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丽娜、康努如: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发展

文摘   2024-12-21 07:14   黑龙江  


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发展

康丽娜 康努如



【内容提要】

1991年独立以后,乌兹别克斯坦推行了一系列农业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土地所有制改革,优先确保粮食安全;调整棉花、粮食和果蔬类农作物播种比例,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引进节水灌溉技术,切实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农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农业教科体系;建立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外向型出口农业等。其核心和宗旨始终是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发展现代农业,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经过30多年的努力,乌国农业取得显著成就,成为中亚地区农业发展较快的国家。但乌国农业现代化转型仍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如国家对农业支持力度有限、农业科技水平低等。20235月中国-中亚峰会开启了中乌合作共赢的新时代,双方应以此为契机全面挖掘农业减贫合作潜能,深化农业务实合作为减贫夯实基础,助力乌国实现农业现代化。

【关键词】

乌兹别克斯坦;农业改革;粮食安全

【作者简介】

康丽娜,陕西师范大学中亚研究所讲师;康努如,陕西师范大学中亚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全球史视野下中亚近代经济变迁与转型研究(1500—1917(项目批准号:23BSS055)、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2024年开放课题一般项目粮食安全视角下中亚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实践路径研究(项目批准号:ICASND2024019)阶段性成果。



作为古丝绸之路上的中亚文明古国,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传统的灌溉农业区,拥有上千年的农耕文化,农业和农村人口所占比例较大。直至19世纪中叶,乌兹别克地区一直是传统农业区,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同时也是中亚地区主要的果蔬产地。但随着俄国的征服,乌兹别克地区传统的自然经济模式被打破,农业经济开始向市场化的资本主义过渡,植棉业随之步入兴盛,致使当地经济结构趋于单一化,原本以粮食作物生产为主导的农业产业结构发生变化。苏联时期,乌兹别克地区农业经济虽发展显著,但存在农产品生产单一化、农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农业粮食产业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独立后的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特殊地位:第一,为国民提供生活消费品;第二,为工业部门提供原材料;第三,为畜牧业提供饲料基地。农业不仅是乌兹别克斯坦粮食生产主要来源,而且是驱动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经济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工业和服务业发展都与农业息息相关,农业生产力的提升促进了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升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一、农业改革优先确保粮食安全(1991—1999年)

(一)独立后的农业生产状况

1991年苏联解体以后,同其他独联体国家一样,乌兹别克斯坦也着手进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在农业领域,乌国并未采取其他独联体国家通用的“休克疗法”,而是结合本国经济传统和国情形势制定了渐进式农业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土地产权改革、制定农业新法规和完善农产品市场机制等;核心特征是将市场经济纳入经济体制的同时保留大量计划经济成分,即保证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首要目标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可以说,在独立初期乌国实施的农业改革举措较为成功,不仅抵御了经济动荡的冲击,更是挽救了濒临破产的农业经济。

1992年乌兹别克斯坦农业改革正式启动。

首先,进行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农业经营体制。独立以前,乌国的土地制度是以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经营为主的土地公有制。独立前夕,即1990年乌国就已经开始实施土地改革,同年6月颁布首部《土地法》。独立以后,随着经济向市场化转轨,乌国的土地产权也开始向集体或私人转变,乌国制定并通过有关土地制度的《土地法》《土地耕种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乌国农业经济转型确立了最基本的法律框架。在土地所有权方面仍保持土地的国家所有制,通过建立家庭农场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赋予劳动者。1998年,乌国土地改革进程达到“巅峰时刻”,农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乌国改变了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从国营农场、集体农庄向家庭农场过渡,在集体农场实行家庭承包制,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也确认和发展个体农户的经营地位,包括组建畜牧农场、葡萄园和果园农场等。1992年《家庭农场法》颁布实施以后,家庭农场数量迅速增加,家庭农场享有终身可继承的土地使用权,其中3/4的家庭农场拥有畜群。1990—1995年,个体农户数量从230万户增至290万户。家庭农场的规模平均翻了一番,1990—2000年从不到10公顷增至20公顷。1995年乌国基本扭转了国民经济大幅滑坡的局面,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与上一年基本持平。自1996年起乌国经济增长趋势明显,当年GDP增长1.7%,农业总产值达到4880.2亿苏姆,人均粮食产量比1991年增长7%。到20世纪90年代末,乌国提供的农产品占国内市场的25%,小麦产量已逐步接近自给,种植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始终保持在60%左右。

