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慧芳、王永中、林屾、刘会静:中国与中亚国家农业经贸合作:状况与方向

文摘   2024-12-20 08:21   黑龙江  


中国与中亚国家农业经贸合作:状况与方向

田慧芳 王永中 

林屾 刘会静



【内容提要】

近来,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业合作不断深化,农产品贸易快速发展。中国与中亚的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与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相对较小。中国从中亚五国进口的农产品以谷物、食用油籽、棉花和棉纱线为主,对中亚出口主要以水果和杂类食品为主,存在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区域不平衡等问题。中国对中亚五国的农业投资规模不高、波动较大,以绿地投资为主,并购投资规模很小,主要分布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投资领域存在投资壁垒较高、土地租赁受限、易受严寒气候影响、水资源短缺及土地退化盐碱化、营商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为深化农业经贸合作,中国与中亚国家应共同推动全球及区域范围内的粮食安全治理与合作,加强农业政策沟通,以命运共同体意识引领合作,扩展投资领域与创新投融资模式,建设“中国-中亚农业交通走廊”,促进农业贸易便利化与投资合作环境的改善。

【关键词】

中国与中亚;农业合作;贸易;投资

【作者简介】

田慧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王永中,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林屾,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会静,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博士后,河北省农林科学院谷子研究所讲师。


中亚地处亚欧大陆的中心地带,农业资源优良,种植业发达,土地资源丰富,人均农业用地面积大,具有较好的光、热、水、土资源和劳动力等传统农业生产要素。中亚有发展大农业的独特资源优势,是世界重要的棉花产区之一,拥有大规模的草场和牧场,畜牧业以牛、马、羊的养殖为主。中亚五国农业资源有一定特殊性,加上从苏联时期演变而来的生产方式,其农产品的生产和出口主要集中于土地密集型产品,即小麦、棉花、羊毛、皮革等,结构较为单一;粮食和化肥生产无法自给自足,依赖进口。中亚五国对外农产品贸易规模较小,农产品出口种类比较单一,纺织纤维(棉花、羊毛、蚕丝)和小麦等是其出口的主要农产品,蔬菜、水果和坚果也以高品质闻名,俄罗斯、欧盟和中国是中亚五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业合作得到快速发展,中国从中亚五国进口的农产品以谷物、食用油籽、棉花和棉纱线为主,向中亚出口的农产品以干鲜冷冻水果为主。中国对中亚国家的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自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进口主要来自于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中国对中亚五国的农业投资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且波动较大,以绿地投资为主,主要分布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在当前大国博弈加剧和全球粮食安全风险居高不下的背景下,深化中国与中亚的农业合作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一、中国与中亚农产品贸易总体状况

(一)中国与中亚农产品贸易规模

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增长势头良好,越来越多的中亚特色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同时中国的农产品也通过边境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走入中亚。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规模从2001年的0.69亿美元增加到2023年的28.75亿美元,累计增长了40多倍(图1)。2023年,中国对中亚五国农产品出口额为12.06亿美元,同比增长23.07%;自中亚五国农产品进口额为16.69亿美元,同比增长55.67%;农产品贸易逆差为4.63亿美元,同比增长400%。这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关键因素:一是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尤其随着2022年1月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启动以及2023年5月首届中国-中亚峰会在西安召开,中国与中亚五国的政治与经济合作不断加强,为双边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二是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彼此具有较强的互补性,竞争性较弱,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与中亚五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往来;三是美元等主要货币由宽松转向紧缩,美元升值,中亚国家货币相对于美元贬值较大,中国进口中亚的农产品成本降低,刺激了中国自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进口需求。


2023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额在中国与中亚五国货物贸易总额中占比3.21%,较2022年的2.94%有所提高,但仍处于1992年以来的较低水平,如图2所示。2023年,中国对中亚五国农产品出口额占中国对中亚五国货物出口总额的1.96%,出口份额维持在历史较低水平;中国自中亚五国农产品进口额占中国自中亚五国货物进口总额的5.96%,农产品进口比重处于2011年以来的历史高位。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向中亚五国出口的主要是工业制成品,自中亚五国进口的主要是初级产品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


2023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额在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中占比0.83%,较2022年的0.59%有较大幅度提高,且近几年一直较为稳定,如图3所示。其中,中国对中亚五国的农产品出口额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09%,处于历史较高水平,自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进口额占中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0.71%,两者都与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额在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中的占比保持同步变化。


(二)中国与中亚农产品贸易的国别分布

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图4)。这一贸易格局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地理位置、资源禀赋、政策环境等。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地区经济总量最大的国家,与中国相邻,是中国在中亚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2023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为13.86亿美元,占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额的48.2%,且中哈农产品贸易额逐年攀升,显示了积极的发展态势。其中,中国自哈萨克斯坦进口的农产品达10.63亿美元,占中国自中亚国家农产品进口总额的63.7%,中国已成为哈萨克斯坦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市场;中国向哈萨克斯坦出口的农产品为3.23亿美元,占中国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6.8%;在中亚国家中,哈萨克斯坦对华农产品出口规模位列第二;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逆差高达7.40亿美元。

近10年内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在4.5亿—10.2亿美元之间波动。2023年,中乌农产品贸易额约为7.23亿美元,占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额的25.2%,其中,中国自乌兹别克斯坦进口的农产品约为5.28亿美元,占中国自中亚国家农产品进口总额的31.7%;中国向乌兹别克斯坦出口的农产品约为1.95亿美元,占中国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6.1%,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逆差达3.34亿美元。2022年前,乌兹别克斯坦一直位列中亚五国对中国出口农产品贸易额的首位,是年被哈萨克斯坦超过。

