成的“起点”,从此让人类形成路径依赖,以至于“现代”存在于“传统”之中。
其次,路径依赖的机理就是制度变迁中的心智—学习模式。人类社会的主体是具体的个人,人类文明史其实就是一代又一代的个体成长与更迭的过程。那么,个体是如何成长的呢?
模仿是成长的起点。婴儿从小动物状态成长到站立、说话,可谓是“从0到1”的突破,但是这个“突破”则是一个“模仿过程”,反复地模仿长辈的语言、习惯和动作。
学习是成长的过程。学习什么?这是人从自然人向社会人—政治人演化的过程,西方政治学称之为“政治社会化”,中国自古以来叫作“教化”。教化不仅是个人成长的过程,也是代际文化传递的过程,一代接一代的个人成长也就是一代代的代际文化传递过程,传递着经久习俗而成的道德规范。在教化过程中,“教材”都是精心挑选过的,比如科举考试的内容都是规定性的。过去是这样,今天依然如此。在西方,社会科学伴随着其现代化进程产生的、论证的都是其现代化模式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因此,“无自由毋宁死”的西方年轻人在受教育过程中也不可能跳出精心炮制的“教科书”。
那么,人的能动性能冲破既有的“历史结构”吗?至少到目前为止,即使那些带来“范式革命”的伟大科学家,诸如爱因斯坦等,带来科学革命和技术进步,但这些并没有带来政治结构的变化。第一次发现政党作为社会革命能动者的列宁,其所建立的苏维埃政权依然在俄罗斯政治传统中运行,建立新中国的毛泽东也表示“孔孟有一部分真理,全部否定是非历史的看法”。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并不乏力图创新者,但如果脱离既有结构而成本高得难以承受,创新就会胎死腹中。一个简单的实例,曾有人发明了更快捷有效的打字键盘,但因为早已经习惯了现有版本的键盘输入法,更换键盘会带来更大的成本,结果更快捷便利的键盘不得不被束之高阁。经济社会生活尚且如此,政治生活更是如此。政治社会中的每一种制度安排,哪怕是技术性的、中观性的制度安排,都关乎无数人的利益,可谓牵一发而动全局。因此,即使制度有什么瑕疵、不圆满,一般也不会对制度“动手术”。就这样,我们看到普遍性的路径依赖甚至路径锁定,很多国家的一代又一代无奈地“内卷”着,这也称得上一种演化形成的“自发秩序”。
时间进程中的心智模式决定了,形成于两千五百年前的“轴心文明”依旧在规范着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尤其是,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未曾中断的大型政治(国家)文明,其历史连续性就更加紧密,内在演化特征更加突出。在长历史周期的时间进程中,也出现了若干次的“关键节点”,比如元朝和清朝,尤其是来自不同文明体系的西方列强的入侵。如前,元朝和清朝都先后钦服于大一统和中央集权制,而西方列强分裂中国的企图也因为“军绅们”的大一统观念而作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确实是对几千年社会制度的一次重塑,但作为中华文明的传承者,大一统国家观更加坚定,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形态更加完备。
再者,作为制度化国家权力的政治的普遍性和强制性。国家是靠暴力创造出来的一种政治,因此国家具有天生的暴力潜能,也就是说,国家随时准备着以强制性手段在自己统治的疆域内维护国家秩序和安全。暴力即“硬权力”,维持国家安全的成本太高,滥用暴力甚至会危及政治统治本身的合法性,因此国家往往借助意识形态的“软权力”进行统治。靠“硬权力”统治的秦朝只有十几年,而靠“软权力”,即“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朝则先后存续四百余年。“儒术”从此成为国家意识形态,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元朝和清朝也尊崇有加。
既然是国家意识形态,自然要以国家权力手段去维护,国家创制各种制度强化和传承意识形态,比如前述的史官制度、科举制度、丁忧制度、乡贤制度,等等,构成了维护国家意识形态的“制度矩阵”。这一套“制度发明”是如此有助于拱卫政治统治,自然被历朝历代传承下来。