独立以后,乌国加速推行农业体制改革,改变农业所有制形式,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营体系。1995年,国营农场占全国总农地面积的3.7%,集体农场占46.6%,个体农户经营的土地仅占比9.0%。自1997年实施土地改革以后,乌国土地所有制再度发生变化,国有农场拥有的土地份额大幅下降,大部分土地转变成集体农场由农民自己耕种,剩余10%—20%仍旧是家庭自留地。到20世纪90年代末,乌国农业所有制结构已发生根本性变化,非国有经济成分比重已高达98.7%。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乌国农业经济迅速摆脱了低迷困境,为乌国向市场经济过渡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优先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独立之初,乌国所需粮食80%以上从国外进口,所以提高本国粮食产量,确保粮食安全成为首要任务。在顺利推行土地改革的基础上,乌国政府一方面制定相关法令为粮食产业提供政策性支持,对价格政策做出调整,还下调了农民交售国家的定额指标:棉花为产量的30%、粮食为25%,这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粮食产量明显增加。1996年,乌国生产粮食345.9万吨,原棉345.8万吨,马铃薯49万吨,蔬菜248.1万吨,除葡萄外的水果和浆果(包括柑桔)58.5万吨,葡萄47.4万吨。其中粮食生产发展最快,是1992年产量的1.6倍。另一方面优化耕地种植结构,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使农作物种植结构趋于合理化。早在建国初期,乌国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是棉花,耕地的41%用于种植棉花。虽然也生产谷物、饲料作物、蔬菜和水果,但谷物种植仅占耕地的32%,水果为11%,蔬菜为4%。之后重点调整棉粮种植比例,减少棉花种植面积,扩大粮食种植面积以增加粮食产量。1991—1995年,乌国棉花种植面积从176.04万公顷减至149.28万公顷,粮食种植面积由108万公顷增至167万公顷。除扩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外,还鼓励农民种植甜菜、果蔬和油料作物等,以满足国民食品多元化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实现粮食自主和粮食安全,确保国家经济主权。由于国家对棉花和谷物种植面积的调整,20世纪90年代中期乌国的粮食进口量锐减,1995年食品进口的比重降至18.2%。到90年代末,除植物油、部分乳制品外,乌国已基本实现粮食自给。

最后,确保国家对战略性农作物的调控能力,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对于乌国而言,小麦和棉花是最重要的战略性农作物,前者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而后者则是维持国家全球经济地位的前提,因此,这两种农作物的种植规模和生产效率直接关乎国家命运和经济发展。基于以上两点,乌兹别克斯坦对小麦和棉花的生产、销售实行国家订单机制和定价体系,由国家控制。在此基础上,乌国实行新的管理体制,逐步克服本国经济畸形发展的缺陷。乌国拒绝采用俄罗斯等国的“休克疗法”,而是以渐进的方式分阶段向市场经济转型。乌兹别克斯坦首位总统卡里莫夫强调,独立初期,国家才是社会经济改革的主导者,形成本国特有的国家调控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以此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正因如此,乌兹别克斯坦成为这一时期中亚地区经济形势最稳定的国家,也是中亚最早恢复经济的国家。

总体来看,这一时期乌兹别克斯坦农业改革的主要特征是,放弃苏联时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改变集中计划体制和行政命令管理方式,降低国家对农业经济管理的权限,企业、农庄和农场等经营主体可独立从事各类活动,国家保护和鼓励私有制企业,给予个体一系列税收优惠,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与此同时,乌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对农业经济的宏观调控,尤其对小麦和棉花两大战略性农作物仍实施国家管控,这在独立初期切实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独立。1995年乌国基本实现粮食自给,1996年乌国农业发展指标已达到1991年的水平。自1997年起,乌国取消了除谷物和棉花外所有农产品的国家订单机制,之后农业产值每年以6%—7%的速度稳步增长。到20世纪末,乌兹别克斯坦成为第一个经济发展水平恢复到1991年前国内生产总值(GDP)水平的独联体国家。与此同时,畜牧业也迅速发展,1991—2000年其产值增长13.2%,其中肉类和牛奶产量大幅提升。由此可知,这一时期乌国农业政策取得的成效比较显著。

