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的微信突然被一个奇葩消息给刷屏了。
仔细一看,原来是之前爆料的某知名托管公司爆雷了的消息又有下文了。(回顾可戳这里)
甚至有业主直接在物业室躺平了。
怎么回事?
先来回顾下事情的原委。
华润置地公馆,在此前销售时对外宣称携程旗下的丽呈爱伯曼酒店已进驻,并承诺每月给业主的保底收益至高达2800元。
看着宣传语上诱人的数字,吸引了不少购房者前来购买。
但好景不长,去年年末就被爆出酒店方请求各位业主朋友变更托管合同,协商降低保底收益;后又被业主发现置地公馆合作的丽呈爱伯曼酒店并非携程旗下的丽呈酒店。
最近,重头戏来了。
置地公馆委托的广州爱伯曼酒店,从今年3月份开始多次以运营困难为借口,单方面宣布降低租金,从5月开始单方面少付月租;而且合同中承诺每月20日前缴纳月租金,从未按时交付保底租金。
此外,从2024年2月开始,酒店方就开始拖欠公寓相关物业及水电费用,以致累计物业相关费用数额巨大。
而且最最主要的,是酒店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毕竟跟买家们签协议的,并不是当时宣传的携程旗下的丽呈酒店,而是广州的丽呈爱伯曼酒店,此丽呈非彼丽呈。
而且还有不少业主爆料,二房东广州爱伯曼酒店并没有直营,而是转手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经营,承诺打造的非遗主题酒店也让人大打问号。
简而言之,即业主们投入五六十万帮酒店买了公寓,花7-9万块帮酒店装修,并且提前缴纳了10年的维护费,而爱伯曼酒店只负责拿着这些装修费帮买了些家电,然后运营几个月说做不下去,转手给第三方,往后十年的维保费却在爱伯曼酒店身上。
声明:以上言论来源于业主口径,不代表汕头宅问观点
酒店选择了如此潇洒的入场方式,抽身最多伤皮毛,大比例风险还是由砸钱的人来担,真应了那首诗:茫茫韭菜地,躺平也不行,换个割草机,咔咔一顿割。
所以许多业主不干了,要求酒店方将当时签订托管合同时收取托管的业主7万~9万/套不等的装修费以及10年的维护费退回;并且缴清拖欠已发生的公寓相关物业及水电费用;同时解除与双方公寓托管合同,退还公寓,再者追责广州爱伯曼合同违约金。
业主怀疑华润虚假宣传?!
律师的回应来了
目前,业主与托管公司已解除合作关系,也就是说未来业主自行运营。
而现在的情况呢,与华润置地公馆一开始售卖的宣传口径完全不同。
说好的托管后一个月保底收益最低1200元?
现在拿不到钱就算了,还把30+万的装修费和维保费搭进去了。
目前,业主们最关心的就是两个问题:
1、华润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2、交了的装修费和一年的维保费能否退回?
有业主表示:对于酒店运营方造假,华润作为领头人是否知情,如知情的情况下,也就是涉虚假宣传。
在这几天,华润也有给到业主们相关的回应。而信封文件近1000个字,一半的内容是在“澄清”。
大概的意思就是说:是酒店运营方爱伯曼在“推锅”给华润万象汇,现在他们会积极跟酒店沟通的。
业主对华润地产继续持着怀疑的态度。
那华润究竟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呢,我们也咨询了国信信扬(汕头)律师事务所的王毅宇律师,他表示:
这里面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业主认为华润的广告不符合广告法、犯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存在不实内容,这种情况是虚假宣传。
第二种是,业主认为华润存在欺诈行为,导致业主产生错误认识,最终与华润签订合同。那这种情况就是民事欺诈了。
如果从宣传的收益角度,可能是存在夸大宣传的成分,但是否达到虚假宣传的程度,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为准。
如果是构成民事欺诈,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但就这个案例情况,很难认定为民事欺诈。
民事欺诈需严格满足构成要件,即主观存在欺诈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知。
那对于被坑进去的装修费和维保费能够拿回来呢?
业主跟我说,自己咨询了律师,律师团队告诉他:
酒店运营方收取业主的这笔费用是承诺出软装,目前来看运营方确实是配置了,所以走法律程序的话,软装部分的钱估计难以收回。
而业主觉得比较过分的是,运营方配置完软装后,业主们没有收到要过去验收的消息。
直至后面才发现,合同上表示在业主收到收益之后没有提出异议,就默认业主接受验收。
声明:以上言论来源于业主口径,不代表汕头宅问观点
在被坑的路上,到处都是坑啊。
现在的情况确实对业主们来讲,确实比较难的,是否有第三家运营公司?华润置地是否有虚假宣传的可能?
业主们陷入了迷雾重重的维权“罗生门”,没有人能站出来给个回应,无奈至此也只能像政府部分讨取说法,
对于此次华润置地公馆的“酒店塌房”事件,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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