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是一个事物的两个面向,国家权力捍卫着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也巩固着国家权力。意识形态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有政治规则式的“儒术”,有宗教,在现代则主要表现为社会科学。社会科学中的各种“范式”是最典型的意识形态,“范式”外围的各种研究技术或手段则以“科学”的面貌呈现出来,以“科学”掩盖着“范式”的意识形态本质。比如西方社会科学所有“范式”的出发点几乎都是“理性人”假设,而这个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假设,其实就是论证自由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合法性乃至神圣性,诸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样看来,西方的大学虽然很多是“私立”的,但是它们信奉的“范式”是一致的,只不过是以“私”的形式行“国家”之实,数个“私”构成了“阶级” ——占据国家统治地位的阶级。这样,阶级利益—国家安全转化为“理性人”范式,这个范式又衍生出“科学主义”研究方法。通透地看,国家意识形态转换成科学主义“范式”,这就是西方社会科学的力量所在。
社会科学成为一种不能被拒绝、不能被反抗的国家权力。比如在美国研究中国问题,论文要想被发表,不给中国加上各种形容词的“威权主义”就别想发表,不能发表就解决不了终身教职,生存就是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科学的国家权力强制性特征暴露无遗。
甚至可以说,“理性人”范式与“独尊儒术”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起到统一思想的作用。时代变了,作为国家权力组成部分的意识形态的形式和作用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意识形态权力的强制性作用并没有改变,甚至更加无孔不入,更加让人无处遁形。人要活得体面,就得上大学,在大学里就不得不接受作为“范式”的意识形态;走上社会,无论是从事教学和研究,还是从事新闻传播,都不得不接受“范式”的约束。这就是为什么“反华”在西方很有市场,在美国很容易达成“两党共识”甚至是“举国共识”。
总之,经过千百代演化而形成的超稳定结构的政治,不仅因作为政治本质结构的国家权力作用的普遍性和强制性而得到强化和延续,还因为制度变迁的时间性原理和人的学习—心智模式而呈现历史连续性,层次性政治最终演化成“时间容器”,成为展示几千年历史的“政治博物馆”。结构本身具有超级稳定性,而人类演化的内在习得性与外在强制性,都进一步强化甚至固化着“轴心文明”时期爆发式形成的政治文化和政治结构。
五、结语:知识论和实践论上的启示
历史政治学视角的层次性政治概念的分析,产生了诸多新知识新认识。在中国的语境下,重要的思想启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两点:在知识论意义上,“政治”依然是待发掘的“知识域”;在国家治理意义上,最早的组织化国家曾让中国一直领先世界,彰显了政治的“组织化红利”。但历史上的中国和其他国家也曾受困于组织化过密而导致的衰退,这显然是在追求组织化中应该避免的“组织化陷阱”。政治因此具有鲜明的二重性和“组织化悖论”,把握政治作用的“度”考验着人类的智慧和技艺。
(一)政治与经济的多层次—非对称性关系
“政治”是和人类社会同步发生、演进的制度或力量,中外关于“政治”的知识性探索也有了几千年,古希腊甚至出现了专门将“政治”研究上升为学科的“政治学”,并成为社会科学最古老的学科。然而,在社会科学中,无论是中国学术界的“政治”研究,还是欧美政治学界的“政治”研究,要么把源于自己的地方历史的地方知识普遍化,比如流行的政治概念就是价值的权威性分配——这其实是西方社会史脉络的对抗性资源分配的历史叙事,要么无视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即政治史,而把地方知识当作普遍主义加以接受——结果是关公战秦琼。历史政治学还原了各自历史属性下的政治传统,发现了社会史中的因变量政治和政治史中的自变量政治。因变量—自变量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完全不一样。
无独有偶,“第二个结合”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证成历史政治学的同时也丰富着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的论断是马克思研究欧洲历史的科学发现,一种伟大的唯物史观——韦伯称之为第一流的科学发现。将这个伟大的唯物史观用于中国历史研究,历史唯物主义则更为丰富,即政治—经济关系更为多元化,呈现非对称性的复杂关系,中国式表述则为“政治制度在关键时刻的决定性作用”。