吉尔吉斯斯坦的地理位置与中国相邻,便于农产品的运输和贸易往来。这种地理上的接近降低了贸易成本,提高了贸易效率。2023年,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为6.30亿美元,占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额的21.9%,处于历史较高水平。吉尔吉斯斯坦对中国农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为中国农产品出口提供了重要机遇,2023年中国向吉尔吉斯斯坦出口农产品达6.17亿美元,占中国对中亚五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51.0%。在中亚五国中,吉尔吉斯斯坦成为中国农产品出口最大的市场。而中国自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的农产品只有0.13亿美元,仅占中国自中亚五国农产品进口额的0.8%。

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规模相对较小。2023年,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分别为0.81亿美元和0.55亿美元,两者合计仅占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额的4.7%。

(三)中国中亚农产品贸易品种

1.谷物贸易

中国自中亚五国进口谷物规模远高于向中亚出口谷物规模,贸易逆差显著,哈萨克斯坦是中国在该地区谷物进口主要的来源国。2023年,中国自中亚谷物进口量为132.18万吨,同比增长4.99倍;进口额为3.43亿美元,同比增加4.16倍,几乎所有谷物的进口都来自哈萨克斯坦。中国自中亚谷物进口规模大幅度增长很大程度上是由中国自中亚小麦进口规模大幅度增长导致的,2023年中国自中亚进口的小麦数量同比增长15.48倍,进口额同比增长11.32倍,这是因为2023年我国小麦收获季节遭遇烂场雨,导致芽麦增加,而国内对优质小麦需求上升,与此同时,2023年印度等国实施大米出口禁令,导致国际大米价格上涨,促使小麦成为主要替代物。中国向中亚出口谷物0.18万吨,同比增长4.85%;出口额为173.9万美元,同比增长1.23倍,其中,中国对哈萨克斯坦谷物出口额占比为70%有余,2022年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谷物出口额占比80%以上。

分品种来看,中国自中亚五国进口的谷物主要是大麦和小麦,玉米所占比例很少,不到1%。其中,2023年中国自中亚进口大麦80.14万吨,同比增加61.42万吨,增加3.28倍,占中国自中亚谷物进口量的60.63%;小麦进口量为51.23万吨,同比增加48.12万吨,约增长15.47倍,占中国自中亚进口谷物量的38.75%;玉米进口量0.82万吨,增加0.57万吨,约增长2.28倍,仅占中国自中亚谷物进口量的0.62%。

中国向中亚五国出口的谷物品种每年均不同,2023年中国向中亚出口的谷物主要有大米和玉米,其中大米出口量为0.13万吨,出口目的国主要是哈萨克斯坦,为中短粒米精米,而2022年中国未向中亚五国出口大米;玉米出口量为0.05万吨,增加0.03万吨,增长1.5倍,出口目的国主要为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

2023年,中国自中亚国家谷物进口量总体呈现较大幅度增长,价格下降是2023年中国自中亚国家进口谷物的主要特征,这可能是因为全球粮食供应充足对价格产生了下行压力。

2.油料贸易

中国自中亚国家进口的油料数量和进口额大大高于中国对中亚国家的出口量和出口额,贸易逆差显著。2023年,中国自中亚进口的食用油籽数量为59.61万吨,增加21.75万吨,增幅为57.45%,进口额为27858.72万美元,同比增长34.93%,几乎所有食用油籽均从哈萨克斯坦进口;对中亚出口的食用油籽量约为3.44万吨,增加0.94万吨,增幅约为37.22%,出口额为6489.51万美元,同比增长71.86%,80%以上的食用油籽出口到乌兹别克斯坦;贸易逆差21369.21万美元,同比增长26.66%。

2023年,中国自中亚进口的植物油为18.13万吨,增加7.31万吨,增幅约为67.56%;进口额为1.74亿美元,同比增长14.40%,全部从哈萨克斯坦进口。中国向中亚出口的植物油达79.74吨,同比减少2.76吨,降幅为3.35%;出口额为27.95万美元,同比增长41.35%。80%以上的植物油出口到哈萨克斯坦,主要出口品种为芝麻油,出口量69.10吨,同比增长137.20%,占植物油出口量的86.66%。

3.棉花贸易

中国自中亚国家棉花进口量的增速显著高于进口额增速,量增价减是2023年棉花进口的主要特征,2023年中国自中亚五国进口的棉花均价显著低于2022年。2023年,中国自中亚五国进口棉花约5.84万吨,同比增长275.34%;进口额为1.09亿美元,同比增长146.42%。在中亚国家中,中国最主要的棉花进口来源国是哈萨克斯坦,进口3.14万吨,同比增长70.36%,占中国自中亚五国棉花进口量的53.78%;中国自塔吉克斯坦进口2.14万吨,同比增长271.68%,占比36.73%;中国自吉尔吉斯斯坦进口0.55万吨,占比9.35%;中国自乌兹别克斯坦进口仅81.40吨,占比0.16%。

作为棉花替代性产品的棉纱线的进口数量约为13.46万吨,同比增长48.68%;进口额3.25亿美元,同比增长20.18%。在中亚国家中,中国棉纱线最主要的进口来源国是乌兹别克斯坦,进口量为12.99万吨,占比96.51%;自哈萨克斯坦进口0.22万吨,占比1.66%;自塔吉克斯坦进口0.15万吨,占比1.11%;自土库曼斯坦进口0.10万吨,占比0.71%。

