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 年版)》,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本次调整共有 91 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本次医保目录调整中,肾内科有 3 种药物被纳入目录,为肾内科医生提供了更多的用药选择,有助于优化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改善患者的预后。详见表 1。
* 对照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整理的新增药品,如有疏漏,敬请指正医保适应症:限现有治疗疗效不理想的血液透析患者的瘙痒症。
通常成人每日 1 次 2.5 μg(以盐酸纳呋拉啡计),晚饭后或睡前口服。可根据症状增加剂量,最高剂量不超过每日 1 次 5 μg。服用时可将本品放置于舌头上,让唾液浸润并用舌头轻轻压碎,待崩解后可以仅用唾液吞服,也可用水送服。从本品服用后至血液透析开始,应留出足够的时间间隔。由于本品会通过血液透析除去,因此,如果从本品服用后至血液透析开始的时间较短,可能会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1. 纳呋拉啡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都应符合相关精神药品管理要求。2. 重度(Child-Pugh 分级 C 级)肝损伤的患者用药时,应评估风险获益比,并在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中度(Child-Pugh 分级 B 级)肝损伤患者可能会使血药浓度升高。3. 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出现催乳素水平升高等内分泌指标异常,因此建议用药期间对相关指标进行适当监测。4. 服用本品后,如果未出现效果,请勿随意长期服用。建议遵医嘱用药。5. 本品可能会引起嗜睡、头晕等症状,因此建议正在服用本品的患者不要从事汽车驾驶及机械操作等需集中精力的活动。规格:5000 mL
医保适应症: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 (CRRT) 期间用于急性肾损伤的治疗;肾脏替代治疗启动后,当 pH、钾和磷酸盐浓度恢复正常时的急性后期治疗。
用法用量:
静脉输注:作为置换液,在滤器前(前稀释)或后(后稀释)注入体外循环回路中。使用前的混合方式:使用前打开弱焊,将小腔室内溶液添加至大腔室溶液中。混合溶液澄清无色。整个使用过程中应使用无菌操作。当添加额外的药物后,必须充分混合。添加和混合药物必须总是在将溶液袋连接到体外循环回路之前进行。
给药剂量:本品的给药体积和速度取决于患者的磷酸盐和其他电解质的血液浓度、酸碱平衡、体液平衡以及整体临床状况。给予置换液的体积也取决于治疗的期望强度(剂量)。在血液滤过和血液透析滤过中置换液的流速范围:成人 500 ~ 3000 mL/h。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含钙,可能会引起低钙血症。可能有必要输注钙。
2. 可以将本品加热至 37℃,以提高患者的舒适度。使用前对本品加热应该在混合前进行,并且只能以干热法加热。不得将溶液置于水中或微波炉中进行加热。
3. 使用过程中,密切监测患者的血液动力学状态、体液平衡、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状态,包括液体的出入量,甚至那些与 CRRT 并无直接关联的情况。
4. 针对血容量过多的情况,可提高处方的 CRRT 设备的净超滤率,和/或降低溶液的输注速度(置换液除外)。针对低血容量,可降低处方的 CRRT 设备的净超滤率,和/或升高溶液的输注速度(置换液除外)。
5. 一般性治疗的相关注意事项/禁忌症: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低钙血症(除非通过其他途径给患者补钙)、高钾血症、高磷血症。
医保适应症:限具有进展风险的原发性免疫球蛋白 A 肾病 (IgAN) 成人患者。
规格:4 mg
用法用量:
推荐固定疗程为 9 个月,剂量为 16 mg,每日口服一次。完成 9 个月疗程或需提前终止治疗时,需减少剂量至 8 mg,每日一次,共 2 周。根据医生的判断,完成 8 mg 每日一次共 2 周治疗后,可将剂量进一步减至 4 mg,每日一次,持续 2 周。
胶囊应在早晨餐前至少 1 小时整颗吞下。请勿打开、压碎或咀嚼。如果漏服,请在下一个预定时间服用规定的剂量,勿将剂量加倍。
注意事项:
1. 皮质醇增多症和肾上腺轴抑制:长期使用可能导致全身效应,如皮质醇增多症和肾上腺轴抑制。在手术或其他紧急状态下可能需要补充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停止治疗或转换全身皮质类固醇时,需监测肾上腺轴抑制征象。2. 重度肝损害禁用:中度至重度肝损害患者可能因全身暴露增加而面临皮质醇增多症和肾上腺轴抑制风险增加。应避免用于严重肝损害患者(Child-Pugh C 级)。中度肝损害患者(Child-Pugh B 级)需监测皮质醇增多症体征和症状。3. 免疫抑制风险:使用免疫抑制药物的患者更容易发生感染。对于易感患者或达到免疫抑制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患者,水痘或麻疹可能更为严重。应避免用于活动性或静止期结核感染、未经治疗的真菌、细菌、全身性病毒或寄生虫感染、眼部单纯疱疹患者。4. 类固醇戒断症状:从全身利用度较高的糖皮质激素转换为全身利用度较低的糖皮质激素时,应监测患者,因为可能会出现停用类固醇治疗而引起的症状。5. 特殊疾病慎用: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前期、糖尿病、骨质疏松症、消化性溃疡、青光眼或白内障等患者,应进行监测。6. 视觉障碍: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可能会报告视觉障碍。出现视力模糊或其他视觉障碍时,应考虑转诊至眼科医生。7. 避免与强效 CYP3A4 抑制剂合并治疗:与强效 CYP3A4 抑制剂合并治疗可能增加布地奈德所致全身副作用的风险。应避免合并用药,除非获益超过风险。8. 用药期间避免摄入葡萄柚汁:大量摄入葡萄柚汁后,口服给药后布地奈德的全身暴露量可增加约 2 倍。应避免摄入葡萄柚或其果汁。9.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刺激试验:肾上腺功能可能受到抑制,ACTH 刺激试验可能显示错误结果。10. 患有果糖不耐受、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或蔗糖酶-异麦芽糖酶缺乏症等罕见遗传性疾病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1]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 医保发〔2024〕33号.2024年11月28日.
[2] 盐酸纳呋拉啡口崩片药物说明书.
[3] 磷/碳酸氢钠血滤置换液药物说明书.
[4] 布地奈德肠溶胶囊药物说明书.
[5] Barratt J. Mucosal targeting in IgA nephropathy targeting the gut associated lymphoid tissue. Nephrology (Carlton) 2024, 29 Suppl 2: 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