(二)农业结构向多元化转型(2000—2016年)

在卡里莫夫总统的领导下,经过多年的有效治理,乌兹别克斯坦基本解决了粮食供给问题,接下来政府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上:一方面优化耕地种植结构,继续调整棉粮种植比例,进一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持续推进粮食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改善农产品生产结构,使其多样化,自2006年起,重点支持适宜本地区种植的果蔬作物,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扩大出口以增加外汇收入。2004—2013年,乌国蔬菜产量增加7.7倍,瓜类增加7.8倍,葡萄产量增长8.7倍。2010—2014年,葡萄园面积增加了2.3万公顷,其他水果的种植面积增加近5万公顷,其中1.4万公顷为集约型果园;期间,乌国从波兰、塞尔维亚等国进口约600万株果树苗。2015年,乌国已有超过1.6万家农场专门从事果蔬生产,生产规模占灌溉土地的20%。

总体来看,2000—2016年,乌国农业政策包括提供优惠贷款和补贴、引进先进的高产技术、充分挖掘各地区的资源潜力等。主要方向仍是继续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棉花播种面积减少近1/2,这些“减少的土地”转而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粮食产量增加4.3倍,乌国基本保证了粮食自主权。2000—2016年,乌国农业产值增长了33.2倍,从1.39万亿苏姆增至47.5万亿苏姆。除粮食产量明显增加外,多元化的产业结构更是规避了单一棉花经济给农业乃至整个国家带来的风险。随着果蔬产业的发展,乌国已成为竞争力较强的果蔬产品出口国,180多种新鲜果蔬及其加工制品出口国外,占乌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73%;出口范围从独联体国家拓展至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土地改革进一步深化,个体农场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仅2015年,乌国就创建了1.75万个家庭农场,新增就业岗位数量超过25万。显然,果蔬产业的发展为乌国农业经济提供了持续动力。

概言之,2000—2016年间,乌国农业政策特征比较鲜明。

第一,农业产业结构持续多样化。乌国主要从土地所有权和生产结构两方面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随着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获得了更多的土地,并享有土地继承权,极大地提升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2014年,家庭农场所拥有的土地总面积超过85万公顷,比独立初期增加了58万公顷,乌国内所需马铃薯的75%、蔬菜的64%、葡萄的45%和其他水果的54%均产自家庭农场。2005—2014年,乌国家庭农场的产值从2.6万亿苏姆提高到9.6万亿苏姆,占乌国GDP的26.1%。在生产结构方面,除小麦和棉花外,开始发展马铃薯种植、葡萄栽培以及蜜蜂、家禽和鱼类养殖业等,逐渐形成以果蔬产业为特色的多元化生产结构。2014年,乌国将3万多公顷的棉花种植土地改种粮食作物和果蔬产品。据统计,1991—2015年,粮食播种面积小幅增长,占比从44.3%增至45.2%;马铃薯和蔬菜作物的播种面积从7%增至8.8%;棉花播种面积则从41.9%降至37%。果蔬类产量增幅最大,如马铃薯增加7.7倍,甜瓜产量增加2倍,葡萄增加3.3倍。

第二,各地区农业生产趋于专业化,但农业生产增速差异明显。在农作物种植方面,锡尔河州、布哈拉州、花剌子模州和苏尔汉达里州等地区的棉花播种面积较大,分别为46.3%、46%、43.7%和42.3%;而卡什卡达里亚州、锡尔河州、撒马尔罕州和吉扎克州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分别为51.1%、68.6%、51.4%和52%。果蔬产业的地区专业化程度也明显提高,安集延州、费尔干纳州和纳曼干州分别为22.6%、11.9%和10.4%,主要得益于优越的自然和气候条件,其水果和浆果产量在当地农业总产量中所占比重最大。葡萄栽培也逐渐形成地区专业化生产,其中纳曼干州、撒马尔罕州、纳沃伊州和布哈拉等地区的葡萄产量最高;安集延州、撒马尔罕州、费尔干纳州和苏尔汉达里州的蔬菜产量最大。乌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5—2015年,乌兹别克斯坦农业经济年均增长率为6.3%。具体而言,由于土地和水资源的特殊性,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增长速度差异较大,比如安集延州、纳沃伊州和卡拉卡尔帕克斯坦的农业生产平均增长率较高,分别为7.2%、7%和7.1%;而吉扎克州、苏尔汉达里州和花剌子模州的增长率相对低,分别为5.8%、5.7%和5.6%。

