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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哥,为什么我的房贷利率没有降低到3.55%啊?”这几天好多人来问这个问题。
大家都知道,10月25号是房贷统一调整成LPR-30BP的日子。
25号之后,有房贷的朋友都能在银行的App里看到自己房贷调整之后的利率。
但是大多人发现自己的房贷利息并没有降到3.85-0.3,也就是3.55%,就产生了这个疑问。
其实原因很简单:10月25日的这次利息调整,只是把房贷的BP,统一调整成LPR-30BP。
所以大多数人的房贷只调整到了3.9%,不过也有人的房贷利息在这次大调整中降到了3.55%。
看到这个,3.9%房贷的朋友就不淡定了:大家都是LPR-30,为什么最后的实际房贷利息却不一样呢?这不公平!
其实并不是不公平,造成这个情况的原因并不复杂,只是要从贷款利率重新定价日说起。
目前房贷的主流重新定价日主要有两种:
1、每年的1月1日
这是房贷合同中最常见的调整方式,就是每年1月1日开始,根据上一年最后一个月的LPR进行调整。
2023年12月的5年期LPR是4.2%,按照这个重新定价方式的房贷,现在的房贷利息就是4.2-0.3,也就是3.9%。
2、房贷放款日对应的年月日
这个重新定价日简称对年对月对日调整,即在每年的贷款发放日进行对应的调整。
这个定义说起来有点绕,但是举个例子大家就看懂了。
假设有一笔按照这个模式调整的贷款,是在9月1日发放,那么这笔房贷的重定价日就是每年的9月1日,根据9月1日当时的5年期LPR进行房贷利息的调整。
今年7月22日,央行把5年期以上LPR调整为3.85%;
于是这笔重新定价日在9月1号的贷款,LPR就降到了3.85%,正好又赶上了国家统一调整房贷到LPR-30BP,所以这笔贷款的利息就是3.85-0.3,3.55%。
正是由于房贷利息重新定价日的不同,导致10月25号房贷统一调整之后,有些人的房贷只降到了3.9%,有些人则直接降到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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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10.25房贷降息,有的朋友手上的房贷经过调整之后既不是3.9%,也不是3.55%,而是3.65%。
造成3.65%利息的原因也是重新定价日是对年对月对日。
今年2月20日,央行把5年期以上LPR调整至3.95%。
如果重新定价日是2月21号到7月21日之间的房贷,这次下调的LPR基础就是3.95,减去0.3%,之后就是3.65%。
可能还会有读者认为这对重新定价日1月1日的人不太公平。
有这个想法的朋友先别激动,其实差距并不大,因为就在10月21日,央行又把5年期以上LPR调整为3.6%。
如果今年央行不继续降息,那么到了2025年,房贷重新定价日是1月1日的朋友,房贷利息就会在3.6%的基础上减去0.3,也就是3.3%。
如果12月31日之前央行又降息,也能享受最新的LPR,这是一个不小的优势。
而重新定价日是对年对月对日的朋友,就要等到明年的贷款放款日之后才能享受新的LPR,这是一个劣势。
收之东隅,失之桑榆,房贷利息的两种重新定价格日各有各的优势和劣势,不存在不公平的说法。
那么办房贷选哪种重新定价日比较好?
一般建议直接选1月1日,这个定价日比较好记,如果手上有多笔房贷,利息重新定价日统一选1月1日,就不容易犯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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