制度意义上的“层次性政治”概念告诉我们,政治具有“变”与“不变”的不同层次。“不变”的是经久习俗演化而来的政治观和国家形态(国家制度),它们几乎是一切人类生活的“基础”或底层逻辑,决不是围绕经济而变的。不仅如此,这些核心层次的政治决定了经济的运行方式。在两千年的长程历史中,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接受的是不能挑战国家权力的“重农抑商”,而与生俱来的奉行对抗性资源分配的政治以及由此产生的“多统”国家形态,无疑有助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诞生。“政治的决定性作用”是比较历史的底层逻辑。
相对稳定的但历史上也经常发生更迭的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以及围绕政体而建立的各种中观性制度安排,属于“变”的部分,其与经济的关系也并非对称性的,经济与因变量政治和自变量政治的关系并非只有一种模式。历代历史书写者几乎都把“政治”等同于“政体”,也是在“政体变迁”的意义上看待政治—经济关系。马克思所说的“上层建筑”应该主要是指政体层次的政治,政体最容易受到经济的影响。这个传统是亚里士多德开创的,他详细列举了经济变化对政体的种种影响,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也是基于经济发展导致阶级关系的变化并引起政权—政体的变革。这是因变量层面的政治与经济的关系。
但是,在自变量政治的脉络上,即使是政体层次的政治,其与经济的关系与因变量政治有着很大差异,政体能够塑造不同形态的经济制度,也能适应不同的经济制度,正如欧美代议制政体和新中国以来民主集中制政体所表现的那样,政体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巨大弹性。即使发生了变革,政体依然是存在于具有超级稳定性的政治观和国家形态之中,它们具有难以估量的弹性。
“政治弹性”概念给我们的历史启示是,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实现某种政治目标(政治制度),一切都会好起来,这种认识实在与中外历史经验相去甚远。虽然中国是亚洲第一个实行民主共和的国家,但是代议制最终流产。苏联改革也是以代议制民主为目标,但代议制民主政体依然摆脱不了俄罗斯历史上形成的强人政治传统,否则连代议制这个制度形式都难以运转下去,比如上世纪90年代的俄罗斯就陷于“失败国家”之中。政体意义上的代议制、中俄两国的政治观和国家形态传统等不同层次的政治与经济到底是什么关系,依然是未被穷尽的知识领域。
经济之于政治是如此重要(重要性关系),但经济的状况往往取决于政治的供给(决定性关系)。政治—经济关系的知识论讨论,自然引出政治的政策性或实践性问题。
(二)自变量政治二重性与政治的“组织化悖论”
比较长程历史周期发现,中国以政治史为其长项,古代中国因此长期领先于世界,当代中国也因此出现“中国之治”而必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但是在中程历史周期的维度上,我们发现,凡事过犹不及,政治供给不足或政治供给过剩,也会直接制约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建设。换句话说,作为制度的政治,成也政治,败也政治,显示政治作用鲜明的二重性,把握政治作用的“度”或者“平衡点”,就需要深邃智慧和高超技艺。
中国直到18世纪还远远领先于欧洲,是因为中国从秦汉开始就是一个组织化国家,很早就开始了政治史的演化;比较而言,罗马帝国后的一千年内,欧洲一直处于混乱状态的社会史之中,直到中世纪后期开始出现现代民族国家,从社会史状态向政治史状态演进。因此,中国长期领先欧洲其实是政治(国家)与非政治(非国家)之间比较而言的。虽然欧洲的国家出现得很晚,它是商业—军事型的,比中国的农业—文明型的国家组织化程度更高、更有效率、竞争性更强。因此,当两种类型的组织化国家遭遇时,对中国而言就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几门大炮就能让中国屈服——虽然此时的中国经济总量世界占比高达25%。一个世纪后,“中国人民站起来了”,靠的是组织化程度更高、更有效率、竞争性更强的政党—国家,即中国共产党成功把中国重新组织起来,它比商业—军事型国家的组织化程度更高。从长程历史周期看,国家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核心层次的政治的国家的组织化程度以及组织化类型。对此,我们称组织化的积极作用为“组织化红利”。