实际上,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都是棉花主要生产国,2023年哈萨克斯坦棉花产量约30万吨,而乌兹别克斯坦的棉花产量高达380万吨,其棉花质量优良,适合中国纺织业的需求。然而,由于哈萨克斯坦在棉花加工方面相对落后,乌兹别克斯坦拥有先进的纺织机械和技术,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棉纱线和其他纺织品。因此,哈萨克斯坦成为中国棉花进口的重要来源国之一,乌兹别克斯坦成为中国棉纱线进口的重要来源国之一。

中国纺织行业拥有完善的产业链和先进的生产技术,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棉机织物。近年来,中亚五国棉机织物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中国对中亚五国棉机织物的出口规模保持增长,2023年出口约1.26万吨,同比增长46.93%;出口额9582.96万美元,同比增长47.04%。在中亚国家中,中国棉机织物的主要出口目的国是吉尔吉斯斯坦,出口量为6746.44吨,占比53.71%;出口额为5607.62万美元,占比58.52%。向哈萨克斯坦出口3776.52吨,占比30.06%;出口额为2709.19万美元,占比28.27%。向乌兹别克斯坦出口1843.14吨,占比14.70%;出口额为1114.40万美元,占比11.63%。向塔吉克斯坦出口150.38吨,占比1.20%;出口额126.28万美元,占比1.32%。向土库曼斯坦出口41.45吨,占比0.33%;出口额25.47万美元,占比0.26%。

4.蔬菜和水果贸易

中国向中亚五国出口蔬菜的数量有一定幅度增加,但出口额有所减少。2023年中国向中亚五国出口蔬菜约6.19万吨,同比增长17.91%;出口额约为8016.22万美元,同比减少18.43%。在中亚五国中,中国蔬菜最主要的出口市场是哈萨克斯坦,出口量为3.51万吨,同比增长8.69%,占中国对中亚五国蔬菜出口量的56.72%;出口额为5061.18万美元,同比减少28.07%,占中国对中亚五国蔬菜出口额的63.14%。随着中国蔬菜品种的不断丰富和品质的提升,吉尔吉斯斯坦消费者对中国蔬菜的认可度和需求也在不断提高。2023年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的蔬菜出口量为1.95万吨,出口额为2003.42万美元,分别同比增长55.32%和25.50%,分别占出口蔬菜总量、总额的31.48%和24.99%。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蔬菜出口规模却相对很少,中国对这三个国家的蔬菜出口额合计仅占中国对中亚五国蔬菜出口总额的11.87%,且均比2022年有一定幅度减少。在中亚国家中,中国蔬菜主要出口品种为番茄、辣椒、多香果属的果实、蘑菇类蔬菜等,以上品种出口额合计占比82.32%。其中,番茄是中国向中亚五国出口规模最大的蔬菜品种,出口量2.83万吨,出口额3190.33万美元,分别同比增长19.91%和40.80%,分别占出口蔬菜总量、总额的45.71%和39.80%,其中绝大部分为制作或加工的番茄。

中国对中亚国家出口干鲜冷冻水果的数量和金额均呈较大幅度增长,但水果罐头和水果汁出口量和出口额均有所减少。2023年,中国向中亚五国出口干鲜冷冻水果约22.67万吨,同比增长138.36%;出口额约为23061.29万美元,同比增长116.32%。近年来,吉尔吉斯斯坦对新鲜、高品质水果的需求不断增长,成为中亚五国中进口中国水果最多的国家。2023年,中国向吉尔吉斯斯坦出口干鲜冷冻水果20.17万吨,占中国对中亚五国干鲜冷冻水果出口量的88.97%;出口额为20557.40万美元,占比89.14%。主要品种有柑橘(9710.70万美元)、鲜葡萄(2647.00万美元)、鲜桃(2566.15万美元)、鲜梨(2385.69万美元)、鲜苹果(1308.57万美元)、葡萄柚及柚(1142.14万美元)等,以上品种合计出口额占比96.12%。相对干鲜冷冻水果而言,水果制品出口规模很小。

2023年中国自中亚五国进口干鲜冷冻水果约3.42万吨,进口额约为4021.17万美元,分别同比增长79.78%和62.84%。乌兹别克斯坦拥有适宜水果生长的自然条件,水果种类丰富,产量保持稳定增长,不仅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还将其大量水果出口到中国等国际市场。2023年中国自乌兹别克斯坦进口干鲜冷冻水果3.33万吨,进口额为3927.62万美元,分别占比97.41%和97.67%,成为中亚国家中对中国水果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中国自中亚国家进口水果主要品种为梅干及李干(1943.76万美元)、葡萄干(1406.29万美元),两者均来自乌兹别克斯坦,合计进口额占比83.31%。

5.畜产品贸易

中国向中亚国家出口畜产品规模显著增加,进口规模有一定幅度下降,贸易顺差显著增加。2023年,中国向中亚五国出口畜产品约1.77万吨,同比增长215.54%;出口额约为3523.33万美元,同比增长132.21%。其中,吉尔吉斯斯坦是自中国进口畜产品规模最大的中亚国家,2023年中国向其出口畜产品1.64万吨,占比92.75%;出口额为2927.37万美元,占比83.09%。

