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湖”“视瞻山”名称之由来,及虞村的两位名人

文摘   2024-08-22 06:12   浙江  

明代临海人朱右撰写的《白云稿》(明初刻本),内有一篇《虞隐君墓表》。这篇文章,不仅传写了枫桥虞村(后属阮市,今属店口)的虞元善,还附带记载了虞村世系及始迁祖定居枫桥的经过。文首载:
越隐君子虞长卿,讳元善,居诸暨之虞村。唐永兴文懿公二十世孙。永兴生陟。陟生仕政,楚州盱眙丞。盱眙生礼,湖州长城令。长城生明左,金吾卫左史。金吾生康,金州司马。司马生庆。庆生皎,字祕瞻,自余姚双鹰乡过诸暨之枫桥,乐湖山之胜,徙居之,名其湖曰祕湖,山曰峙瞻,今人呼其地为虞村,则隐君始迁之祖也

由此可知,虞村始迁之祖虞皎,本是余姚双鹰乡人。他途经诸暨枫桥,被枫桥北部的湖山胜景所吸引和陶醉,于是迁徙定居于此。其迁徙定居的时间,约在北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距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虞元善系虞皎第十一世孙,出生于1286年,25年一代上推1286-11×25=1011。

虞皎字祕瞻。正是这个虞祕瞻,他将自己的名字拆开来,用第一个字“名其湖曰祕湖”,用第二个字名其“山曰峙瞻”。这就是“泌湖”“视瞻山”名称之由来,也是它们最初的写法。“祕”通“秘”,后改为“泌”。“峙”是耸立的意思,“峙瞻”就是登高望远,后改为“视瞻”。这两个名称,是虞氏定居枫桥的历史见证。

虞皎定居枫桥后,在祕湖与峙瞻山之间的冲击平原上,繁衍生息,代代传承,很快就形成一个村落,这就是虞村。

虞村虞氏传至第十一世,这里出了一个名人,他就是虞元善(1286—1331)。虞元善是元末枫桥的隐居之士,他比王冕年长一岁,比杨维桢年长十岁。这个人物最初出现在《隆庆骆志》中,后乾隆、光绪《诸暨县志》皆引用《隆庆骆志》,传记如下:

虞元善,字长卿,虞村人。醇厚简重,人称长者。邻里侵其地构佛舍,元善遣家僮助役之,其人惭,徙他所。乡有因负逋为人妄讦者,就元善求援,元善为偿所逋而劝止之。部使者重其行谊,辟之,不起。《隆庆骆志》。

《隆庆骆志》的编纂者是骆问礼,他在传写虞元善时选择了三件事。一是友爱邻里;二是乐善好义;三是淡泊仕进。如此记载,显然不及《虞隐君墓表》来得全面。《虞隐君墓表》选取虞元善的事迹如下:

隐君性淳厚简重,幼习庭训,言动如老成人。夙丧父,事母能色养。母丧明,且恚疾,侍竖遭棰骂不能堪,君与妻钱躬侍汤药、进饍羞,蚤夜左右无违,烹饪必视调齐,有事先意承颜,故卒得母欢心,至以天年终,丧葬尽礼。人谓虞氏多孝子,乡人化之。或劝之仕,则曰:“吾行义修于家,信于乡里,人道耳,仕求¨人,人将求我,非所安也。”部使者闻其名而辟之,不应。晚得末疾,益不肯出。于是隐居教授,乡之子弟受业者无虑百十。君诱掖激奖,多成德达材,贫无资者谆诲尤至,其教人一以朱子学规为法。为文约而不滥,直而不倨,雅而不俚,为诗婉而不弱,侈而不靡,故及其门者皆能操笔成章,为时推许,独君不以炫于人也。尤善兄弟,恩意周洽,处族序恂恂有礼。族人有以邻圃将构佛舍,并侵君地,君不与较,仍遣僮奴助其役,族人乃以其近地输君,君终拒弗受,君之德于人率类此。

