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科新青年 | 肖梦黎:平台研究是田野,更是旷野

学术   2024-11-06 12:03   北京  




肖梦黎

平台研究是田野,更是旷野


编者按


近十年来,在法律的跨学科研究领域中,涌现了出一批又一批青年学人。五年前,我们曾经制作过专题推送,介绍80后的“新学人”们(见文末链接)。而今,更多法社科“后浪”进入到学术研究领域。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的法社会学(法社科)研究领域有四代学人。第一代学人主要贡献在于将法社会学放在学科专业设置中,解决了建制问题。第二代学人主要贡献在于不断拓展研究边界,将法社会学理论拓展到法律的经验、文化(人文)、定量研究。第三代学人主要贡献在于形成了“无形学院”,强化了学科认同和研究自觉,塑造学术传统和知识体系。当下,则是第四代学人的兴起。


为此,公众号特别推出法社科“新青年”人物专访系列。他们的优势在于,在研究中或开拓了新的研究议题,或运用了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甚至更具有反身性思考意识。但新一代学人在学术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也希望大家能以包容的心态共同支持他们成长。

本期推介人物为法社科新青年之一的肖梦黎。

个人介绍


肖梦黎,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法理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数字法学。曾在《中国法律评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探索与争鸣》《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证券市场导报》《当代传播》等期刊上发表十余篇CSSCI论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深耕平台治理领域,主持与此主题相关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司法部项目、上海哲社规划项目、以及多项横向课题。获批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专著《从平台治理到治理平台—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与问责分析》,参编《法社会学》《数字法治概论》等教材3部,坚持撰写平台治理年度观察,在《人民日报·政经视窗》《法治周末》等媒体撰写专栏文章,获得较好的反响。


自  述

社会理论对我而言,蕴藏着难以抗拒的澎湃魅力。影响我的瞬间有很多:可能是第一届社科法学研习营结识的众师友,和他们的缘分贯穿了我还不太长的学术生涯;抑或是社科法学、法社会学这一类非官方学术会议后的相聚,哪怕酒杯碰响在午夜,萦绕在耳际的也是“系统”“环境”间的耦合讨论、赴边境田野调查中的诸多趣事。这个无形学院对我的滋养太深了。

平台研究于是成为了社会理论、田野调查与我个人研究旨趣的绝佳结合点。评分社会、数字国家、算法助推就这样自然展开成了一幅画卷。我从2018年开始关注互联网平台的治理,那时不少学者认为这不是法学应该处理的规范问题。季卫东老师却告诉我应该坚持,去关注社会中真实存在的“多种多样的规制性秩序”。平台这类组织就是如此。从“主权利维坦”到“算法利维坦”,我在这片虚实交融的田野中探寻平台的权力生成、风险集聚与自我治理,观察国家法与社会法在不同场域中的互动关系。从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到大模型服务平台,我对技术权力身怀警惕,也对“大即是坏”的治理趋势保持清醒。这正是社会理论深植于我脑海中的边界感。

法社科的研究者,无论年岁几何,总是秉承“有为有守有趣”的六字箴言。吾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于是,在严肃的学术写作中,我关注权力的技术化与技术的权力化所导致的困境;观察算法系统可能形成的无需法律的秩序与无需强制力的执行模式;审视数字时代的治理模式如何在“合法性”与“最佳性”间实现高效互动。另一方面,我坚持专栏写作与平台治理的年度观察。这片田野里不仅有互联网平台遭受的巨额处罚,更有《从平台宕机到“团长”崛起——数字时代的主体性难题》《骑手困在系统里,不能总让算法“背锅”》《还会有下一个“文明码”吗?》等真实问题。数字社会越是虚实难辨,“人”的价值就越是珍贵。如何在平台治理这片广阔无垠的田野中找到人生旷野,我仍刚刚出发,期待热爱法社科的同人们一起远征。


代表作

从隐喻到场域:“数字守门人”的反思与重构

载《中国法律评论》2024年第2期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24年第9期全文转载

原文较长,此处仅附摘要、关键词以及目次



摘要:“数字守门人”正成为平台治理领域的热门话语。与传统守门人的“单向寻路”不同,数字守门人蕴含着复杂的关系导向。在将守门人隐喻迁移到平台治理领域时,需要重新处理复杂生态与多边市场下所指与能指的问题。场域理论中的关系性治理倾向、共时态与历时态相交融的自主性视角能进一步厘清数字守门人的内涵、范畴与可操作性。反思理性下的程序主义补正可以消解复杂主体间的对立,将反复交涉制度化;关系视角下的平台公正理念,有助于矫正不充分的“合意”;阶梯式、高精确度的监管创新能缓解平台治理中力量与竞争不平衡的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平台;数字守门人;主体责任;关系治理;结构主义;


目  次


导语:有效隐喻还是模糊修辞?

一、平台治理的基本认知范畴

(一)平台把关的范畴

(二)平台守门的方式

三)平台治理的变迁过程

二、数字守门人的建构目的与实现困境

(一)有限范畴守门人

(二)加强版守门人

(三)数字守门人的认定困境

三、数字守门人规制的导向性选择

(一)行为主义还是结构主义

(二)事前监管还是事后责任

(三)单向控制还是关系性的治理走向

四、场域化转向:迈向实用主义的数字守门人理论

(一)反思理性下的程序主义补正

(二)关系视角下的平台公正理念

(三)发展实用理念下的阶梯式监管

结语:迈向平台治理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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