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人类学、社会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分析和探讨法律在社会实践中的问题,是我从读研究生以来在老师教导和鼓励下不断坚持和耕耘的学术路径。这条路径不仅需要透过社会来认识法律、借由法律来理解社会,也需要在宏观制度结构、中观组织运作和微观个体行动中不断转换视角对实践展开分析和探讨。这样一条独特的路径,也为我打开了法社科的大门。法社科这所“无形学院”,有智识上的碰撞,更有良师与益友,为学人的成长发展提供着不断的动力与支持,我亦在此受益良多。
《立信持疑:法官视角下司法信任的生产逻辑》
载《法学家》2023年第2期
原文较长,此处仅附摘要、关键词以及目次
摘要:司法信任是司法公信力产生的微观和具体化的过程,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信任累积的结果。对司法信任生产逻辑的研究,通过聚焦于主体面对面的直接互动,可以提供对司法公信力形成的过程性认知。基于以上逻辑预设,在对Y市基层人民法院的田野调查中发现,面对当事人,法官一方面需要努力建立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另一方面则需要时刻保持对当事人的不信任,并充分利用这种不信任来开展工作。“立信持疑”是法官生产司法信任的独特逻辑。法院组织合法性的日常实践、法官对风险的把控、程序性权力的行使是这一逻辑形成的核心因素。上述结论进一步拓展了关于司法场域中信任问题的讨论,亦即研究法官等司法主体之信任行动的意义不容忽视,个体行动的“双面性”和“不信任”行动有着丰富的背景与意涵。
关键词:立信持疑;司法信任;司法公信力;法官视角;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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