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的重构——后世俗美国小说研究
通过细读沃克、盖恩斯、米尔豪泽、多克托罗、萨尔兹曼、鲁宾逊、厄普代克、戈德斯坦等当代美国优秀作家的有关作品,本书试图客观描述后世俗美国小说在堕落的现实中重构心灵的艺术探索,重新思考何为后世俗等后世俗小说研究这一新兴领域里的基本问题。
关于玛里琳·鲁宾逊小说的文化力量,劳拉·坦纳在研究《基列德》的论文里提出了一个相当独特的看法:“鲁宾逊文本的文化力量不只是来自它抒情地表现了日常经验,还来自它有力地揭示了死亡如何决定人类知觉的感官和心理动力。”基于这一看法,坦纳就没有去关注鲁宾逊作品里的“日常经验”,而是集中讨论鲁宾逊如何“有力地揭示了死亡如何决定人类知觉的感官和心理动力”以及这一做法所蕴含的独特文化力量。
坦纳所说的“人类知觉”,指的主要是《基列德》的叙述者艾姆斯的知觉。这位76岁的牧师因为心脏不好,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离世,便决定给年幼的儿子写一封信将来帮助他成长,不料这封信越写越长,最后竟然把它写成了一部长篇小说。在这封长信里,艾姆斯经常提到自己来日无多,记叙了一些他平时没有注意到或关注不够的事情。他甚至不止一次地假设自己已经入土,通过“在坟墓里回头看”来想象将会出现的情景,使得他被临终感所强化的感知力延续到他身后。
在其论文里,坦纳列举了多种生理学和心理学理论,以说明衰老和临终感如何能够增强注意力和感知力以及艾姆斯的案例具有怎样的代表性。但坦纳感兴趣的并不是艾姆斯所体现的共性,而是他的个性,即他的感知力在强化过程中所体现的独特文化力量。关于这种独特文化力量,坦纳主要谈了三点。一是艾姆斯被强化的感知力并不只是被动地接受外部的刺激,相反,他的意识积极参与其中,不断将他“未来的缺席变成可感的在场”,因此他就能更加逼真地描绘“在坟墓里回头看”时所看到的情景。二是艾姆斯的感知活动修改了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所建立的感知模式。梅洛庞蒂的感知模式是一种“交叉模式”,强调感知者与感知对象之间密不可分的交叉关系,而艾姆斯的感知活动发生在他不断接近生命终点的过程中,再加上意识的不断参与,因此坦纳认为他的感知与感知对象之间的关系不像梅洛庞蒂的模式所认为的那么紧密,而是有着较大的而且不断增大的距离。第三点也是坦纳眼里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艾姆斯的感知活动彻底突破了笛卡尔(René Descartes)对大脑和肉体的区分。笛卡尔的区分导致了双重的掩盖,一方面掩盖了大脑隐藏在脆弱、有限、独特的肉体中的根基,另一方面掩盖了隐含在关于肉体脆弱性、有限性和独特性的意识中的悲剧性。而艾姆斯敏锐的感知活动在坦纳看来既肯定了过好每一天的积极的生活态度,又通过不断“在坟墓里回头看”揭示了人生的悲剧性。小说这么写,坦纳指出,会对读者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因为它所呈现的“预感的缺席不仅能增强对现时的欣赏,还能改变未来,让个人态度、社会空间、文化边界减轻而不是加重丧失感所造成的负担”。也就是说,《基列德》能帮助读者学会既珍视当下的生活,又轻松面对未来的死亡。这在坦纳看来就是鲁宾逊小说的最大文化力量之所在。
坦纳的论文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和说服力,但也难免会引发一些疑问。第一个疑问是,坦纳所说的“鲁宾逊文本的文化力量不只是来自它抒情地表现了日常经验”中的“日常经验”究竟指什么? 由于坦纳没有作任何解释,人们也许会猜想它可能指那些司空见惯、无足轻重的经验。尤其是对于不太了解鲁宾逊的读者,坦纳的论文会让人觉得除了“死亡如何决定人类知觉的感官和心理动力”,鲁宾逊的作品里就没有别的值得关注的经验了。其实,《基列德》里写了不少重要经验,其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坦纳在文中只字未提的,就是那些有关种族关系的经验。小说里的现在时是以民权运动为标志的20世纪50年代,过去时是以废奴运动尤其是布朗(John Brown)在堪萨斯领导的武装废奴运动为标志的19世纪50年代。这两个时间段,再加上艾姆斯的教子杰克返回基列德的动机,就决定了种族关系在这部小说里的重要地位。不重视、不联系小说的这个时间和主题框架,对于小说里的任何现象(包括坦纳所研究的临终感知和想象)的研究,多少都会出现偏差。
