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科新青年 | 周文章:做“发现家”

学术   2024-11-26 11:26   北京  



周文章

做“发现家”


编者按


近十年来,在法律的跨学科研究领域中,涌现了出一批又一批青年学人。五年前,我们曾经制作过专题推送,介绍80后的“新学人”们(见文末链接)。而今,更多法社科“后浪”进入到学术研究领域。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的法社会学(法社科)研究领域有四代学人。第一代学人主要贡献在于将法社会学放在学科专业设置中,解决了建制问题。第二代学人主要贡献在于不断拓展研究边界,将法社会学理论拓展到法律的经验、文化(人文)、定量研究。第三代学人主要贡献在于形成了“无形学院”,强化了学科认同和研究自觉,塑造学术传统和知识体系。当下,则是第四代学人的兴起。


为此,公众号特别推出法社科“新青年”人物专访系列。他们的优势在于,在研究中或开拓了新的研究议题,或运用了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甚至更具有反身性思考意识。但新一代学人在学术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也希望大家能以包容的心态共同支持他们成长。

本期推介人物为法社科新青年之一的周文章。

个人介绍


周文章,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兼任《人权研究》(集刊)编辑部副主任,浙江(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研究员。周文章于2021年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期间获留基委资助于纽约大学联合培养(2019-2020)。周文章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司法政治学与人权法学,近年来聚焦于以定量、定性的方法研究立法机关与法院在现实世界中的运行轨迹,相关研究议题涉及立法观念、法庭的程序偏差与判决偏差、法院的对外互动等。周文章于《清华法学》《光明日报》《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Crime and Justice》《Habitat International》等国内外核心期刊、报纸发表论文、社论十余篇,主持、参与十余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部分研究被瑞典国家能源局等机构收录,多项研究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自  述


法社科的“无形学院”尤为吸引我这种曾面临身份认同危机的人。早年被身边公管师友提携系统性地接受了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这使我曾陷入学术的身份认同危机。为摆脱身份认同危机,我尝试了很多事,自认为有效的工作有二:一是听从师友们的建议,系统性学习科学哲学的知识,这使得我认清了法学在整个学科体系中所处的位置;第二是大致认清不同学科(主要是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式及其对科学的认定标准。走完这两步以后,有一个理想型的选择摆在面前:到底要做“我认为“的法学研究,还是“我发现”的法学研究?


相对于“我认为”,“我发现”是一条不太容易的路。一是“我发现”往往意味着迥异甚至某种意义上更强的论证负担。论证不光要接受规范的商兑,也要接受实证的检验。二是“我发现”由于受制于经验证据,往往将自己放置于理论发现者的定位,相对于“我认为”的规范发明家来说更容易遭遇后来者的挑战,因为发明者很大程度掌握理论的最终阐释权,而发现者必须与后来者“同台竞技”。但这同样是“我发现”最大的乐趣。接踵而来的论证负担与挑战会滋养我们的研究,使得我们有机会去接触不同的范式,有动力不断挖掘感兴趣的命题,最终成为一个“发现家”。

基于以上的前提,这些年我一直研究司法机关在现实世界的政治运作轨迹,其中有很多值得深入挖掘之处。司法机关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是老练又严密,其在与其他机关的协作过程中,或通过组织形式或通过专业身份无时无刻不在发挥自身的影响力。这种影响的路径于成效复杂,于议题繁杂,理论与现实的交织构成了其深入研究的趣味源泉。

最后,除了自我取悦,做“发现家”还能带来什么外部价值呢?“发现家”可以做的很多。保守而言,做“发现家”,对规范理论展开进一步追问以证伪存真,弥补缺漏,乃至修正某些过时的理论。在保守的基础上,富有学术创造力的发现家可以从经验现象中提炼普适的新规范理论、新模型,进而兼具“发明家“的工作。各花入各眼,不同法社科学者的研究旨趣虽千差万别,但我相信,百花齐放的法社科的“无形学院”会源源不断产出推动当下法学发展的有形智识。


代表作

《刑事诉讼证人出庭——基于80,351份判决书的分析》

载《清华法学》2021年第5期

原文较长,此处仅附摘要、关键词以及目次



摘要:证人出庭作证是刑事庭审得以实质化的关键,但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证人出庭率畸低。文章试图通过对80,351份裁判文书的分析,找到问题的症结。研究发现,案件重大程度、法官工作量、司法资源充足程度、辩方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因素对证人出庭存在显著影响,而标示案件复杂程度的犯罪人数、罪数、法定量刑情节等变量与证人出庭与否的关系并不显著。即使在"提高证人出庭率"的政策背景下,证人出庭仍然受制于各种内外部因素,特别是辩护律师参与的阙如、法官案件负担的不均、司法财政经费的欠缺等,使得"证人出庭难"的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必须全面关照法官的职业风险与工作需求。


关键词:刑事诉讼;证人出庭;职业风险;以审判为中心



目  次


一、问题的提出

二、文献梳理与理论假设

(一)影响证人出庭的内部因素

(二)影响证人出庭的外部因素

  • 三、样本选取与变量设置

(一)样本选取

(二)变量设置

  • 四、描述统计与回归分析

(一)描述统计

(二)回归性分析

(三)稳健型检验

五、实证发现与研究总结

 


 推荐阅读 


‍‍‍‍‍‍‍‍‍‍‍‍
   法社科新青年 | 冯晶:颠覆、反思,研究真问题
   法社科新青年 | 肖梦黎:平台研究是田野,更是旷野
   法社科新青年 | 张瑞:探寻深嵌在社会中的司法
   法社科新青年 | 黄瑞:面向生活世界,走进法律实践田野
   法社科新青年 | 陈越瓯:做“循规但不蹈矩”的研究
法社科新青年 | 杨子潇:做修补匠、爆破手与发明家
法社科新青年 | 邱遥堃:在法社会学与数字法学的碰撞中续写“碰撞”
法社科新青年 | 肖炜霖:若不求新,何以学术
法社科新青年 | 王子予:研习乐“群”,研究乐“趣”
法社科新青年 | 黄骏庚:行游在法律、历史与社会之间
新学人系列丨刘磊
新学人系列丨韩宝
新学人系列丨印子
新学人系列 | 冯煜清
新学人系列 | 于龙刚
新学人系列 | 杨帆
新学人系列 | 朱政
新学人系列丨孙少石
新学人系列丨张剑源
新学人系列丨刘杨


法律和社会科学
本公号由中国人民大学法社科研究中心(Law and Social Science Center)负责,主要依托《法律和社会科学》(CSSCI、AMI核心集刊),发布法社会科学(法社科)相关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