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前日小文《初心诗作见谶纬:大江歌罢棹头东!》中曾发感慨:赤子情怀的初心动念,或许已然洞察了宇宙之机。细究一些大人物的处女诗作,确有不少谶纬预言意味,上次品鉴过了周公的“大江歌罢棹头东”,今天再来看看另一位19世纪“80后”青年的神作。
东来志岂在封侯?
这首诗文笔一般,也就是打油诗的水平,但诗中洋溢着的救国热诚,倒也很有气概。大家看标题想必都已经知道,这出自青年蒋介石(常凯申)的手笔。
旧时代的中国人,生于忧患年代,大凡有志向之人,都能写出一两句忧国忧民的诗句。常凯申也不例外,一九零九年,二十二岁的他在日本士官预备的振武学校读书时,写下了人生传世的这第一首诗《述志》。一腔热血,志在神州,仿佛预示了什么。
诗言志,歌述怀。《述志》名副其实,冥冥中洞彻了常凯申的宿命。“力不如人万事休”,是常凯申世界观的核心。他一生方法论的调整,都围绕这一点展开。
胸怀决定格局,性格决定命运。常凯申性格最大的特点是“慕强”,一生信奉强者为尊,一生都在试图追随他认为的最强者。因此,常凯申常被认为是投机主义者,哪边强就投向哪一边。
但需要注意,常凯申慕强是追慕“精神上的强者”,并非物质实力的最强者。认识不到这一点,很多事情就没法解释。
1916年,陈其美拒不接受当时实力最强的袁世凯笼络,并积极组织反袁活动。袁世凯指使驻守上海的张宗昌,派人引诱刺杀了陈其美。在上海的人都惧怕袁世凯的权势,不敢给陈其美收尸,人在外地的常凯申闻讯后,奋不顾身赶回上海,抱着陈其美抚尸痛哭流涕,冒着巨大的风险用马车将陈其美尸体拉回安葬。
1922年,认为应通过联省自治“和平”统一的粤军陈炯明,与认为应北伐武力统一中国的孙中山,彻底决裂。陈炯明炮击总统府,逼得孙中山登上永丰舰避难55天。得知消息的蒋介石随即再次奋不顾身,辗转数日登上永丰舰,护卫孙中山40多天。
常凯申上述人生转折的两件大事,都并非单纯的投机行为,他甘冒巨大风险豁出命去,确实有维护心中“精神大哥”尽忠职守的一份坚持在里面。说白了,愚忠的常凯申,需要正确的洗脑大师做领路人。一旦“精神大哥”缺位,他就会如同无头苍蝇乱撞一般抓瞎,直到遇见下一位自己认可的“精神大哥”,又会如同抓着救命稻草紧紧追随不放。
1906年,常凯申认下第一位“精神大哥”陈其美,十年时间如臂使指,指哪打哪。加入同盟会,逃学回国光复浙江攻打杭州,暗杀陶成章,参与二次革命,加入孙中山创立的中华革命党,常凯申步步紧跟大哥陈其美,从不落下。行事风格也完全照抄陈其美,吃喝嫖赌,做事不择手段,颇有黑帮风范,没事就找人拜把子结金兰认兄弟。
1916年,陈其美遇刺后,常凯申追随大哥的大哥孙中山,仍然是刀山火海在所不辞。中间虽然受粤军排挤,回江浙投机倒把混日子,孙几次电报召唤都不去,那也是觉得孙当时顺风顺水,并不缺他一个小跑腿帮忙。但当孙被陈炯明炮击总统府,避难永丰舰,有生命危险的危急时刻,常凯申反而不避艰险,赴汤蹈火,生死相随了。
之后,常凯申追随孙,践行“三大政策”,在孙逝世后,先遵照遗志北伐,随后又倒向江浙财阀、投靠英美,本质上都是在迷茫中选择精神上的最强者追随。
归根到底,常凯申的世界观太浅薄了,只认识“力”,不认识“理”。只知道“力不如人”后果堪忧,却不明白如何“以理服人”开创局面。缺乏大局观,没有方向感的常凯申,必须有个精神上的强者大哥,告诉他要干什么,指引他怎么干,然后他就一条道走到黑干下去了。
败退台湾后,常凯申模仿大陆搞土改,搞证训,也是他内心已经服膺崇拜成为新强者的毛润泽,当老对手当做新的“精神大哥”追随了。
常凯申慕强,但不自强,而是附强。内心明白应该以力证道,但只会借力,不会生力。这让他二十二岁时的《述志》诗谶纬意味格外幽默:“光我神州完我责,东来志岂在封侯”。
对嘛,光复神州,完成民族复兴大任者,终究应该是“志岂在封侯”的泽“东”和恩“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