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对公办幼儿园意味着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简称《学前教育法》)2024 年 11 月 8 日经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5年6月1起实行。此法的颁布实施可以说对幼教界是一件大事,对幼儿园、教师、家长、社会都有着极大的影响。作为幼儿园的一线教师也来谈谈《学前教育法》对方方面面的影响。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对公办幼儿园教育质量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一方面,法律规定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坚决纠正幼儿园 “小学化” 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这有助于引导公办幼儿园遵循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开展适合幼儿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质量。另一方面,法律强调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加强人员配备和培养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这为提高公办幼儿园教育质量提供了人才保障。
01 办园方向与定位方面
1.明确公益属性
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这也进一步明确了公办幼儿园的公益属性,强调其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地位。这为公办幼儿园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价值导向,使其能够更加坚定地秉持公益原则,为广大适龄幼儿提供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2.引领示范作用增强
法律的规定强化了公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体系中的引领示范地位。公办幼儿园需要在办园理念、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等方面树立标杆,为其他类型幼儿园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推动整个学前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
02资源保障方面
1.资金投入更有保障
第四十六条指出“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障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实行同工同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统筹工资收入政策和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这有助于稳定公办幼儿园的师资队伍,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学前教育事业。同时,对于公办幼儿园的建设、设施设备更新、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也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公办幼儿园不断提升办园条件和教育质量。
2.资源分配更合理
第六条指出“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合理配置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发展差距,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国家采取措施,倾斜支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保障适龄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从法律层面要求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这将促使政府在规划和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时,更加注重公办幼儿园的合理布局,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学前教育需求,尤其是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会有一定的倾斜,保障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03教育教学管理方面
1.规范办园行为
法律对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变更终止程序、安全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办幼儿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日常管理,规范办园行为。这有助于提升公办幼儿园的管理水平,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学前儿童的安全。
2.纠正 “小学化” 倾向
法律明确禁止幼儿园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或者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强调要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公办幼儿园需要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为学前儿童提供符合其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环境。
04 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1.资质要求更严格
对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的资质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公办幼儿园在招聘和任用教职工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筛选,确保师资队伍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从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教师权益保障更充分
明确了幼儿园教师在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这将极大地提高公办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工作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师资队伍,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05 监督与评估方面
1.监督管理更有力
法律加强了对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规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方式。公办幼儿园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督,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办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公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2.质量评估更科学
法律要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健全幼儿园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公办幼儿园需要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适应科学的质量评估要求,从而推动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学前教育法》对公办幼儿园意味着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公益属性,规范了人员配备和教师待遇,提升了教育质量,为公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推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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