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奖金没发好,团队痛失骨干律师?

创业   其他   2025-01-08 21:15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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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亚 哲 (微信ID:ask12340
来 源|哲 响 (微信公众号)



时值年末,身边不少律师团队管理者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纠结时刻”——年底发奖金本来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发好了肯定是皆大欢喜,但,发不好也会矛盾重重。

比如,去年,就有一位团队老大因为“发奖金”的事,痛失一员核心骨干B,他为此苦恼不已。恰巧,这位B律也是我的好朋友,我本着探知真相的心态,找他聊了聊,B坦言:“奖金”确实是导火索。

B所在团队收益构成主要是:底薪+年底奖金,但年底奖金几乎是老大拍脑袋来定,充满了不确定。


过去的一年,B不论是勤勉度还是取得的业绩结果,在团队都处于领先位置。起初拿到奖金时,他也觉得没什么不满,但当他得知比他入职晚、能力差的团队成员C,也拿了差不多的奖金时,内心就有了极大的失衡感。


也就是说,发奖金所体现出来的不确定和失衡感,是他决定离开的根源


这件事给我带来了很多反思,也让我对“发奖金”的本质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总结起来就两件事,通过“短期与长期”找到确定性,通过“公开与透明”建立公平感,我一个个来说。



短期与长期的确定性

“对于良好表现的及时激励,远好过于年底一次性奖励。”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来自于一位主任,他曾语重心长地和我说,年底发奖金的压力大、风险大,比如:有的伙伴年初表现很好,年底时没有那么突出,你考虑年终奖的时候,很容易更多的参照年底。这样的“认知错位”会导致评价不全面。

而且,更大的问题在于,激励是为了过程,而不是结果,过程中得到正向的激励,更加有助于取得好结果。所以,他一直认为带团队最大的技巧就是“及时反馈”

比如:有一段时间,团队某个伙伴表现突出,他会及时在团队月度会议上进行表彰,并发一个有纪念意义的大红包,他通常发“6666”;团队集体取到一个大案件重要进展的时候,他会开一瓶“茅台酒”请大家庆祝;团队每个季度的第一笔回款到位时,根据金额的大小,他会给大家送类似星巴克卡、购物卡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把奖励融入到日常,大家的每一个动作都在被关注和反馈,久而久之,他发现团队的氛围不一样了。


当然,与及时奖励相对的是“递延奖励”这件事就更加有学问了,是长期激励的底层逻辑。

有一家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们在发奖金时,有个非常有意思的设置——每年的奖金一般比同类型的律所多30%,但是分两笔支付,当年支付70%,次年年底兑现30%。如果你次年间离开律所,30%就拿不到了。无形中,增加了一定的分手成本,这是“递延”的一种直接体现。


但我想表达的,是“递延”另一个层面的含义,就是我要付给团队成员一部分报酬,作为长期努力的回报。因为在团队发展的过程中,有很多短期努力是没有结果的,只有长期努力才能显现出来。那么,这部分报酬就应该设置到未来。这句话很重要,反过来讲,如果我们希望团队的核心骨干,能够持续为团队的长远发展考虑,就要设置长期才能获得的报酬,就是“递延奖励”。

在我调研和走访的律师团队中,还真有用这个方法给核心骨干长期保障的团队:

他们设置了一个虚拟的“奖金池”,里面的奖金是团队每年创收的10%,现在已经累计了近7年,他们决定每10年分配池子总金额的70%,只要成为团队骨干就会匹配动态点数,并享有该池子的奖金分配。


当然,也有团队设置了「未来合伙人」、「虚拟股权」等等,都是在为未来做准备。


不论是“及时激励”还是“递延奖励”都是在为当下与未来找到确定性,从而使团队成员变得更加坚定。


公开与透明的公平感

法律人经常提到,公正、公开、公平。实际上,这三个词之间是有因果联系的:公正是目的,公开是过程,公平是结果

我服务的一个区域大团队,老大是一位在内部管理上追求极致公开的人。


公开到什么地步?我们共同商议了要调整内部的分配方式,这个调整可能会影响一小半人的实际收益。按照一般的做法,会先小范围讨论,大范围扇风,再定点约谈,最后才会全员公示。但他的做法就非常直截了当,当我们还是讨论稿版本的时候,他就发到了团队全员群里。


这样的做法让我很诧异,但他告诉了我更深刻的理解:所有的事,如果要真正的执行下去,就一定得公开,不仅要结果公开,过程也要公开,一定是利大于弊。


这背后隐藏的一个观点就是:公开必然会带来公正感,而“公正”是一个团队管理所追求的最大公平感,也是这位负责人的领导魅力所在。

有哪些内容应当被公开呢?我觉得在设置“奖金”规则时,有两件事值得被公开:一是原则,二是程序。

原则上,应当满足几个条件:① 贡献与回报一致;② 平等对待成员;③ 较高地位、权威和控制力的人获得较多资源;④ 承担较大责任、风险的人获得较高薪酬。

程序上,首先,不同的人员、时间之间应当保持一致;其次,负责人的个人偏好应当尽量避免;最后,确保不同群体的利益都能被考虑。

做好了这些,大体问题就能解决。我举个例子:

某个团队确定了每年的3月1日,执行新的团队机制,其中包括了薪酬、福利、奖金、考核等。

其中奖金的设定,考虑了三个维度,一是,律师的级别,如助理、初级、中级、高级;二是,投入的时间,一般是按照月份来,在团队几个月就计数几个月,如投入时间6个月,就计数为6;三是,整体的评价,如客户服务、业务开发、案件赋能、团队责任、个人成长等方面。级别越高、投入时间越长、评价得分越高就会获得更高的奖金。

当然,这不一定是最为完美的奖金“规则”,但建立了规则就是公开的第一步。
“公平”不是经济学里的“理性”计算,而是现实生活中不同场景、文化、历史、人员等的综合平衡。



写在最后

“发奖金”看似是一件简单而快乐的事,但也考验着团队老大在管理上的功力,很显然,兼顾短期与长期,保持公开与透明才是其中秘笈。

至于火候该如何拿捏?这个月底,就看大家各展技艺,祝好。

以上内容首发于2024年1月3日, 

今略有调整更新,再次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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