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胃肠系统疾病的病理诊断,尤其是活检病理诊断中,不仅限于上消化系统肿瘤,病理医生对临床医生的最终“要求”包括以下两点:
一是“低损伤的优质组织标本”;
二是“准确的临床信息”。
如果再加上良好的沟通和适度的信任,那就再好不过了。
笔者从病理医生的立场出发,结合一些痛苦的诊疗经验,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并加以反思。
病理诊断及其思考过程
病理诊断可以定义为“根据医学知识对从患者体内观察到的病变、病灶进行正确分类和解释的工作”。
临床医生感兴趣的区域不限于病灶,也可能是非病灶(例如病灶周围的黏膜)。
这里所说的“医学知识”是指对病变进行分类(categorize)所必需的一般病理学。
单个样本中的组织学变化多种多样,但在临床病理诊断中,必须选择“有意义的变化”作为判断依据,才能得出可能的诊断。
病理诊断的思考过程包括以下 4 个阶段。
①信息和调查结果的收集
②调查结果的整理和加权
③疾病查询
④鉴别诊断
①阶段是通过宏观和微观的观察收集信息和调查结果。
②阶段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加权。
这就是所谓的问题列表的创建。
然后,③阶段是从问题列表中列出一些疾病并查询疾病相关知识。
最后的④阶段工作是锁定最有可能的疾病,进行鉴别诊断(differential diagnosis)。
这时,为了确实排除可能性低的疾病或确定可能性高的疾病,有时会进行特殊染色。
这一系列的思考过程是根据迄今为止的临床病理学的经验建立起来的,但内容的学术客观性是本质要求。
换言之,正是对一般病理学的透彻了解和对每种病理学的充分认识,为理解和判断各阶段的问题提供了基础。
真正的病理诊断(patient-oriented diagnostic pathology)是一系列的任务,其中包括仔细检查标本中发生了什么样的病变,现在处于什么阶段,未来可能会如何发展,其病变最终应该被诊断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