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增值税法草案12月份三审——二审稿与暂行条例相比较六大变化
财富
2024-10-29 17:30
中国
1、购进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销售方虽为境外单位和个人,但也需要在境内缴纳增值税。原规定: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去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或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外,需要在境内缴纳增值税。“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这种表述易引发歧义,此次修改,表述发生变化,修改后的表述更精准。2、视同销售的定义发生变化,不再强调公众为对象,及以公益为目的。同时,此次修改出现一个新问题: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无偿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是否属于视同应税交易?如不属于,则出现极大征税漏洞。3、不征收增值税的范围有调整,删除“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这一规定会被一些企业放大使用,从而出现征税漏洞,如娱乐企业无偿为本单位聘用的员工提供娱乐服务、餐饮企业无偿为本单位聘用的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等.4、混合销售的概念发生变化,不再提及混合销售,直接表达为“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个人认为,不如直接引入企业所得税组合销售的概念,按各项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额,这样更简单明了、易操作。5、留抵税额可选择继续抵扣,或申请退税,将退税政策固定化。虽对企业利好,但这可能增加征管压力:有的纳税人可能接受虚开形成留抵,退税后,接着跑路,不法企业如此操作也更便利。6、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范围发生变化,购进货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再不能抵扣。“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这一规定利好,这意味着,转售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符合增值税抵扣原理。航空公司购进并转售餐饮服务可正常抵扣。https://mp.weixin.qq.com/s/hIfWGdVkx02yY14JL6Ze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