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申报书中的“项目保护计划”?
苑利 顾军
该部分包含“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已取得的保护成效”“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五年计划预算编制情况”“保障措施”以及“备注”等几个栏目。
“项目保护计划”是今后非遗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议保护单位在与专业人士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填写出切实可行的保护计划。
从填报的情况看,有些地方在填写这部分内容时,仍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顾实际情况胡编乱造的情况时有发生。原因是上级有关部门从未把这部分内容当真,没有对已经申报成功的项目进行核对与回访,甚至根据落实情况实施进行奖惩。既然没有人拿这部分内容当真,填写者也就自然流于形式,草草应对。其实,这种对保护工作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真开展来说,是非常有害的。
建议上级管理部门对以往申报书中有关保护计划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复查。有了这个措施,人们才会知道“一诺千金”的分量,才会尊照承诺开展工作,否则就会带来严重后果。只有这样,才会从根本上杜绝在填写项目保护计划过程中胡编乱造情况的发生。
文章来源:苑利 顾军:《中国非遗申报工作指导手册》,学苑出版社2023年第88-89页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北斗丛书》主编:
苑利: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第二届副理事长兼中方会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第九届副主席,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第五届第六届副理事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农业学会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顾军: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历史文博系主任,北京联合大学文化遗产研究所所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主任。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入选北京市“培养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代表作有《文化遗产报告》、《长生久视的胜境——古代仙山道观》、《北京的四合院与名人故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