第三,建立农产品储运物流系统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果蔬业的发展离不开储运物流系统的支持,乌国果蔬产业除满足国内消费外主要用于出口,为此需要建立先进的储备和运输系统。乌国政府首先解决储藏设施落后和道路建设成本较高的问题,尝试建立现代化农产品储运系统,以保持果蔬新鲜度,实现快速出口,获得经济效益。在市场推动下,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深加工取得明显效益。一是减少原棉出口,加快棉纺织业发展;二是将果蔬产业从单纯出口原料转向出口浓缩果汁、番茄酱等加工产品,提高出口收入。2005—2015年,乌国共创建了130多家果蔬加工企业,投资总额达1500亿苏姆,果蔬原料的加工量增加2.5倍,向市场推出150余种新产品。2012—2015年,果蔬产品出口量增加3倍,乌国逐渐成为向中亚邻国乃至独联体国家果蔬产品的主要输出国。

进入21世纪,乌国农业生产结构进一步多样化,但农业与工业、服务业等不同产业之间联系松散,农业发展理念较为落后等问题依然存在。到2016年底,乌国农业发展几近停滞,增长乏力,且面临农产品出口垄断、出口价格管制、农产品收购价格低等诸多阻力。至2017年,乌国一直对进口面粉征收高额关税以保护国内粮食产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农产品生产造成负面影响。为了增加本国粮食产量,避开与棉花种植争夺水源,乌国选择播种冬季粮食作物,但这又严重制约了温室果蔬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乌国限制粮食进口不仅给本国粮食生产带来压力,也对本国畜牧业发展造成影响。总而言之,国家干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健康发展,一是农产品市场的自由化程度不高,由国家监管农产品的消费和出口配额;二是政府对棉花和小麦及其制成品设定价格限制,损害了农民的切实利益,影响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可以说,这一时期乌国农业仍保留一定的“计划经济模式”。

二、建立产业集群——乌农业加速发展

制度经济学家诺思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乌国也逐渐认识到,发展有效的农业合作组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有利于整合各类资源以取得规模化效应,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以市场为导向的高度集约化新型农场的建立,更有利于土地、资金和劳动力等生产资料的最佳配置,通过农户联合产生规模效益,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目前,全球农业产业化经营已进入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由松散型利益联结向紧密型利益联结转变,由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向龙头企业集群带动转变阶段。从产业链到全产业链,从集聚到集群,产业集群成为打造共生共建共享产业共生体的有效手段。农业产业集群是生产和加工农产品的企业与其他相关企业和机构在地理上集聚和紧密关联所建立的价值网络,成为乌国大力发展农业的有效模式。“乌兹别克轻工”国家联合股份公司是乌国最大的轻工企业,拥有300多家生产棉纱、布匹等产品的企业,在欧盟、独联体和亚洲设有50多家销售代表处。2015年,该公司生产188种轻工产品,价值超过3万亿苏姆,其中超过1万亿苏姆在国内销售,其余用于出口,销往55个国家。在2015年召开的塔什干国际投资论坛期间,该公司吸引投资超过1.87亿美元,同比增长2.7%。

自2017年米尔济约耶夫就任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以后,乌国的农业经济开始朝着产业集群化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棉纺织、果蔬产业、谷物、肉类、乳制品等的产业集群化,对乌国农业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到2023年,乌兹别克斯坦对棉花产业集群投资53亿美元,获得30亿美元的优惠贷款,已启动价值40亿美元的265个项目,创造了30万个就业岗位,使其棉花产量增加了30%。据乌国媒体报道,塔什干州自2020年起建立一个主要从事马铃薯生产和深加工的大型现代化农业产业集群,该农业产业集群是在五家地方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建立的,这些公司在2020—2022年投资价值2330万美元的5个农业生产项目,创造了620个长期工作岗位和940个季节性工作岗位。该农业集群租赁了塔什干州博斯坦利克区1400公顷未使用的土地,租期不超过50年。该农业集群有权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以及自然和气候条件,自主决定产品的数量、品种和类型,且企业被允许自主出口国内生产的干土豆泥。