禽类产品是中国向中亚国家出口规模最大的畜产品品种,主要包括鸡肉、鸭肉及其制品,这些产品通常以冷冻或加工的形式出口。2023年中国向中亚国家出口禽类产品1.74万吨,占中国对中亚五国出口畜产品总量的98.11%;出口额为3011.17万美元,占中国对中亚五国畜产品出口额的85.46%,分别同比增长212.82%和157.83%。中亚国家畜牧业相对发达,牛羊产品具有一定的自给能力。2023年中国向中亚五国出口牛羊肉产品仅为163.69吨,占比0.92%;出口额49.27万美元,占比1.40%。

2023年,中国自中亚五国进口畜产品约8671.23吨,进口额约为1019.61万美元,分别同比减少20.29%和31.08%。中国自中亚国家进口畜产品的主要品类为皮毛类产品,进口量8279.26吨,进口额741.13万美元,分别占进口畜产品总量、总额的95.48%和72.69%;乳制品(178.87万美元)、天然蜂蜜(60.00万美元)、冻牛肉(24.50万美元)和冻鸡爪(7.48万美元)的进口规模相对较小。

在中亚五国中,哈萨克斯坦的畜牧业相对发达,中国自哈萨克斯坦进口畜产品的规模最大,2023年,中国自哈萨克斯坦进口畜产品4309.84吨,进口额为496.96万美元,分别占进口畜产品总量、总额的49.70%和48.74%;自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畜产品1314.03吨,进口额为281.94万美元,分别占进口畜产品总量、总额的15.16%和27.65%;自乌兹别克斯坦进口畜产品986.36吨,进口额为67.70万美元,分别占进口畜产品总量、总额的11.38%和6.64%;自塔吉克斯坦进口畜产品226.94吨,进口额为23.83万美元,分别占进口畜产品总量、总额的2.62%和23.37%。

6.水产品贸易

中国向中亚国家出口水产品规模有所减小,自中亚国家进口水产品规模显著增大,但由于出口额远大于进口额,贸易顺差仍有一定程度增长。2023年,中国向中亚五国出口水产品1937.63吨,同比增长0.06%;出口额为1871.52万美元,同比减少13.97%。在中亚五国中,哈萨克斯坦作为其中较大的经济体和人口较多的国家,水产品市场相对较大,也因此成为中国水产品出口的最主要市场。2023年,中国向哈萨克斯坦出口水产品1794.44吨,出口额为1726.04万美元,分别占总量、总额的92.61%和92.23%。分别向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出口水产品69.20吨、57.03吨和16.96吨,出口额分别为44.35万美元、97.05万美元和4.08万美元。

分品种来看,鱼类产品出口量为1556.02吨,同比增长54.59%;出口额为1671.72万美元,同比增长44.87%;墨鱼和鱿鱼等水生软体动物出口量为201.97吨,同比增长30.82%;出口额为68.94万美元,同比增长4.08%;虾和蟹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出口量为172.54吨,同比减少77.45%;出口额为122.33万美元,同比减少87.00%。虽然2023年中亚国家自中国进口虾和蟹等水生甲壳类动物的规模有所减少,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中亚国家消费者对水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长,并对产品的品质、口感和便捷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2023年,中国自中亚五国进口水产品1552.54吨,同比增长378.60%;进口额为278.51万美元,同比增长533.14%,这些水产品均是自哈萨克斯坦进口的冻鱼等鱼类产品。

二、中国对中亚的农业投资

(一)中国对中亚五国农业绿地投资状况

中国对中亚五国的合同农业绿地投资金额总计47.3亿美元。从国别存量看,农业合同绿地投资集中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其中,哈萨克斯坦41.53亿美元,乌兹别克斯坦5.67亿美元,吉尔吉斯斯坦1000万美元(详见表1)。爱菊哈萨克斯坦园区已建成年加工量30万吨油料(原料)、10万吨饼粕浸出车间、仓容量10万吨粮仓。由河南万邦国际集团绿地投资建设的“洛阳-布哈拉农业合作区”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布哈拉市,项目由农业种养殖区和产业园区组成。农业种养殖区总规划面积100平方千米,主要以谷物、经济作物种植区和畜牧养殖区为主。产业园区按照一区多园模式,根据当地不同区域特点和资源禀赋条件,主要分布在布哈拉、塔什干和撒马尔罕三大城市,总规划面积100公顷,包括谷物综合加工厂、果蔬分拣包装厂、肉类屠宰分割厂、仓储中心、企业办公及生活区等。


从年度流量看,中国对中亚农业合同绿地投资波动较大,2003年至2014年期间保持低位,2015年超过3亿美元,2016年接近15亿美元,2018年超过25亿美元达到绿地投资最高点,2019年回落至1.72亿美元,2020年3000万美元,2021年跌落至500万美元,2023年回升至2600万美元。从年均绿地投资存量增速看,2003年至2023年中国对中亚五国农业绿地投资存量年均增长率为36%,复合年均增长率为2360%。

从行业存量看,中国对中亚农业绿地投资前三位行业为纺织品和纺织厂、调味料、谷物和油籽,其中,对纺织品和纺织厂投资25.68亿美元,对调味料投资8.02亿美元,对谷物和油籽投资6.77亿美元,对橡胶制品投资3.23亿美元,对畜牧生产投资1.33亿美元,对糖和糖果产品投资7200万美元,对动物屠宰和加工投资6300万美元,对水果、蔬菜和特殊食品投资3600万美元,对农作物生产投资3300万美元,对动物性食品投资1600万美元,对农业、建筑和采矿机械共投资700万美元。