这里选取了虞元善的五件事,以传写他是德人、善人和隐者。一是孝养母亲;二是淡泊仕进;三是隐居教授;四是诗文俱佳;五是友爱族人。“人谓虞氏多孝子,乡人化之”,说明虞元善是远近闻名的孝子,他的孝行曾教化了一乡之人。“其教人一以朱子学规为法”,说明虞元善也是枫桥理学早期的传播者。而族人有以邻圃将构佛舍,并侵君地,君不与较,仍遣僮奴助其役(家族中有个人在园地上建佛屋,将旁边虞元善的园地也侵占了,虞元善不与他计较,反而派出家中的奴仆去帮助人家施工。后来族人拿一块离家较近的园地与虞元善交换,虞元善始终不肯接受),是枫桥先辈睦族和邻的典型,可视作“枫桥经验”渊源之一端。

虞元善生有五子,幼子虞以文,是虞村的第二位名人,也是枫桥第二个向朱元璋上奏疏的官员。虽然诸暨旧县志只记载了虞以文的官职,并无为他立传,但就是这个虞以文,因奏请朱元璋减租赋、宽徭役,从而彪炳史册。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载:

虞以文,明人。洪武中为陕西按察佥事。上疏言汉中民流亡深山事,请减其租赋,使民得定居务农。帝然其言,诏行之。

按察佥事为正五品官阶。此官职掌与按察副使同,后逐渐演变成为分巡道,故又称此官为道员。虞以文于洪武(1368—1398)中任陕西按察佥事,他向朱元璋上了一道奏疏,请求减轻汉中百姓的租税与徭役,结果得到朱元璋首肯,于是减租赋在陕西施行,使得百姓安居乐业。

《宪章录》(卷四)、《皇明通纪集要》(卷六)、《国朝典汇》(卷九十一)、《皇明资治通纪》(卷六)、《皇明从信录》(卷六)、《十六朝广汇纪》(卷二)、《明书》(卷二十一)、《明大政纂要》(卷四)、《皇明史概》(卷三)、《皇明大政纪》(卷三)、《皇明通纪述遗》(卷二)、《国榷》(卷七)、《明政统宗》(卷三)等史书上均载有此事:

陕西按察佥事虞以文言:“尝巡按汉中,见其民多居深山,迁徙无常,以避徭役,其膏腴水田皆灌莽弥望,莫肯下山开种,盖因用力劳而又亩征其税,以是不欲下山。今减其租赋,宽其徭役,使居平野,以渐开垦,则田益辟而民有恒产矣。”上善其言,诏陕西行省遵行之。

查《明政统宗》,载有“陕西佥事虞以文奏请减租赋宽徭役,从之”一条,末附文字与上引文同。此事发生于明“乙卯洪武八年”(1375)五月。虞以文在奏疏中这样说:自己在巡察汉中时,发现那里的百姓大多居住在深山老林里,且经常迁徙不定,目的是为了逃避徭役。而平原上那些肥沃的田地,杂草丛生,一望无际,他们不肯下山来耕种这些田地,是因为他们的辛苦付出,还抵不上赋税的交纳。如果能减免他们的租税与徭役,让他们居住在平原上,慢慢地开垦,不仅田亩会日益广大,而且百姓也会有稳定的收入。明太祖朱元璋肯定了虞以文的进谏,下诏陕西行省,让他们遵照执行虞以文的减租赋、宽徭役的建议。

事实上,上录虞以文的奏疏,是经过概括过的文字,他原本的奏疏内容还要详细,《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载:

陕西按察司佥事虞以文言:“洪武七年,各巡按至汉中,见其民多居深山,少处平地,其膏腴水田除守御官军及南郑等县民开种外,余皆灌莽弥望,虎豹所伏,暮夜辄出伤人。臣尝相视其地,本皆沃壤,若薙其榛莽,修其渠堰,则难遇旱涝,可以无忧。已令各县招谕山民,随地开种,鲜有来者。盖繇归附之后,其民居无常所,田无常业,今岁于此山开垦,即携妻子诛茅以居,燔翳下种,谓之刀耕火种,力省而有获,然其土硗瘠,不可再种,来岁又移于他山,率以为常。暇日持弓矢、捕禽兽以自给,所种山地皆深山穷谷,迁徙无常。故于赋税,官不能必其尽实,遇有差徭则鼠窜蛇匿。若使移居平地,开种水田,则须买牛具,修筑堤堰,较之山地用力多而劳,又亩征其租一斗,地既莫隐,赋亦繁重,以是不欲下山。今若减其租赋,宽其徭役,使居平野,以渐开垦,则田益辟而民有恒产矣。” 上善其言,诏陕西行省度行之。