自2017年起,在米尔济约耶夫总统的带领下,乌国开始进行大刀阔斧的经济改革,农业发展进一步向市场主导转型,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程度明显提高,逐渐形成以外向型为主导的出口农业模式。根据国际贸易中心(ITC)数据统计,2017年乌兹别克斯坦对外贸易总额达到206.11亿美元,出口额为86.31亿美元。在农产品出口中,棉花为9.05亿美元,食用水果及坚果为4.63亿美元,食用蔬菜、根及茎块为1.64亿美元。乌国果蔬主要出口至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中国等。到2020年,农产品出口总额约占乌国收入的8.8%,其中果蔬出口额达到10.22亿美元,谷物出口额增至2.42亿美元。

与此同时,农业产业开始向多元化集群模式转型,其中的多元化农场是指在生产农产品的同时,还从事农产品加工、储存、销售、工业生产、服务等,这成为确保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也是增加农民就业和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得益于有效改革,2016—2019年乌国农业生产总值增长了171.2%,其中以出口为主的果蔬类增长172.6%,而棉花和粮食在GDP中的占比从2000年的7%降至2019年的4%。2019年,经历了多年的停滞以后,在乌国农作物的总播种面积减少2.2%的情况下,其农业总产值却增长了3.1%。2017—2020年,乌国农业总产值增长6.8%,年均产量增长约1.7%。2020年,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农业依然成为乌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年增长率仍保持在3%,远高于同年乌国GDP1.6%的增长率。2020—2021年,乌国政府相继取消对棉花和小麦的配额和价格控制,开始向收益高、主要用于出口的果蔬业转变。与此同时,果蔬产业在增加出口和实现出口多样化方面获得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2020年底,为了减少新冠疫情对农业经济造成的损失,乌国政府加大对果蔬产品出口商的援助力度,对果蔬生产者也采取了给予资金和物资等方面的支持、推迟土地税的缴纳期限、为低收入家庭发放生活补贴等措施。

2023年,乌兹别克斯坦农业产值达426.3万亿苏姆,比2022年增长4.1%,其中蔬菜和粮食产量最高,分别达到1160万吨和840万吨。目前,乌国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约420万,占全部就业人数的30%以上;农业产值占GDP的28%,农产品出口额占乌对外贸易收入的9.8%。农业用地占到国土总面积的62.5%,其中可耕地面积占10.1%,牧场用地占48.4%。相比于其他类型的生产者,家庭农场的耕地面积不到全国耕地面积的20%,却创造了占比达70%的农业产值和35%的农产品出口额,90%以上的果蔬产品也主要由家庭农场生产。然而相比于周边国家,乌国的农业生产效率依然低下,未来发展的空间和潜力较大。由于耕地以灌溉土地为主,且土地和水资源十分有限,乌国积极采用农业新技术,运用节水技术和气候智能型农业技术,充分利用雨水灌溉。由于农业政策的调整,乌国棉花种植面积大幅缩减,从2008年的140万公顷减少到2021年的不足100万公顷,棉花出口收入从2010年的15.8亿美元降至2018年的2.2亿美元。相较之下,小麦、果蔬和饲料等高价值作物种植面积不断增加。2000—2019年,蔬菜和果园类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分别增加59%和37%,其中,果蔬产品的出口量增长13倍,贸易额从6870万美元增至9亿美元。

三、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发展前景展望

(一)面临的困难

作为中亚农业大国,乌国始终重视粮食安全和农业经济发展,通过实施一系列改革提高生产效率,有效利用土地和水资源,以农业发展助力国家发展,但仍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

第一,气候灾害的影响。农业最易受到全球气候变暖、降水量减少、河流径流量减少以及极端天气频发的影响。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乌国年平均气温稳步上升,1901—2020年,平均最低气温每10年上升0.21℃。在最近的50年里,平均气温每10年上升0.27℃。1951—2020年平均最低气温上升2℃,平均最高气温上升1.6℃。到21世纪末,全球地表平均温度将上升1.5℃,未来20—30年乌国平均气温可能上升1℃。自2000年以来,乌国干旱天气的发生率不断增加,地下水资源不断减少,导致乌国农业对气候冲击的抵御能力越来越弱。预计到2050年,乌国平均气温将上升1℃—2.5℃,降水量将减少20%,每月灌溉水量将减少20%—35%,上述问题将导致农产品产量明显下降,如棉花、小麦、马铃薯、苹果、西红柿等产量将减少12%—50%。

