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
在尼日利亚从事经营活动并获得收益的所有公司为纳税义务人。
在尼日利亚注册设立的公司,以其全球范围内的收益计算应税收益;外国公司仅以其在尼日利亚获得的收益缴纳所得税。
税率
总营业额超过1亿尼日利亚奈拉的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
总营业额大于2500万尼日利亚奈拉且低于1亿尼日利亚奈拉的公司,税率为 20%;
总营业额为2500万尼日利亚奈拉或以下的公司,税率为 0%。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若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未获得利润,或其取得的全部利润少于公司所得税法规定的最低标准,则应按照最低纳税标准缴税。
企业的应税收益包括经营收入、租金、分红、利息、折扣、特许权使用费、养老金收益、年金,以及来自于短期货币工具如政府债券的收益等。
增值税
征收主体与范围
在尼日利亚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
标准增值税税率为 7.5%。
尼日利亚政府设立了门槛,只适用于营业额在 2500 万奈拉(尼日利亚货币单位)以上的企业,年营业额低于 2500 万奈拉的公司免征增值税。
免税项目
所有医疗和制药产品、基本食品、教育书籍和材料、婴儿产品、化肥、本地生产的农用化学品和兽药、所有出口、植物和机械、本地生产的卫生巾、护垫或卫生棉条、商业飞机、飞机发动机和飞机零部件、石油产品(航空涡轮煤油、高级车用汽油、家用煤油、本地生产的液化石油气和原油)、可再生能源设备、生产婴儿纸尿裤和卫生巾的原材料、生产药品的原材料、本地生产的动物饲料、军事硬件、武器、弹药以及尼日利亚武装部队、准军事部队和其他政府安全机构使用的本地制造制服等。
另外,提供医疗服务、社区银行、人民银行和抵押机构提供的劳务、教育机构作为学习内容举办的戏剧和各类演出等劳务也免征增值税。
跨境电商
对于跨境电商交易,只要是向尼日利亚消费者提供应税商品和服务,包括数字产品和服务等,非居民公司可能需要注册缴纳增值税。例如,外国电商企业向尼日利亚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在线服务,就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预扣税(Withholding Tax):
如果向非居民的跨境电商服务提供商支付款项,通常需要按一定比例代扣代缴预扣税,一般税率为 10%。
关税
西非经共体共同对外关税(CET)
尼日利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西非经共体共同对外关税。这是为了按照世贸组织的指导方针,协调西非经共体国家间的关税收费,加强共同市场。该关税分为不同的税率档次,总体上旨在促进区域内贸易自由化,但对于一些特定商品仍有一定的贸易保护措施。
不同商品的关税差异
高关税商品:
尼日利亚对部分农产品、工业成品、食品、消费品和奢侈品进口实行高关税。例如,部分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高达 150%,蔬果产品进口税率约为 98.2%,饮料约为 75.3%,纺织品和服装为 42.7%;在木制品方面,原木关税税率为 15%,装饰板、胶合板等在 30% 左右,木质家具则高达 100%。这些高关税是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低关税商品:
对生产用基本原料和生产资料进口实行低关税,以支持本国工业生产和经济发展。
补充性关税和额外税费
尼日利亚对一些特定商品还会征收补充性关税和其他额外税费,这进一步提高了这些商品的进口成本。例如,酒精饮料的税率在 75% 至 95%,烟草产品为 95%;在农业领域,小麦的关税为 85%、糖为 75%、大米为 70%、番茄酱为 50%;在采矿领域,盐的关税为 70%、水泥为 55%。
进口调节税等特殊关税
尼日利亚会根据不同时期的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对特定商品的关税进行调整。如 2023 年对机动车征收额外的进口调节税,2000cc–3999cc 的车辆税率为 2%,4000cc 及以上的车辆税率为 4%,而 2000cc 以下的车辆、公交车、电动车和本地生产的车辆可免征,该规定从 2023年6月1日起生效。
跨境电商
对于跨境电商进口的实体商品,会依据商品的种类和产地等因素征收关税、消费税等。进口货物需要在尼日利亚海关进行申报和报关手续,申报时要提供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产地、货值等信息。
其他方面:
相关企业还需注意与跨境电商交易相关的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规定。尼日利亚公司与外国关联公司的交易必须符合转让定价法规,以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平性,防止利润转移。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认定
尼日利亚各州对认定为居民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认定的最重要标准是纳税人在该纳税年度1月1日的主要居住地。从1990年1月1日起,对利得和雇佣所得征税的居住期审查标准从 183 天改为12个月(从一个日历年度开始到同一年度或下一年度)。
