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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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简单有极致的追求,数学作为人类智慧的结晶,彰显自然界的极简,大道至简。
所以,奥卡姆剃刀原理成为共识,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简单,符合人类认知的经济原则,假若一个东西太复杂,人们可能就会放弃它,毕竟占用太多的大脑资源。
所以,商业世界的产品,面向用户时,一定要考虑操作简单,否则,再先进的科技,也会因操作过于复杂,不为大众市场所认可。
但是,追求简单,却是一个复杂又耗时的过程,商业产品的创新,是把复杂留给了研发人员,把简单呈现给了客户。物理学中的很多公式,简单优雅,而这个过程是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家不断探索而得以实现。
尽管过程艰辛复杂,但是一旦追求得到,简单的力量,将会推动我们走向更远的地方。有了万有引力公式,就能计算出第一宇宙速度,人类就可以挣脱地球,跨出迈向太空的第一步。
在打官司这件事上,困扰很多人,当事人、律师和法官。
对于简单案件,自然不必言说,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普通群众,也能说的清道的明。
对于复杂案件,那就复杂了。当事人会在法庭上,控制不住地言说过多,以争取法官的注意力,然而,法官的注意力非常有限,仅复杂的人物关系,就可能把法官绕晕。
对于律师来说,必须进行抽丝剥茧的工作,在复杂之中找到内在的关联与逻辑,然后再找到一个简单的线索和切入点,呈现给法官。
然而,不同的法官,面对复杂案件,处理的方式会有所不同。
一种是萝卜快了不洗泥,没有时间(精力)保障去分析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推敲证据的细节。
一种是工作惰性,简单省事地办案,别人的案子,不是自己的人生,怎么省事怎么办。
还有一种是知识分子的傲慢,他们习惯于咬文嚼字,做事风格却循规蹈矩,不敢公开心证,钟爱直接证据(讨厌间接证据),以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提出苛刻或不合理的要求,而不是把精力放在各个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推理分析得出合理的结论。
这三种情形,对于第一种,我给予同情式理解,但不认可。
对于后面两种,让人难以接受,因为这是一种削足适履式的处理,把当事人的材料乱砍一通,以适合自己思维中的鞋子。
对于第二种,是工作态度问题,不用讨论。对于第三种,会让人觉得有些可笑,在恰恰需要他们动用自己智力的地方,反而放弃了阵地,苛求于当事人。
世界钟爱简单,但我们寻找的是一种有力量的简单,经得起检验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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