(二)中国对中亚五国农业并购投资状况

中国对中亚五国的农业并购投资金额总计2.31亿美元。从国别存量看,中国对中亚的农业并购投资分布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其中,对哈萨克斯坦投资2.3亿美元,对塔吉克斯坦投资80万美元,对吉尔吉斯斯坦投资30万美元。

从年度流量看,中国对中亚农业并购投资保持低位,2014年的农业并购投资额8000万美元,2015年的农业并购投资额达1.5亿美元,但随后农业并购大幅回落,2016年降至80万美元,2017年仅有30万美元。随后基本停止了农业并购投资。

从年均并购投资存量增速看,2014年至2017年中国对中亚五国农业并购投资存量年均增长率为42%,复合年均增长率为63%。从行业存量看,并购投资的前三大行业为玻璃器皿制造、大田作物(除经济谷物外)、农场和园林机械设备批发交易,其中,玻璃器皿制造行业1.5亿美元,大田作物(除经济谷物外)行业8080万美元,农场和园林机械设备批发交易行业30万美元(详见表2)。综上,中国对中亚五国的农业绿地加并购投资共计49.61亿美元。


三、中国与中亚国家农业合作面临的问题

(一)农产品贸易面临的问题

1.贸易规模较小

中国与中亚国家农产品贸易的规模较小,中国与中亚农产品贸易额在中国与中亚货物贸易总额中占比最高为5.09%,在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中占比仅为0.95%。中国与中亚国家农产品贸易规模较小是多方面因素影响的结果。

其一,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程度不高。在贸易政策方面,中亚国家不仅农产品出口需通过大量检验、监管和关税程序,影响货物运输时间和成本,而且为保护本国市场,中亚国家还对多种农产品征收关税,如乌兹别克斯坦对果蔬、饮料等多种产品征收关税,平均进口关税税率约为20%。在运输管理方面,中亚国家属于内陆地区,其农产品贸易运输方式主要是陆路运输,导致农产品贸易运输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和延误。

其二,中亚国家的农业产业标准化水平较低。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限制、传统作业习惯难以改变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不高,中亚国家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较低,农业生产投入水平不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升受到了限制,影响了对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规模。另一方面,中亚地区深居内陆,气候干旱,主要的农产品种类有棉花、小麦等,而中国进口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种类主要有大豆、玉米、水产品等,中国自中亚进口农产品的规模受到中亚五国农产品供给能力的制约。

2.贸易结构单一

中国与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以产品间贸易为主。虽然中亚国家都在努力推动农产品的多样化和高质量,但纵观中国与中亚国家农产品贸易的产品类别,进出口贸易商品高度集中。例如,在中国自中亚国家进口的农产品中,食用油籽、谷物、棉花和棉纱线等占比较大;在中国对中亚国家出口的农产品中,干鲜冷冻水果占比较大,而谷物、蔬菜、食糖、畜产品、水产品等出口比重小,出口的农产品大多为初级产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低且种类少,深加工后的高质量产品输出比重低。虽然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存在较大的互补性,但这种单一的贸易结构易受中亚国家农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3.贸易区域不均衡

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发展不均衡。中国对中亚国家的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于哈萨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每年对这两国的农产品出口额占到对中亚五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近90%。这种集中出口降低了市场的活力与产品流动性,容易受这两国国内政治、经济政策及贸易壁垒的影响,进而影响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的稳定性。

中国自中亚国家进口的农产品主要集中于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每年自这两个国家的农产品进口额占到自中亚五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95%左右。鉴于土库曼斯坦的永久性草地和牧场面积约为1000万公顷,在中亚国家中排名第二;吉尔吉斯斯坦的农用地面积为1000多万公顷,在中亚国家中排名第三,未来,可进一步挖掘土库曼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潜力,优化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贸易区域结构,进一步提升与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

(二)中国对中亚农业投资面临的问题

1.政策法规不确定和文化差异

政策法规不确定性是一个主要障碍。中亚五国的政策法规体系相对复杂,且存在频繁变动的风险,这使得中国投资者在决策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准确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文化差异和语言障碍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中亚五国与中国在文化、习俗、语言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可能导致双方在沟通、合作过程中产生误解和冲突。

2.土地租赁受限

2021年5月,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签署《关于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土地关系问题若干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法案》,全面禁止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外国法人、外资参股的哈萨克斯坦法人、国际机构、国际参与的科研中心、未入籍回归移民等获得农用土地私有产权和临时使用权。根据吉尔吉斯斯坦《土地法》,吉禁止向外国人提供或转移农业用地所有权,国有农业用地租期为5年,干旱耕地、种子培育土地、种畜场土地、试验田、科学研究田、经验推广田等租期可达20年。

3.营商风险较高

中亚地区特别是乌兹别克斯坦面对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乌国内已有300万公顷牧场和农田退化,约200万公顷不同程度盐碱化。据预测,因气候变化,到2030年乌国内水资源将减少近6%。哈萨克斯坦北部地区冬季严寒,有半年冰雪期,最低气温达到-40℃左右,常年冬季温度在-10℃至-20℃,施工环境恶劣,防冻保暖需求使施工成本成倍增加。

中亚农业发展程度低,农产品深加工投资和农业园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技术合作服务平台不成熟,技术合作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难以平衡、缺乏切实可行的技术合作项目等。乌兹别克斯坦营商环境整体向好,但仍处于改革初期,市场经济发育不健全,计划色彩较为浓厚,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缺乏连贯性、透明性、可预见性,而且存在较多难以实施改革开放的“深水区”,中资企业在乌开展投资合作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四、今后中国与中亚国家农业合作的着力点