第二,水资源短缺,土地退化严重。乌国是世界上人口增速最快的双重内陆国家,自然资源有限且不断减少,加之气候变化的影响又进一步加剧了水土资源短缺的状况。由于气候干旱,乌国农业生产主要依靠灌溉,农业用水占全国用水量的84%。一直以来,灌溉设施落后且管理不善也是造成水资源短缺和土地退化的主要原因,乌国过度使用地下水导致土壤盐碱化进而影响农作物产量。由于极端气候频发、过度放牧等,目前乌国28.6%的土地已经退化,超过65%的牧场正在遭受侵蚀和退化,各地区约75%的土壤肥力较差,且退化程度仍在加剧。

第三,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有限。上述气候变化的不良影响和水资源短缺状况的恶化正是国家对农业支持力度有限的生动体现。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则是一项大工程,需要高新技术和大量资金的持续投入,但当下乌国尚无法通过本国财政解决上述问题,只能通过与国际组织合作或吸引外资等方式来改善自然环境。再者,新冠疫情暴发后,乌国的贫困率由之前的7.4%上升至9%,2021年近100万人处于贫困线以下。2022年2月乌克兰危机升级以来,在俄罗斯的乌国劳务移民被迫返乡,仅2022年第一季度就有13.3万的乌国劳务移民返乡,这使乌国经济遭受沉重打击,乌国政府被迫缩减对农业领域的投入,将加深农村地区的贫困化程度。

第四,科技落后导致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目前,乌国内农业科技化水平不高,除开始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外,农业领域的高科技含量较低,农业人才缺乏,农业教育质量不佳。尽管个体农户经营的果蔬产业已部分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但就目前来看,乌国绝大多数灌溉系统陈旧落后、效率低下,导致用水浪费、土地盐碱化程度加剧、农作物产量低下。据统计,乌国灌溉农作物产量不及实际潜力的50%,例如,棉花的平均产量为每公顷665千克,而相比之下澳大利亚的棉花产量已达每公顷1893千克。可见,科技落后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已成为制约当前乌国农业发展转型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应对之策

2017年2月7日,米尔济约耶夫总统批准通过了《2017—2021年国家五大优先发展领域行动战略》(以下简称《行动战略》),标志着乌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其中“经济发展和自由化改革,重点是农业和工业现代化,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成为五大优先发展事项之一。此后,农业部门的自由化进程明显加快。首先,加速推进果蔬产业自由化改革的进程。2017年,在米尔济约耶夫总统的倡议下,乌国政府取消了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出口股份公司(UzagroexportJSC)向国外供应果蔬产品的垄断权。自2017年7月1日起,政府允许私营的商业实体直接出口新鲜果蔬,进一步刺激本国农产品出口。其次,乌国新政府建立了支持果蔬产品出口的现代化供应系统,为其提供优惠贷款和周转资金。这是乌国独立以后果蔬产业首次获得补贴,比如在向非独联体国家出口果蔬产品时可补贴铁路运输费用的50%,之后又将补贴范围扩展到公路和航空运输。再次,乌国政府开始放松对面粉、粮食和棉花的价格管制。2019年10月,乌国政府终止了自1994年以来对面粉价格的管制,开始按照市场价格销售面粉,从而确保了资源有效配置和市场竞争。这一举措的实施带动了面粉加工业的发展。自2020年起,国家粮食订单量减少25%;次年则完全取消了制定粮食收购价格的政策。2020年,乌国政府还取消了原棉收购定价制度,原棉生产者获得棉花种植的自由权,并积极推进棉花产业的机械化。

