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多缴千万税款背后的以小搏大!
财富
2024-10-18 17:41
山东
税务机关在对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虽经营范围为管理咨询服务,但2019、2020年实际经营项目为股权投资,税务机关从其开立账户的证券公司提取的相关交易信息显示,2020年上半年,该企业将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出售,在申报纳税时,该企业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税目缴纳增值税,但实际按“咨询服务”税目进行纳税申报。由于金融商品转让为差额计税,而所谓的“咨询服务”是以全部转让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该企业此举导致该公司2020年多缴纳增值税14,595,390.7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29,769.53元、教育费附加437,861.73元、地方教育附加291,907.83元——一般企业都是想着如何少缴税款,这家企业又是为何呢?接下来的调查,税务机关明白了多缴税款背后的良苦用心。经查,该公司在实际经营业务为从事股权投资的情况下,将公司经营范围由“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虚假变更为“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创意策划咨询服务”,并以公司账务不健全成本费用无法正常核算为理由申请核定征收,促成税务机关按照10%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事实,从而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此举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267,572,039.94元。税务机关认为,该企业实际从事股权投资,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27号)第一条“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之规定,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不得采用核定征收,应予以调整,需要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这个案例中,纳税人以小搏大,方案规划费尽心思,实属“难得”,但是,类似于这种转让股票,金额巨大,且相关痕迹资料无法消灭,所以,无论怎么做,都很难掩盖实质,极容易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