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这里特意提到了云服务功能使用订阅服务。
解读:
(1)把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定位到了单位负责人,这里可不是财务负责人。
(2)要有专门的部门或者有专岗负责会计信息化工作。没有设置会计信息化岗位的企业要注意了,增设。
解读:
(1)从业务领域层面逐步推动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和决策支持信息化,就是业财融合的逻辑。
(2)从技术层面推动实现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也讲清楚了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递进关系。
“单位应当注重会计信息系统与单位运营环境的契合,通过会计信息化推动管理模式、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优化与革新,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环境的会计信息化工作体系。”
解读:
这个厉害了。规范不只是讲技术,也不只是讲会计工作,而是希望通过会计信息化反推管理模式、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优化与革新。领导们看的通透,只讲会计和技术,管理模式、组织架构不变就落不到实处。信息化建设也必然会改变原来的业务流程,流程的优化也能促进信息化更好的落地。
“鼓励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对所属企业统一开展会计标准化建设。”
解读:
标准化程度越高,信息化程度越高,数据质量也高。从底层进行规范。
“单位建设配备会计信息系统,应当根据自身技术力量以及业务需求,考虑软件功能、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响应速度、可扩展性等要求,合理选择购买、定制开发、购买与定制开发相结合、租用等方式。”
解读:
说的很清楚了,根据自身技术力量和业务需求,合理选择购买、定制开发、租用等方式。
“会计信息系统业务流程设计、业务规则制定应当科学合理、以人为本。鼓励业务流程、业务规则配置实现可视化操作。系统自动执行的业务流程与业务规则应当可查询、可校验、可追溯。”
解读:
鼓励业务规则配置实现可视化操作。也就是说,系统执行的流程和规则,要可视、可读,不能只是代码。规则引擎、低代码平台有优势了。
“对于会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且具有明晰审核规则的会计凭证,可以将审核规则嵌入会计信息系统,由系统自动审核。未经自动审核的会计凭证,应当先经人工审核再进行后续处理。”
解读:
财务智能审核系统,财务智能审核系统,财务智能审核系统,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系统自动审核的规则应当可校验、可追溯,其设立与变更应当履行必要的审签程序,严格管理,留档备查。”
解读:系统自动审核的规则,其设立与变更应该履行审签程序。系统内配置的审核规则、记账规则的变化,需要审批流,我估计很多财务软件没有,不过我们智能财务审核商城的规则版本管理,有这个控制点。
“单位进行与会计信息系统相关的业务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应当安排负责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专门机构或者岗位参与,充分考虑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需求,加强内部系统协同。”
解读:
为什么会计信息化责任人是企业负责人,看到了吧,与会计系统相关的、有对接的业务系统改造,必要要让财务部门或者财务信息化负责人参与,不能业务系统改了信息财务系统不知道。
“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财政、税务、银行、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单位信息系统的互联,实现外部交易信息的集中自动处理。”
解读:
供应链协同有优势了,银企直连需要更大范围的数据交互,乐企有优势了,商旅、集采有优势了。食品行业与超市的对公结算如果能互联,能省去太多对账精力。
“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探索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会计工作的集约化、自动化、智能化,构建和优化财务共享服务、预算管理一体化、云服务等工作模式。”
解读:
规范把财务共享、云服务定义为新模式探索。看来财务共享的普及程度还不够。
云服务的普及度肯定是不够的。所以,财务智能审核云服务模式,你值得拥有。
集约化、自动化、智能化是个很好的逻辑,集中后,自动化、智能化的价值、投产比会更大。所以,财务共享服务是必须要走的路。
“鼓励单位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
解读:
看到这个很兴奋,会计为什么要保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新技术就要用。不过有点小遗憾,没提到大模型技术。或者,大模型技术在“等”里。
“会计软件服务商应当积极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加强会计软件和服务的研究开发,积极助力会计数字化转型和会计职能发挥。”
解读:
嗯,我们责无旁贷。不过,也希望能从政策上给予我们研究新技术的企业一些倾斜。也希望企业在采用新技术的时候,给与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别一整就说新技术有风险,能不能免费。
“单位处理和应用电子会计凭证,应当保证电子会计凭证的接收、生成、传输、存储等各环节安全可靠。单位应当通过完善会计信息系统功能、建立比对机制等方式,对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等会计数据进行验证,确保其来源合法、真实和未被篡改,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被发现,并设置必要的程序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解读:
对电子会计凭证又做了一遍强调,凭证传输、存储安全防篡改,并且要有程序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看,规范给我们的指导有多细。
“单位可以在权责明确的情况下,将一个或多个会计数据处理环节委托给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平台进行集约化、批量化处理,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鼓励第三方平台探索一站式、聚合式服务模式。”
解读:
这个我理解,可以是外包,可以是财务智能审核的云服务模式。而且鼓励一站式、聚合式服务,那就是鼓励第三方打包服务。
“单位应当探索发挥会计数据的作用,对业务和管理形成支撑和驱动,支持会计职能对内对外拓展,助力单位高质量发展。”
解读:
给会计信息化第一责任人即单位负责人说的,强调会计数据对经营管理的支持作用,企业老板们不要只看业务数据了,财务数据是关键。
“鼓励单位以安全合规为前提,促进会计数据要素的流通使用,发挥会计数据要素在资源配置中的支撑作用,充分实现会计数据要素价值。”
解读:
这个是什么意思?鼓励会计数据要素流通使用,既可以理解为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通使用,也可以理解为单位和单位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流通。
不过,单位内部各部门流通本身就在发生,不需要鼓励,也不必强调以安全合规为前提。难道是真的要鼓励单位和单位之间的会计数据流通使用么?
“鼓励单位结合内部数据管理要求建立会计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加强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保护。”
解读:
鼓励单位对会计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看吧,不要一股脑的认为会计数据都是很机密的,并不是。还是要务实一些,哪些是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哪些是非重要、非核心数据,要区分一下。
整体来看,从内容方面,规范内容更强调了会计数据价值和应用;考虑数据的敏感性和易于传播,所以特别约定了数据安全;同时继续强化财政部门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监督职能。
从结构方面,写的很清晰、很明确、很完整,企业完全可以参考落地。直接告诉了我们会计信息化建设要有规划、有方向,要明确制度、搭好体系、做好标准。甚至审核规则要求、内控要求,要做内部系统协同、外部系统互通都写的很明确。
此规范,值得每一个做财务信息化的朋友们仔细、多次阅读、理解,并执行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