与此同时,《行动战略》确定了农业发展方向,主要包括深化产业结构改革;调整马铃薯和其他作物种植面积;减少棉花和谷物播种面积,建立集约化种植园;扩大引进新品种,加强对作物新品种的研究;建设完善深加工产品的生产企业,发展多样化农场;推动农产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措施减轻全球气候变暖和咸海危机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优化农作物播种结构和提高农作物产量的措施使得农业产值显著增加。2017—2021年,乌国粮食增产119.5万吨,蔬菜增产300.22万吨,水果增产64.86万吨,有效提升了乌国粮食蔬菜安全水平,大大提高了农民收入。在推广现代农业技术的基础上,通过种植高产、矮化、早熟品种的果树发展集约化葡萄园和其他果园,增加出口型果蔬产品的产量。《行动战略》明确规定,通过向农场提供5323亿美元的贷款新建7.3万公顷葡萄园和1.3万公顷集约化其他果园,修缮0.9万公顷葡萄园和1.54万公顷其他果园,每年计划将1.41万公顷的葡萄园和其他果园转向集约型生产模式,到2020年其比例提高到30%,果园产量提高3—4倍,分阶段向每年570万公顷的集约化葡萄园和其他果园引入滴灌系统,同时培育新增至少700万株果树品种的树苗。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科研工作,培育适合乌国土壤、气候条件的农作物新品种,尤其是对干旱、土壤盐碱化等有较强适应力的农作物新品种,培育适应不同土壤和气候条件的早熟高产作物品种。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业转型,2019年10月,米尔济约耶夫总统批准通过了《2020—2030年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其中专门列出了2030年前乌国农业发展的9大目标,包括确保国民粮食安全、促进外向型出口农业发展、进一步减少国家对农业部门的管控、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促进农业数字化转型等。战略规划还规定了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举措,包括给予农业生产者自由选择种植作物和销售市场的权利;自2020年起所有农作物将过渡到市场定价,真正实现土地使用权的私有化;到2023年将农产品出口额从23亿美元增至200亿美元。为加快构建农业产业化集群,2023年1月,米尔济约耶夫宣布启动价值4亿美元的600个农工综合体项目,在全国建立33个农业服务中心,解决200万人以上的就业。

实现农业快速发展是米尔济约耶夫总统推行经济改革战略的重要内容。《2022—2026年新乌兹别克斯坦发展战略》确定了2026年实现贫困人口减半、2030年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之列的目标。农村可持续发展仍为优先事项,具体目标是农业生产总值每年至少增长5%,农民收入翻一番。2023年6月10日,乌国颁布《关于在行政改革框架内有效组织农业和粮食部门有效管理的措施》的总统令,除行政改革条例外,还特别强调加速农业数字化转型。同年6月19日,乌国总统签署《关于确保国家支农融资》的法令,指出到2026年农业部门每年吸引外资10亿美元,农业产值将增至350亿美元,以加强对农业部门的支持。此外,乌国政府还制定相关激励措施,鼓励私人企业加大对农业领域的投资,促进土地和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农业的发展不只是先进的农业技术、生产丰富且高质量的农产品等“物”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观念的转变,即“人”的素质的提高。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乌国推进农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农民,需要国家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素质教育等。近十年来,乌国愈发重视农业教育,制定了专业人才培养的相关文件,建立了农业教育系统人员培训机制。

为了发展农业教育,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于2015年11月3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农业和水利部门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才的措施》的决议。根据该决议,顶尖科学家和经验丰富的专家将参与教育过程,组织和开展联合研究,深化农业和水利领域教育、科学和农业生产的一体化。相关文件还有2020年12月15日《关于批准2030年前农业教育系统创新发展战略》、2021年5月5日《关于建立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农业和农业技术学院的措施》等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令。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元首也对农业教育的发展和人才问题作出指示,要求国立农业大学必须从2022/2023学年开始吸收外国教师到校任教,提高当地培训人员的技能。为了落实上述文件和要求,2022年塔什干国立农业大学吸引了1700万美元的贷款和赠款,为大学实验室配备了129种现代设备,并在园艺、蔬菜种植、畜牧、灌溉、食品工业等20个领域组织了经验交流会,多位外国专家参与其中。

另外,乌兹别克斯坦重视吸引外资、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发展本国农业。尤其重视与中国的农业合作。乌兹别克斯坦独立后,中乌开启多领域合作,农业合作取得丰硕成果。2012年9月,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访乌。期间,中国时任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和乌农业水利部副部长哈姆莱耶夫签署了《中乌两国农业合作计划》,确立两国农业在信息交换、动植物检疫、棉花育种、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2013年初,中乌两国政府在中乌政府间委员框架下设立农业分委会,中国农业部和乌兹别克斯坦农业水利部是该委员会主管部门。两国农业磋商机制逐步形成并完善。

