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强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徐强胜教授将于2024年11月21日在元照读书馆演讲厅举办主题为“民商合一与分立:理论与实践” 讲座。徐教授将从民商法的规范技术角度出发,分享其选择商法领域的动机,探讨商法问题的本质,以及如何开展商法研究,并将结合其最新研究成果,深入解析民商法的融合与分野,探讨民商合一与分立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为法学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提供新的视角。还将讨论跨学科学习心得,分享高效掌握法律知识的策略,并指导如何培养商法思维和实践意识,为法学研习者和爱好者提供宝贵的学术见解和实践指导。
讲座对象
本科大一以上、 研究生、实务工作者。
【关键字】:民商合一与分立、理论与实践、商法思维与商法学习
作者:徐强胜
北京大学出版社
从1999年《合同法》开始,我国合同法就是民商合一的,且是典型商事的。合同法规范如何实现科学、合理的民商合一,使商业的归商业,生活的归生活,这既是一个法哲学问题,也是一个具体的合同制度问题。本课题通过《民法典》公同规则民商合一的规范技术分析,探讨交易规则中民与商的“合”与“分”,以及如何通过解释使商业规则与民众生活既有必要的接近,也有适当的距离,实现各得其所。认为《民法典》合同编民商合一的法理构造,包括“商主民辅”型、“既民又商”型、“兼顾民事型、“纯粹商事”型、“民主商辅”型五种形态,呈现出了不同规范类型的结构型差异,并基于该差异提出了我国合同法民商合一客观表达下的“合”与“分”。
作者:徐强胜
中国法制出版社
徐强胜教授的新作《公司法:规则与应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深入的视角,来重新审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发展历程及其修订的深远意义。自1993年首次颁布以来,公司法经历了多次修订,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2023年的最新修订,更是标志着公司法从财产法向实体法的转变,强调了公司利益的重要性,为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