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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案件中需要确定工程修复费用数额,或者需要同时确定工程修复费用数额和工程造价数额时,因工程修复费用与工程造价存在关联关系,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确定工程修复费用不能与工程造价割裂开来。
工程修复包括需要拆除现有工程的修复和不需要拆除现有工程的加固类修复。该两类工程修复费用与工程造价之间的关系是:1.需要拆除现有工程的修复。工程修复费用包含拆除现状工程的费用和按照施工图纸重新施工的费用,即:工程修复费用=拆除费用(按现状计算)+重新施工费用(按图纸计算)。鉴于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的修复费用中含有按图重新施工的费用,因此,需要修复部分对应的工程造价应是按照图纸计算的工程造价,而不是按照工程现状计算的工程造价。2.不需要拆除现有工程的加固类修复。此种情形下,修复费用依据加固方案计算即可,工程造价据实计算即可。
对实践中的常见情形分述如下:
1.按照图纸应施工而未施工,且无需拆除现有工程即可施工的情形。此种情形下,所谓修复即是再行施工。如果工程造价中未计取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则无需计取该部分工程的修复费用。
2.按照图纸应施工而未施工,且需要拆除现有工程方可修复的情形。此种情形下,不因该部分工程造价未计取而不计算修复费用,仍应计算修复费用;而在工程造价中,即使该工程实际未施工,也应在工程造价中计入按照图纸计算的该部分工程的造价。例如,承包人未施工外墙中的保温层,此时应计算拆除现有工程费用、重新施工费用,以二者之和作为修复费用;而在承包人的工程造价中,则应按照施工图纸计入保温层的造价。
3.承包人未按图施工(含擅自变更设计)的情形。此种情形下,应以拆除现有工程费用与重新按图施工费用之和,作为工程修复费用;该需要修复工程的造价,则以按照施工图纸计算的造价计入工程造价中。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部分工程造价是按照现状工程计算的造价,则应增加该部分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造价与按照现状工程计算的造价之间的差额。例如,道路工程中的灰土垫层设计厚度为400mm,而实际施工厚度为200mm。此时,应计算拆除现状工程的费用、重新施工费用,以二者之和作为修复费用;而承包人的工程造价中,该灰土垫层的造价仍为按照设计厚度400mm计算的造价。如果灰土垫层造价是按实际厚度200mm计算的,则应按设计厚度400mm计算造价并补足差额。再如,承包人将混凝土楼梯擅自变更为钢楼梯,此时应以拆除钢楼梯费用和重新施工混凝土楼梯费用二者之和作为修复费用;按照图纸原设计的混凝土楼梯计入工程造价(如已按钢楼梯计入造价,则应按混凝土楼梯造价补齐)。
4.不需要拆除现有工程的加固类修复。如上所述,修复费用依据加固方案计算即可,工程造价按照现状工程计算即可。
另需说明的是,工程修复中拆除的物资残值,归属于承包人。
本刊注:
1.本刊原名《福泽周刊》,自2015年10月16日创刊,2019年11月25日更名为《建工律评》。后缀数字,表示发刊序数。
2.鉴于作者水平有限,文中观点难免错误或偏颇,文法、逻辑难免有失恰当,敬请读者不吝赐教。谢谢!
特别说明: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建工律评》,作者郭兴隆律师。
作者简介
2、今日头条;
3、抖音;
《建工律评》总目录
► 24. 合同约定发包人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承包人结算值,双方就结算另行达成协议但最终未能定案,能否再适用该默认条款?
► 23. 发承包双方之间及/或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约定有仲裁条款的,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是否受该仲裁条款制约?
► 22. 施工企业能否以项目经理部未经授权为由,主张其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合同无效?
► 21. 发包人函告承包人限期结算,否则视为认可发包人单方作出的结算值,其效力如何?
► 20. 如何界定抗辩和反诉(仲裁反请求)?
► 19. 承包人未向发包人交付竣工资料,能否成为发包人拒付工程款的理由?
► 18. 材料价格如何调整价差?
► 17. 定额人工费与市场人工费有何不同?
► 16. 连带清偿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有何异同?
► 15. 发包人应签发而未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能否向承包人主张逾期交付工程的违约责任?
► 14. 实际施工人的间接上手承包人应否对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责任?
► 13.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日期,如何计算?
► 12. 招标文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吗?
► 11. 承包人诉讼或仲裁中提供的工程变更单未经设计单位盖章认可,变更部分能否计价?
► 10. 承包人转让其工程款债权,受让人能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9. 发包人将各个专业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是否属于支解发包工程?订立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 8. 实际施工人能否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
► 7. 在鉴定书上署名的造价工程师未出庭接受质询的,该鉴定书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 6.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部分工程量是按照定额计算的,鉴定时应按清单还是定额计算该部分工程量?
► 5. 施工人从何时起不再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 4. 当事人未在约定的异议期限或者其他合理期限内对解除合同通知提出异议的,能否确认合同已经解除?
► 3. 承包人未开具发票,能否成为发包人拒付工程款的理由?
► 2. 挂靠施工情形下的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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