在乌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和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之间的农业合作日益增多,涵盖了农业投资和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多个领域。在农业投资方面,乌兹别克斯坦通过政策支持吸引外国企业进行实业投资,如调整《外资法》中部分条款,降低外资企业所得税。中乌合资企业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资料领域,例如新疆海利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合作建立的海利力-丝绸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瑞安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建设化肥厂。在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方面,中乌两国通过建立农业技术示范中心、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举行科技合作分委会会议等方式加强交流。例如,2004年湖南省科技厅与乌兹别克斯坦科学技术中心签订关于建立中乌杂交水稻技术示范中心的协议;2014年中国新疆天业集团为来自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的学员举办了精准农业技术国际培训班;2017年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2013年中国政府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得到了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的响应,双方开启农业领域合作新阶段。被誉为“中乌经贸合作旗帜”的鹏盛工业园是为中国在乌兹别克斯坦最大的民营非资源领域投资项目。通过几年的努力,该园区已从最初的工业类产品加工为主发展成集工业、农业和商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园区,2021年成为上合农业基地中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2022年8月,乌兹别克斯坦农产品和原料交易所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讨论签署合作备忘录,计划大规模购买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4MZ-6和4MZD-6型高端采棉机,且第一批样机已经到达乌兹别克斯坦并接受该国农业部农业装备技术认证检测中心的验收测试。上述两类机型的采棉机工作效率高,约16小时可完成多达23公顷田地的采摘工作,原棉采摘量可达4.5吨。专家指出,乌兹别克斯坦对采棉机的需求量在1万—1.2万台之间,而机械化采棉使用率仅为35%,到2023年基本达到60%。乌兹别克斯坦的目标是在2026年之前完全实现机械化采棉。2023年底,乌兹别克斯坦向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订购54台采棉机,金额超8000万元人民币。该采棉机可以在多种种植模式及地形条件下实施采收作业,工作效率可以达到每小时0.8—1公顷,棉花的采净率达93%以上,采收的棉花含杂率低于10%。

此外,两国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也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发展。2016年,中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代表团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国际干旱农业研究中心并签署合作备忘录。2021年10月,在中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的揭牌仪式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人才培养基地以及中国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乌兹别克斯坦现代农业技术创新示范基地正式成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利用联盟的平台和学科优势,与乌兹别克斯坦的科教机构进行多方面合作,为乌方培养高级农业人才,拓展了两国的合作领域。2022年,由上合组织农业基地主办、杨凌现代农业国际合作有限公司承办,在乌兹别克斯坦农业科技园内围绕葡萄春季管理技术、无花果绿色生产技术、喷灌工程技术、微灌工程技术等专题成功举办了4期培训,累计1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2023年9月,“中乌高效节水农业灌溉技术培训班”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隆重开班,中国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在棉花、水稻、小麦等多种作物种植中的成功应用为乌兹别克斯坦提供了经验,这项技术在乌兹别克斯坦纳曼干、锡尔河、安集延等多个州已经取得成功,乌方有6万多户农户参加了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培训。2023年8月,乌兹别克斯坦减贫官员研修班开班,旨在提升乌国官员减贫政策的制定能力和执行能力,加快推进乌减贫进程,参训学员多达9500余人,在历年的国际减贫培训中前所未有。

2023年5月,中国-中亚峰会不仅开启了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合作共赢的新时代,而且进一步达成了中乌两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共识,尤其是减贫合作已成为中乌双方合作的亮点之一。早在2020年,乌兹别克斯坦率先将减贫扶贫工作提升至国家政策层面,借鉴我国减贫经验制定本国减贫方案,在各州设立减贫试点,开创“乌兹别克斯坦减贫模式”。2023年5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中,乌方高度评价中国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与经验,愿以此次峰会为契机同中国全面开展农业减贫合作。乌国正着手优化中乌两国农业部长级对话机制,进一步完善两国农业合作和反贫困合作体系,根据乌国贫困现状找准以农业助力减贫的实施路线图,结合中国扶贫经验探索乌国自己的反贫困之路。2024年4月8日,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农业合作分委会第五次会议线上召开。双方就农业经贸、畜牧兽医、渔业、种业、科技教育等合作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今后双方将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推动两国农业合作取得更多务实成果,为构建中乌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李淑华)


来源:《俄罗斯学刊》2024年第6期


(《俄罗斯学刊》网站)

(中国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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