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 | 研法明理——王启梁副校长在法学院2024级开学典礼上的发言

学术   2024-09-14 16:58   北京  

王启梁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教授


研法明理

——202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各位家长、新同学、谢增毅副院长、岳屾山主任和老师们好!

祝贺各位新同学来到社科大法学院,开启新的起点!

法律是一种建构性的工具。今天,法律已经全面深入到生活世界的腹心地带,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繁密的法网之中,无人可以逃脱。法律之所以值得我们去研究,根本在于它关乎着我们每个人的幸福——它带来了幸与不幸、带来解放也带来压迫。

因此,法律是一种关乎幸福与公正的事业。祝贺大家进入这一事业!

我今天致辞的主题是“研法明理”。这么多年我一直思考,法学院应该给大家什么,学生们又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我思来想去,觉得,学院和学生共同努力的过程应该是“研法明理”的过程,最终使我们成为“明法通理”的人。


研法

研法就是研究法律、研习法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以实践性为中心,法学学科在知识性质上有三个相互关联的特征:

实践性。法学的专门知识体系与法律发展相伴而生。法律之所以被需要,是源于人类社会依靠组织和制度而存在,法律是建构的结果,同时是一种建构性的工具。其根本上是形成国家、组织社会、解决纠纷的制度实践,是对生活方式的规范化。

学理性。法治与政治密不可分,但是,法学作为一个学科、一门专门学问,在知识上与政党主张、政治宣言、政策在表达和功能方面并不同。有关法的理论、学说是法律制度运行的“软件”,最终要解决的是实践者对法治、法律制度的认识能力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具体操作的问题。无论是宏观的法治建设,还是中观的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或者微观的法律适用,都离不开学理阐释。

传承性。随着现代国家法律部门专门化,法学成为独立的学科,有关法律的系统知识在大学中被专门传授。法学知识的传承直接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法学生,他们带着法学院传授的知识和“技艺”投身到具体的法律实践中。知识传承影响的是人,而人决定着实践,这就是法学学科对法治、法律实践最为深刻和直接的影响。正因此,法学院的课堂言说、讨论和关心什么,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法治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在实践以及将如何被实践。你们将决定着中国法治的未来。


明理

法的核心是理。人生的修炼最终是通透、通理。我理解的“理”是三个方面。

学理。理论错误会导致方向、道路选择错误。同时,我们应该充分注意到,人类运用法律形成有组织、有秩序的社会,有着丰富多样的实践,不存在唯一正确的道路或模式。即使是针对相似的问题,法律建构也是多样的,这就是为什么人类学家认为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因此,法学知识所指向的问题是和特定社会背景、具体问题、法律实践场域相联系的。法学对实践的认识和指导的效用,有其政治和社会边界,没有一种法学知识、理论是放之四海皆准的。

事理。然而,学理对实践的有效性源于对“事理”的把握,将“事理”转化为可学习、可掌握和可运用的法学知识。而“事理”则与具体的社会文化、组织传统密切相关,比如同样是命案、盗窃,在不同的社会中其道理并不同。也因此,即使是最抽象的学理,也不是绝对真理。学理上的逻辑自洽不等于能够面向实践所需,不等于对实践具有意义。学理要因时而变、因势而变。中国社会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全新时代,法律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已经处于一个全新的阶段,需要的是立足自身社会、自身“事理”建立起来的法学知识体系。大家在学习中不仅要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更要有中国自觉。

道理。做人的道理,是怎么做人的问题,是修养和境界的层面。从书中,从一个个案件和事件中,从法的精神中,增长做人的理性和智慧,做一个明法通理的人。


如何研法明理

立志。所谓立志,就是明确自己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将以何种事业为志向。我们都是从不知到明确,从模糊到坚定。学生阶段给了我们足够的时间需探索、去发现和挖掘自己,去明确方向。无论将来做什么,做一个有益于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人是最低的限度。

读书。不仅读专业书,还要读各专业的书,更要读修养身心、养浩然气、增长智慧的书。读书才能开阔视野,增长经验。读书并努力践行知行合一,反省、反思自己,才能超越家庭、超越环境、超越自我,不断提升人生境界,也才能更加明白法律的意义和局限。

交友。关于交友,我特别推荐大家看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今年的致辞“跨越‘经验’”去成长”。

经验。制约我们理解法理、明白事理、懂得道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生活经验的缺乏,人生阅历的苍白,对国情世情民情缺乏深入的认知。

观察社会、体悟生活就非常必要。去年有一个官媒新闻,一些国家层面的专家发现,照料婴幼儿的现实困难是阻碍中国年轻人生育的首要因素。这个结论非常正确,但是不是有点后知后觉?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常识,是日常生活中的困境。但为什么这些专家才发现?这是因为,我们都在国家和社会的列车中,但是有的人坐在商务舱、在火车头,他们不清楚“一等座”的情况,更不知道“二等座”、站票的滋味,更是忘记了绿皮火车的滋味。这就是缺乏对生活的观察、体悟导致的智识偏差。

我推荐大家在读书期间一定要有一些深入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活动。走出书斋,世界扑面而来;返回书斋,畅游书海,神交古今。从不到20岁起,我往返于书斋和田野,和不同的人交往,喝不同的酒,吃不同的肉。“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这其中所观察、感受到的人与人之间巨大生活境遇之别和命运的悬殊,深远地影响了我的世界观和对生活的态度。基层生活充满了生机,也充满了无奈和窘迫;不乏善意,又常有邪恶;田野使人惊喜,又让人孤独无助。是田野经历教会我坚韧、豁达、心怀善意地对待生活,是田野经历让我始终把学术作为公共责任来对待,也是田野经历让我随时警醒不能成为“头等舱”里的“何不食肉糜”者。

法律是一种关乎生活之道、治国之道的实践,法学则是其智识基础。立志、读书、交友、经验,让我们获得成长和丰满,在知识、经验和心智上更加能够将实践、学理、事理融贯起来,在生活上让我们更加明白做人的道理,最终成为明法通理之人。

当然,这些仅仅是我个人的经验和建议。祝福你们!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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