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与中亚农业合作前景广阔,合作潜力大。当前,中国与中亚国家合作的时代背景和国际环境已经发生变化,经济动能转换、科技革命发展、互联网社会转型、国际秩序和力量格局加速变化。中国与中亚农业合作需要在前期合作成果基础上,结合新时期的时代特点和形势要求,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下的中国和中亚农业合作新模式。

(一)共同推动全球及区域范围内的粮食安全治理与合作

1.将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置于国际议程优先位置,以多边促双边合作

当前全球粮食安全和乡村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应对粮食危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生产、消费、运输、分配等多方面着力,需要各国共同面对、集体担当。中国可以将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置于国际议程优先位置,以多边促双边合作,进一步深化和中亚五国农业合作。需要在多边平台上推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推动构建更加公平的农业贸易秩序,提高农业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支持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食计划署等机构发挥协调作用,共同维护粮食价格和供应的稳定,减少关税壁垒,畅通贸易,保障全球粮食供给和运输通道畅通;加强农业生产信息共享、经验交流、技术合作和政策协同,共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共同解决缺粮问题,将消除饥饿、消除贫穷和与气候变化作斗争作为共同目标。推动全球主要产粮国的政策沟通协调。可共同倡议成立全球粮食援助基金,重点帮助缺粮国家提升粮食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基金可支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农业技术援助,推广中外现代农业技术示范交流培训中心建设,加强农产品种植、仓储、运输、加工等领域技术交流,增加落后国家受训农业官员和技术人员的人次,提升这些国家的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2.充分发挥区域合作平台的作用,为双边合作奠定更广泛的政治和市场基础

根据当前中亚各国政治和经济体制(多数国家为总统制,且长期执政;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特点,自上而下地推动中国与中亚农业合作,将农业合作纳入“一带一路”倡议高峰论坛对话,可为中国与中亚的农业合作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并带来资金保障。还可以根据国家首脑峰会达成的战略方针与合作共识,充分发挥部门间定期对话协商机制的作用,推动各国政府的科技管理部门、农业部门、科研院所、大学、涉农大型企业、农民协会组织以及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的沟通对话。由各国参加机构针对本国所具有的科技优势、实施的农业发展方向、对外投资意愿、对农业技术和资金的需求等内容进行协调对话,并将达成的共识提交国家高层以供下届首脑会议参考,并传递至下一层实施机制用以制定具体合作细则。

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平台的作用。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国家元首和政府总理级别的高峰会晤已形成制度化机制。2019年11月,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关于中国政府支持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重要讲话精神,商务部发布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在这一方案指导下,目前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等30余家中外商协会、企业已经发起成立上合农业产业发展联盟,并且落地了乌兹别克斯坦数字现代化农业产业园等合作项目。未来可进一步发挥该联盟的作用,整合国内外农业产业资源,加强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业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并充分借助上合示范区国际物流、现代贸易等发展优势和平台优势,实现农业互联互通和优势互补,促进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业产业良性发展。

(二)加强农业政策沟通,以命运共同体意识引领合作

中国和中亚的农业合作以国家合作为前提,再加上中亚地区复杂多样的农业发展形式,中国和中亚国家只有进行政策沟通以凝聚共识,通过战略对接以共享发展,农业合作才能焕发活力。

1.建设中国-中亚农业命运共同体

中国与中亚30余年农业合作的历程和经验证明,各方唯有携手合作才能互惠互利。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广泛的现实需求、坚实的民意基础。2022年1月,在中国同中亚五国建交30周年视频峰会上,双方宣布建设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提出“把中亚国家与中国的合作提升至新的水平”。2023年5月18—19日,首届中国-中亚峰会在中国陕西西安召开,这是中国同中亚五国建交以来,六国元首首次以实体形式举办峰会,在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体现了中亚地区在中国外交中的重要性不断上升,也契合中亚国家与中国开展合作的迫切需求。

2.全方位推动中国-中亚农业合作的机制化

中国-中亚元首会晤机制的正式建立是中国-中亚关系的重大突破,为中国与中亚国家深化政治互信、开展睦邻友好合作提供了重要机制保障,为中国和中亚国家的农业合作注入新动力。未来应在元首会晤机制下加快成立产业与投资、交通、农业等领域会晤和对话机制,推动农业部长级会晤机制建设,完善多层次对话机制,广泛形成共识。

3.加强中国-中亚农业发展战略的对接

中国和中亚农业合作要考虑中亚国家发展程度、政治制度差异和民族多样性等,加强政策沟通,在农业发展战略上实现对接。农业发展战略关乎国家顶层设计和共识,对中国和中亚农业合作具有全局性把控和长远性建设的作用,也有利于找到农业合作的最大公约数,能够在农业合作中起到引领作用。

(三)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农业贸易与投资合作创造便利的硬件环境

中亚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成为亚欧大陆重要的互联互通枢纽,为世界商品交换、文明交流、科技发展作出贡献,建设联通的中国和中亚有利于加强农业合作。

1.加快中国-中亚交通走廊建设

中国和中亚国家共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巩固中亚作为欧亚大陆交通枢纽的重要地位,对中国和中亚国家未来的发展非常重要。未来应加快推进中国-中亚交通走廊建设,发展中国-中亚-南亚、中国-中亚-中东、中国-中亚-欧洲多式联运,包括中-哈-土-伊(朗)过境通道,途经阿克套港、库雷克港、土库曼巴什港等海港的跨里海运输线路,发挥铁尔梅兹市的过境运输潜力。在走廊建设中,加快农业互联互通关键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融资方案和合作模式,开辟新的农业运输通道,打造“中国-中亚农业交通走廊”,增强通关便利性,以促进贸易和投资。在建设中,致力于构建中国同中亚国家全方位、复合型、立体化、绿色低碳、可持续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逐步有序地增开航班,推进现有口岸设施的现代化改造,实现边境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的全覆盖,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互联互通,积极发展地区农业物流网络。

