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或其修订人毛宗岗,说出了一句令人难以驳倒的话: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这种话,西方人说不出来。他们对于他们国家的未来,不可能有如此乐观的信心。
为什么我们比西方人自信呢?
中国史与西方史不同。我们的周朝,十分灿烂,却不是昙花一现的希腊;我们的汉朝,十分雄伟,而不是一衰而不可复兴的罗马。我们中国人具有西方人所没有的韧性,我们的朝代虽有兴亡,国势虽有盛衰,而我们的民族自从埃及、巴比伦之时便一直屹立于东亚,不曾死亡,而且继续发展。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八个字,与宇宙论中“一张一弛”的大道理,颇能相通,站在严格的历史科学的立场来说,分与合至少是极可能的趋势:“合久会分,分久会合。”
我们的国家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国家好的时候,是治;国家不好的时候,是乱。治久了以后,难免有乱;乱了一阵以后,由于我们这个韧性的民族“江山代有才人出”,由于我们这礼义之邦“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所以迟早会有非常之人,挺身而出,做成非常之事:“拨乱反治”。
为什么西方的希腊、罗马在乱了以后就不能再治?
为什么我们中国每逢“天下大乱”以后,不久便“形势大好”,一冶一乱,成了中国历史经常的轨道呢?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中国人早在两千多年前就给出来了:“汉家自有制度······”
这句话出自汉宣帝,非常厉害的一代明君。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一搜他的故事,我们这里主要讲制度,就不展开了。
一个好的制度胜过一百个伟人,这句话用在汉代制度上,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它造就了华夏文明的中国模式。即使在汉朝灭亡后,后来的人们,不管是不是汉朝的传承,就是连外族的匈奴刘渊,也要建立一个汉朝那样的国家。
自汉朝以后的华夏大地上,不管是谁入主中原,不管是黑眼睛和黄皮肤,还是蓝眼睛和白皮肤,都有一个榜样在他们的心中,那就是如何按照汉朝的方式建立一个国家的模式,追求以汉朝人民的生活方式作为最终的生活方式。
那么,汉家制度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先看下图:
简单地说,汉家制度就是以“化家为国,三权分工,以文御武,郡县直隶”为架构,和围绕这个架构的一系列技术性支撑措施。
一、化家为国-独一无二的皇帝
汉家制度是从哪里来的呢?当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秦朝因袭继承过来。
帝制时代由秦始皇开启,“汉承秦制”,只不过秦朝命短,可以看做秦汉一体,对我们分析古代国家制度大为方便。
为什么从秦汉开始分析国家制度呢?因为严格说来,要到秦汉才是中国历史上正式有统一政府。
秦以前的中国,只可说是一种封建的统一。只要到秦汉,中央方面才有一个更像样的统一政府,而其所辖的各地方,也已经不是封建性的诸侯列国并存,而是紧密隶属于中央的郡县制度的行政区分。
秦汉以来,中国就开始有一个统一政府,在一个统一政府里,便不能没有一个领袖。中国历史上这一个政治领袖,就是皇帝。这皇帝又是怎样产生的呢?在中国传统政治里,皇位是世袭的——父亲传给儿子。皇室是传统中国帝制时代唯一拥有权力世袭合法性的家族,作为整个国家的精神领袖,这一家子便“化家为国”,皇帝承受天命,也就成了“天子”。
为什么要由某一家人来垄断权力世袭呢?这其实是一个技术问题。
中国到秦、汉时代,国家疆土,早和现在差不多。户口亦至少在几千万以上,何况当时又是农业社会,几千万个农村,散布全国,如果推行近代的所谓民选制度,大家觉得是不是可能呢?
为了保持当时社会的稳定,我们应该承认皇位世袭,实在是中国秦汉时代政治条件上一种不得已,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办法。为什么这样做?因为一家垄断总比多家垄断好,一家世袭总比多家世袭好。
在秦汉以前的夏商周、春秋战国时代,本来有很多家庭有他们世袭的特权,这些都是所谓贵族。周天子是最大的贵族,全国各地还有林林总总成千上万大贵族,小贵族,周天子虽然是大家长,其实也只能管住自己直辖底盘内的子民,对其他家长是没有约束力的。
但从秦汉以后,分封制度早已推翻。单只皇室一家是世袭的,除却皇帝可以把皇位传给他儿子以外,政府里便没有第二个职位,第二个家庭,可以照样承袭。郡太守不能把郡太守的职位传给他儿子,县令不能把县令的职位传给他儿子。
全国只有一个大家长,皇帝“化家为国”实际上压倒了贵族“世卿传承”的特权,这是政治制度上一项绝大的进步。从前贵族分封时代,政府和家庭,有分不开的关系,现在则不然了。组织政府的是一个一个人,不再是一个一个家。
汉家制度初创时,皇帝在精神领袖方面的象征意味更多一些。
为什么呢?我们可以从人员配置方面看出端倪,当时皇帝和宰相,各有一个“秘书处”,而皇帝的“秘书处”比宰相小得多。
汉代皇帝有六尚,“尚”的意思是掌管。六尚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
可以看出,其中五尚都只管皇帝私人的衣服饮食起居。只有尚书是管文书的,这真是皇宫里的“秘书”了。汉代开始的尚书,其职权地位本不高,后来才愈弄愈大。最先尚书只是六尚之一,这是皇帝的秘书处。
若说到宰相的秘书处呢?那可就大得多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