从中程历史周期看,组织化让国家站起来,但是为什么没有相应地解决贫困问题呢?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大概是最没有争议的根源。“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其实就是以“政治挂帅”为目标,为此,组织化程度过高、制度太过密集,从而窒息了个人能动性和社会活力。以“搞活”为杠杆的改革开放,很快让中国富起来。
新中国以来的历史告诉我们,作为自变量的政治对于经济发展确实具有决定性作用。正因如此,如何在政策上运用政治,政治的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就必须从中外历史中汲取智慧。长程历史周期的国家兴衰和中程历史周期的国家治理经验教训,政治史的政治和社会史的政治有其长也有其短,衡量政治作用的最好尺度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百姓富裕和国家强大基础上的综合实力的提升。自变量的政治是如此强大,功能如此之多,制度如此密集,规定如此繁杂,触角如此之长,政治自然有牵一发而动全局的作用。比如,每个功能部门的决定都会直接影响经济绩效。历史告诉我们,政治越重要,越要慎重地看待和运用政治,不能过度地依赖政治工具。作为自变量的政治,是由强大的政治权力部门和官僚系统构成的,它们本身具有强大的自主性,具有自我驱动—自我扩张的功能,强化其作用必然会挤压其他领域的空间,甚至抑制其他领域的活力。对此,李强总理在2024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有针对性地指出,要谨慎出台那些抑制性政策。
我们置身于“大争之世”的全球化时代,“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而社会活力是高质量发展的真正源泉。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发展固然是最大的政治,而创造一个有助于经济发展的社会活力的政治秩序,则是最根本的政治。“政治—经济关系”看上去是二元性质的,其实是三元性的,即“政治秩序—社会活力—经济发展”。在三元性的逻辑中,“政治秩序”更多的是制度意义上的宏观政治,“社会活力”则更多是政策意义上的微观政治,即社会运行机制问题。作为中间变量或中介机制,社会运行机制一头连接着宏观的制度性政治,它是宏观政治意志的一种政治表达和政治传输;一头转换为结果性的,衡量制度性竞争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发展取决于社会运行机制的灵活性和活力,因此社会运行机制是最值得重视的微观政治。这个“微观政治”表现为各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化”是政治现代化的一个目标,但“制度化”并不等于法令过密化,那样的“制度化”最终是社会僵化,政治失去竞争力。先贤顾炎武早就有极具智慧的观察,规章制度过密,会使官吏“忽大体,谨小法”,“法令日繁,治具日密,禁防束缚,至不可动,而人之智虑自不能出于绳约之内。故人材亦以不振”。对此,我们可以把过密组织化导致的停滞称为“组织化陷阱”。
自我驱动、自我扩张的自变量政治的一个内在逻辑就是容易造成“治具日密”而窒息社会活力,宏观政治因此最终被反噬,这是反复上演的历史剧目,也算是一种“组织化陷阱”。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看到自变量政治催生的组织化国家所产生的“组织化红利”,也要同时清醒地认识到自变量政治与生俱来的“治具过密”倾向而导致的社会僵化这个“组织化陷阱”。这种兼具激励性和抑制性的“组织化悖论”,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征程上必须面对的大课题。
(为适应微信排版与阅读,注释从略,转载引用等请参阅期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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