2.加快中国-中亚经济走廊建设

在农业基础设施联通的基础上,中国-中亚经济走廊已经成为增进中国和中亚深化农业合作的重要纽带。近年来,这条经济走廊上的重点项目得到实质性推进,沿线国家和地区从能源到铁路、从园区建设到平台发展不断加强互联互通,使中国和中亚的农业合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还要积极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区域性合作组织的作用,建设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签署经贸合作协定和合作备忘录,在中国-中亚经贸部长会议框架内,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以进一步推进中国-中亚经济走廊建设。

3.建立中国-中亚农业示范基地

农业基础设施联通需要加强农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形成产业集群和平台带动效应,推动农业技术和农业服务走出去。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要在中国陕西设立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集“科技合作、人才培育、技术推广、经贸促进”四位一体的示范基地,助力中国和中亚国家农业合作和全球粮食安全保障。未来可集中优势在中亚国家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农业科技园,打造以科技为中心,结合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形成以农产品为特色的农业园区,共同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4.推动农业基础设施“软”联通

农业基础设施联通不仅涉及交通网络,还需要信息网络和贸易投资服务便利化联通等,像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等基础设施都可以归结为软联通。中国和中亚国家在打造农业示范基地联通的同时,要注意产学研结合,孵化符合中国和中亚当地农业发展需求的经济实体,开展农业研发、技术推广、产业规模化经营,建立国家与国家、企业与企业的战略合作,提高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为抓手,打造“政产学研用”优势资源集聚融合的平台载体,为农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农业科技人才交流是深化农业合作的重要方向之一,要积极构建以农业科技人才交流为核心的交流平台和机制,包括共同开展联合研究、建立农业技术人才的互访机制、互派农业专业留学生等。在农业科技人才交往中还要致力于提升农民的能力和素质,搭建适合农民主体的交流平台,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等。此外,充分利用中国驻中亚企业、国际农业组织、金融机构和驻外使馆,加大对中亚国家农业综合管理人才、农业外交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软联通的另一方面是促进数字技术在农业企业的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提高农业企业全链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服务乡村产业提供信用支撑;提高农业领域品牌打造及发展能力。

(四)“走出去”与“引进来”并举,促进中国-中亚农产品贸易和投资畅通

贸易畅通包括畅通程度、投资水平和营商环境等方面,“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十几年来,中国和中亚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上增速较快,但是在贸易程序、基础设施、营商环境、贸易规则和数字贸易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1.推动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合作,主动布局农业“走出去”“引进来”

推动农产品进口多元化和支持走出去农业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是当前中国农业农村部推动对外国际合作的主方向。深化与中亚地区的农业产业链合作,充分发挥中国和中亚国家在农业领域的各自比较优势,即有助于降低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的海外依存度,也可助力中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目标的实现。

中哈农业存在互补性。哈萨克斯坦是粮食生产和出口大国,人均小麦产量居世界前列,但蔬菜水果缺口较大,从中国的进口量位居中亚国家之首。另外,哈萨克斯坦农业生产质量不高、投资不足,在人才培养、土地开发、融资信贷和农业科技等问题上对中国的需求较大。

农业是乌兹别克斯坦的经济命脉和支柱产业,粮食和蔬菜水果自给率高,但存在资金短缺、技术落后、农产品加工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中乌之间农业领域的互补性主要体现在中方可以利用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和巨大的市场空间,与乌方在棉花种植和深加工行业以及小麦、水稻和玉米等主粮种植方面加强合作。还可以通过合作提高乌畜牧业水平,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另外,在农业机械生产及蔬菜水果的生产和运输等领域,设立更多的示范园区,建设更多合作企业,完善乌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以互利的方式吸引更多的人口和企业加入两国农业互补合作。

土库曼斯坦粮食生产基本能满足自身需求,但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则需要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进口粮食,以及需要联合国粮农组织、俄罗斯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援助才能保障粮食需求。对此,中国应在主粮育种、种植、收获与仓储和运输环节加大对塔吉两国的技术援助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两国稳步提高粮食自给率,提升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保障水平。

引进来方面,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近年来邀请了数十家来自中亚国家的农业企业参会,不仅巩固了中国和中亚企业的贸易往来,也收到了较好的政策宣传效果。未来可继续发挥这一平台的作用,鼓励更多中亚国家农业企业参与对华贸易,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贸易范围和规模。

2.以中亚为核心,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粮食采购基地

作为重要的粮食生产区,中亚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农业合作的重点区域。由于互补性较强,与中国农业在加工转型升级、国际农产品贸易、农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可持续与绿色农业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同中亚五国建交30周年视频峰会上特别指出,“中国愿向中亚各国开放超大规模市场,将进口更多中亚各国优质商品和农产品,继续办好中国-中亚经贸合作论坛,力争到2030年将中国同中亚国家贸易提升至700亿美元”。鉴于双边良好的投资和农业合作关系,未来可考虑推动中亚成为中国国家粮食采购基地,不仅可拓展中国农业供应链布局,还可以最大化保障中国粮食海外供应安全。