坦纳的论文所引发的第二个疑问,就是小说里这一有关种族关系的重要经验与坦纳所强调的艾姆斯的被强化的感知力之间有什么关系? 或者说,由于不重视、不联系小说里种族关系方面的经验,坦纳在研究艾姆斯的感知力的过程中出了什么偏差? 其实,被坦纳选作论文题目的那句话(“在坟墓里回头看”)在小说里一共出现了两次,都与艾姆斯有一次布道时看到杰克与他妻子、儿子坐在一起那一幕有关。坦纳用这句话做题目,也许是因为这句话很好地反映了艾姆斯的敏感程度,即他能敏感地猜想到他死后杰克会与他妻子、儿子组织一个新家庭,而且会出于他的恶劣本性伤害他们。这句话确实很好地反映了艾姆斯的敏感程度,然而在这句话出现的上下文里我们不难发现,艾姆斯的这一猜想其实是一个错误,作家这么写不是在肯定他,而是在批评他。艾姆斯的错误就在于他不知道杰克之所以在离家20年后又要回家的真正原因,也没有想到这一原因会涉及种族关系。即使后来艾姆斯亲耳听杰克说了他回来是想了解具有辉煌废奴传统的基列德能否容纳他的黑人妻子和混血儿子,亲眼看了杰克一家三口的合影,他也一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他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况,也从未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说,艾姆斯即使再敏感,若不是杰克亲口告诉他,他也是感觉不出杰克回家的真正原因及其背后的种族问题的。这就是说,坦纳所强调的艾姆斯的敏感性其实是很有限的。艾姆斯对有些事情敏感,对有些事情则不敏感,对有些事情甚至过度敏感,敏感到十分错误和荒唐的地步,比如把杰克接近他家庭的目的看成想在他身后取代他。
艾姆斯在种族问题上的不敏感或麻木,是小说的种族主题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艾姆斯的麻木,小说想表现基列德这个曾为废奴运动和种族和谐作出很大贡献的小镇已经堕落到何种程度,以探讨这一堕落背后的文化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基列德》写的是一部历史,一部从19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种族关系史,一部以基列德为代表的美国在种族关系方面的百年蜕变史。小说里,这部蜕变史的运动轨迹主要体现在四个名叫约翰·艾姆斯的人物身上,他们分别是叙述者的祖父、父亲、本人和教子杰克。祖父16岁时因为梦见戴着镣铐的耶稣叫他去解放黑奴,从缅因来到堪萨斯。他在堪萨斯参加了布朗领导的武装废奴运动,后来又参加了南北战争并在一次战斗中失去了右眼,还动员其教会的信众参战,为废奴作出了积极贡献。到了父亲这一代,争取种族平等的热情开始冷却。父亲信奉和平主义,反对一切暴力,包括祖父所参加的废奴活动。二人争执不下,祖父便离家出走,最后客死他乡。在父亲担任牧师期间,基列德的种族关系开始恶化,发生了黑人教堂被烧事件。艾姆斯接管教会后,种族关系恶化到极点,黑人居民全都搬离基列德。在他的叙述中,艾姆斯没有记录自己歧视黑人的任何言行,但有些细节能够表明,他对镇里的种族歧视是放任的,对于黑人的疾苦是麻木的。比如他并不认为黑人教堂被烧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还不止一次地强调黑人教堂被烧时火势不大。另外,黑人牧师在带领黑人居民搬离基列德之前,曾把黑人教堂门前的植物挖了一袋送给艾姆斯,对他说他们为离开基列德而深感“难过”,因为小镇对于他们有过“很大意义”。艾姆斯只是接受了植物,没有思考黑人为什么难过、小镇对于黑人有过什么意义、这一意义后来怎么消失了。就是在这一种族关系严重恶化、黑白通婚极不可能的背景之下,杰克与黑人姑娘迪莉娅相爱了并生下一个男孩,给小镇蜕变了百年的种族关系带来了一线转机。然而,这一转机却因为艾姆斯的麻木和过度敏感而被完全误解。听了杰克亲口解释,艾姆斯才明白杰克回家的原因,才意识到小镇的堕落和自己对于这一堕落的责任,但他已无力改变小镇的种族生态,除了送杰克离开和给他祝福,不能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
刘建华,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现当代美国文学的教学与研究,发表过《文本与他者:福克纳解读》(2002)、《危机与探索——后现代美国小说研究》(2010)、《当代外国文学纪事(美国卷)》(2020)等著作。
北京大学人文学科文库·北大欧美文学研究丛书
主编 申丹
罗芃 主编,刘锋 秦海鹰 执行主编:
杨国政:
法国当代自撰文学现象研究
丁林棚:
想象加拿大——文学中的加拿大性研究
柯彦玢:
狄更斯小说汉译研究
公众号ID:pupwaiwen
如果您对文章感兴趣,请长按左侧二维码关注本公众号,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内容和服务。快和我们互动吧。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带走这本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