居民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从尼日利亚境内外取得的所有所得都要纳税;非居民在尼日利亚发生、取得、收受或带入尼日利亚的雇佣所得应纳税,但如果雇主在尼日利亚之外的其他国,雇员在12个月期限内(从历年开始到同一年或下一年止)在尼日利亚境外的时间至少达183天,且报酬在所在外国应纳税,则雇佣报酬免税;如果雇主在尼日利亚已完全履行了纳税义务且报酬是在境外支付的,报酬也免税。
税率
年收入在 300,000 奈拉及以下的部分,税率为 7%;
年收入在 300,001 - 600,000 奈拉的部分,税率为 11%;
年收入在 600,001 - 1,100,000 奈拉的部分,税率为 15%;
年收入在 1,100,001 - 1,600,000 奈拉的部分,税率为 19%;
年收入在 1,600,001 - 3,200,000 奈拉的部分,税率为 21%;
年收入超过 3,200,000 奈拉的部分,税率为 24%。
最低税额规定
如果纳税人因个人减免和津贴等原因没有应税收入,或者总收入产生的税款低于最低税额,则需缴纳最低税额。最低税额为总收入的 1%。
税收申报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实行 “工资代扣代缴(PAYE)” 制度,雇主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代扣的税款需在次月 10 日前缴纳,而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次年 1 月 31 日。
对于个体经营者等自雇人士,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缴税的截止日期通常为每年 3 月 31 日。
税收优惠政策
先锋地位激励(Pioneer Status Incentive)
一种基于利润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工业发展(所得税减免)法案》设立。被认定为先锋行业的企业,在其成立初期可享受一定期限的公司所得税免税待遇,以帮助企业在初始阶段积累利润用于再投资。通常最初可获得 3 年的免税期,若满足特定条件,还可再延长 2 年,总计 5 年的免税期。一些可能被认定为先锋行业的领域包括玻璃和玻璃制品制造、化肥生产、钢铁制造等。获得先锋地位的企业还可享受免征 10% 的股息预扣税等优惠。
针对特定行业的优惠
农业领域:
有长达 8 年的免税政策。“从事农业生产” 的公司初始免税期为 5 年,满足条件可再延长 3 年。
矿业领域:
新成立的从事固体矿物开采的公司,在运营的前 3 年可免征所得税。
中小企业:
从事初级农业生产的中小型企业,可享受最初 4 年的免税期,若表现良好,还可再延长 2 年。
区域优惠
对于位于农村地区的企业,曾经有按照距离电力、水源、柏油路等基础设施的远近,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该政策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起部分调整,但对于在该日期之前产生的相关支出,仍有机会申请优惠。
出口相关优惠
出口加工区和自由贸易区:
在尼日利亚的出口加工区(EPZs)和自由贸易区(FTZs)内,企业可开展免税的出口贸易活动,且不受外汇限制。
出口导向型企业:
100% 以出口为导向且位于出口加工区之外的企业,如果不是通过拆分或重组现有业务成立的,且出口收入至少占营业额的 75%,可享受 3 年的免税期。
出口产品供应企业:
为出口产品生产提供专用原材料的企业,其利润可免征所得税,但需获得出口商的原材料采购证明。
基础设施投资税收抵免
尼日利亚政府曾考虑对参与道路、电厂、自来水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者给予最高 30% 的税收抵免,以缓解基础设施落后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中尼税收协定
中国与尼日利亚之间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根据该协定,股息预提所得税的规定如下:
股息
股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 7.5%
利息
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然而,这些利息也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 10%。
特许权使用费
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然而,这些特许权使用费也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 10%。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充分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并咨询专业顾问以制定合适的税务筹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