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后再转出和“发票不抵扣勾选”的区别

文摘   2024-11-22 04:35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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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并不意味着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包括:(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处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方法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先勾选认证后,再把进项税额转出;另一种是使用“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前一种方式很麻烦,又是抵扣,又是转出的。不抵扣勾选功能就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事先我们判定取得的专票就是不抵扣的范围,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这个功能来勾选确认不抵扣。这种情况下,在综合服务平台上选择“不抵扣”功能后,后续本张票就不会存在滞留票信息的情况了,因为其本抵扣联信息已经上传稽核系统,只不过被打上了一个不抵扣的用途标识。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什么区别?
一、增值税申报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认证后,再把进行转出,相应要进行增值税申报。“发票不抵扣勾选”则不需要进行增值税申报。
二、账务处理不同。
例如:企业购买的商品,当作福利直接发给了员工。如果企业选择勾选进项,再把进行转出,账务处理如下:

发票认证: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企业选择使用“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实际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三、涉及后期符合条件抵扣不同。先认证,再做进项税额转出,则纳税人可以获得重新抵扣的权利;但如果使用了“发票不抵扣勾选”,则将丧失重新抵扣的资格。
举例:纳税人2019年11月份购进房屋专用于职工食堂使用。2022年11月份,因为经营原因,该纳税人取消职工食堂,将其改造成为会议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为该纳税人最初使用该不动产是专用于职工福利,因此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后期取消职工食堂,将其改造成为会议室,则可以抵扣。不动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如果该纳税人在2019年11月份选择将购买房屋取得的专用发票认证后,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符合36号文的规定,后期改变用途,可以重新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如果该纳税人在2019年11月份选择将购买房屋取得的专用发票做“发票不抵扣勾选”申报处理,则2022年11月,即使纳税人改变不动产使用用途,也不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张国永

经理

注册税务师

精通房地产、建筑业及制造类企业全盘账务处理及财务工作流程; 擅长税企关系协调,税收筹划、合理规避税务风险,财税咨询;

先后在《中国注册税务师》、《税收征纳》等多家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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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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