(《明太初高皇帝实录》)

遗憾的是,这么大的一件事,这么有名的一个人物,诸暨的志书竟只字未提。

【附】朱右《虞隐君墓表》

越隐君子虞长卿,讳元善,居诸暨之虞村。唐永兴文懿公二十世孙。永兴生陟。陟生仕政,楚州盱眙丞。盱眙生礼,湖州长城令。长城生明左,金吾卫左史。金吾生康,金州司马。司马生庆。庆生皎,字祕瞻,自余姚双鹰乡过诸暨之枫桥,乐湖山之胜,徙居之,名其湖曰祕湖,山曰峙瞻,今人呼其地为虞村,则隐君始迁之祖也。祕瞻生复。复生怀祖。怀祖生英发,宋湖州乌程尉。乌程生嘉猷。嘉猷生裕。裕生彦礼。彦礼生大有。大有生恺。恺生秀芝,有文名,补迪功郎。迪功生天佐,咸淳六年领乡荐,升国子上舍,隐君之父也。隐君性淳厚简重,幼习庭训,言动如老成人。夙丧父,事母能色养。母丧明,且恚疾,侍竖遭棰骂不能堪,君与妻钱躬侍汤药、进饍羞,蚤夜左右无违,烹饪必视调齐,有事先意承颜,故卒得母欢心,至以天年终,丧葬尽礼。人谓虞氏多孝子,乡人化之。或劝之仕,则曰:“吾行义修于家,信于乡里,人道耳,仕求¨人,人将求我,非所安也。”部使者闻其名而辟之,不应。晚得末疾,益不肯出。于是隐居教授,乡之子弟受业者无虑百十。君诱掖激奖,多成德达材,贫无资者谆诲尤至,其教人一以朱子学规为法。为文约而不滥,直而不倨,雅而不俚,为诗婉而不弱,侈而不靡,故及其门者皆能操笔成章,为时推许,独君不以炫于人也。尤善兄弟,恩意周洽,处族序恂恂有礼。族人有以邻圃将构佛舍,并侵君地,君不与较,仍遣僮奴助其役,族人乃以其近地输君,君终拒弗受,君之德于人率类此。君生于至元丙戌(1286)八月,卒于至顺辛未(1331)二月,享年四十有六,乡里识不识莫不嗟悼,以为善人亡矣。明年十二月,葬于县古博岭芳山之原。丈夫子五,曰濂,曰柯,曰杕,曰泽,曰以文,皆读书有文行。女子子一,适何谅。孙男九,曾孙男三。君既殁之四十三年,其子以文起秦府纪善,拜监察御史,调佥陕西按察司事,摭君行实,过予泣曰:“先君子奄弃日,不肖孤始六岁,比长有知文,以烽警绎骚,不遑以礼文从事,惧先德遗泽所以裕后者,将久而弥晦,不肖孤之罪大矣,敢嘱之子。”于虖!世固有强仁慕义、积善累行,不获显融于时,将遂泯而弗传,子孙阴受其报,发祥阐祉,亦足以表见其来之有自,岂非天哉?岂非天哉?昔欧阳崇公殁,越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泷岗阡上,今以文世承诗书之泽,学优闻广,食禄于朝,方进未艾,而惓惓孺慕之悲,无时或已,盖将尽诸在己、不敢待必于天,其为心益弘矣,隐君之事讵庸以出处隐显有间哉?古之德人殁,祭于社,则君之世行宁不可表以示诸人人也欤?于是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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