3.发挥新疆区位优势,打造中国-中亚农业合作核心示范区

新疆在中国-中亚农业合作的节点地区,其16个对外开放口岸中有7个口岸向中亚各国开放,其中6个位于中哈边境,1个位于中吉边境,是中国与中亚国家开展贸易合作、进行深度文化交流的桥头堡。新疆目前也是中国开展与中亚各国科技交流的核心区域。2013年中国与中亚各国共同发起和设立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简称“中亚学院”),旨在促进中亚地区各国间的知识分享和交流,提升本地区各国的经济管理能力,推动区域互联互通和经贸合作。未来可充分利用新疆的地缘优势及文化优势,积极发挥中亚学院的平台作用,将新疆打造成与中亚各国的常规交流平台,推动区域互联互通和经贸合作。

4.创新农产品贸易合作模式,深挖数字、绿色领域合作潜力

面对全球化发展的新阶段和新趋势,要使农业贸易便利“最大化”,实现贸易畅通,数字化、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必不可少。中国和中亚国家可以推动农业合作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发展农业数字贸易,秉持新发展理念,运用数字化智慧化提升贸易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高效便捷的贸易流程,推动形成农业贸易新格局。推动数字经济和农业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农业领域数字化发展能力,加强农业企业的数字技术能力,巩固农产品国际竞争优势,升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助力中国和中亚农民进入数字农业生产链全过程,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整合产业链信息,打造产业互联网等生产性服务共享平台,加强中国和中亚电子商务合作对话机制。

5.完善投资环境和投资保障机制

由于贸易和投资规模有限,中国农业部和外交部商务部联合编纂的《中亚国家发展报告》、《对外投资指南》(中亚篇)、《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上海合作组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发展报告》等报告。

未来可考虑构建多层级的合作交流机制,通过政府层面签署备忘录和合作协议,筛选重点扶持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企业层级合作创造稳定预期,降低投资和金融风险。还要加强海关合作,形成有效的信息沟通-决策-协调机制,推进农产品贸易畅通便捷。此外,可以建立农业投资促进中心,推动中国和中亚各国的农业投资合作和技术合作,发挥各国比较优势,提升中国和中亚整体区域的农业发展能力和农产品竞争力。

6.创新投融资模式,推进农业资金融通及合作

中亚国家在农业融资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虽然各国农业资源丰富,但利用效率低下。近年来各国都颁布了相应的惠农政策,但要想吸引农业投资,实现更大的资金融通,必须拓展农业投资领域,改善农业投资环境,完善农业投资机制。

第一,科学选择投资区域,加大配套投资。实力雄厚的投资企业可以优先选择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充分利用两国良好的农业资源条件和生产基础设施,提高耕地投资的效益性。一般投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土库曼斯坦,经科学评价,通过土地租用的方式提高耕地投资的安全性。在这些领域,企业可通过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引进先进农业技术,购买新型农业机械设备等方式改善投资区域的农业基础设施,同时加强种子培育、耕地种植与养护、农产品加工与运输等环节的配套投资,以提高耕地投资效率,促进耕地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推动耕地项目高效开发利用和后期利益回收。

第二,加大与中亚国家在绿色和智慧农业领域的投资合作,助推中亚国家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绿色农业,可作为中国-中亚农业合作的增长点。中亚国家普遍面临着农业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问题,在农业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尤其是水资源的科学分配和使用方面,希望得到中国的帮助。乌兹别克斯坦的盐碱化治理中,中国的科学治理方案得到了好评。未来可借鉴这一合作模式,通过农业技术实验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园区、联合研究实验室等方式,加强中国和中亚农业科技研发,提升双方农业技术的分享和转移,促进农业技术信息沟通和技术人员交流。在农业科技合作的过程中,注重农业品种和农业技术的交流互动,以发挥双方特色优势,实现资源互补。除加强现有的动物和作物生产技术、农业技术、畜牧业和兽医服务方面的合作外,双方还可以探索在人工智能、智慧农业、乡村振兴等新兴领域的合作。

第三,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措并举解决融资困境。在未来的农业合作中,中国的农业企业可以采取灵活的价值链合作模式,完善与中亚各国农业企业和农户的合作。

比如农业价值链上游生产环节的龙头企业可考虑建立与小农户的合作机制,提升小农户在农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强化农业价值链。在这种模式下,小农户可以通过土地投资或资本投资等形式参与龙头企业的价值链,龙头企业也可以长期收购大量小农户的土地,建立生产基地或农业园区,这样从农业生产到田间管理,从生产资料到产业运营规划,从仓储运输到市场销售,龙头企业都能进行统一管理,可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显著降低内部市场交易成本,最大限度地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或者中国农业龙头企业可以通过企业并购重组,形成农业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战略联盟,既可以充分形成产业链上不同企业的垂直互补,获取规模经济,还可以充分发挥当地企业的优势,有效防范投资中可能出现风险。

此外,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互联网+现代农业”合作模式。可以助推中亚国家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进程,还可以推动中国农业传感器技术、农业机器人、农业遥感、农业大数据、植物工厂在海外的发展和应用。

(责任编辑 靳会新)



来源:《俄罗斯学刊》2024年第6期

(《俄罗斯学刊》网站)


(中国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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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学刊》办刊宗旨:反映俄罗斯政治、经济、外交、历史、文化、法律等领域以及中俄关系全局性和区域性合作问题的研究成果。立足学术研究,主张创新理论思维,倡导在理性的氛围中开展批评与对话,为广大专家学者研究探索俄罗斯问题构建一个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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