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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上诉,只为请求减少对方应支付金额… 胜诉方还有这上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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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赏析2020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之兴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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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卡此前聊过上诉利益的话题,结论是,能否提起上诉,取决于是否有上诉利益,判断是否有上诉利益,则需对照诉请和判决主文来看。但今天分享的案例中,在诉请被全部支持的情况下,原告仍被允许提起了上诉,这又是为什么呢?
兴业银行起诉岳典公司等,要求归还3600万借款及利息。一审中,因履行另案生效判决,兴业银行向岳典公司返还了1320余万元,但其随即又自行从岳典公司账户扣收了履行款,用以抵偿前述借款,并变更诉请为2200余万元。一审法院就诉请变更未予准许,兴业银行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判决岳典公司归还全额借款和利息,看似未损害兴业银行的利益,但实质是对原告行使抵销权主张的驳回。
二审法院考虑到双方互负债务的事实,且兴业银行的抵销主张并未加重岳典公司的债务负担,但却简化了债的清偿,并有利于执行,故认为兴业银行对此具有上诉利益,支持了上诉请求。该案也入选了2020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
藉由此案例,我们可以进一步完善此前观点,上诉利益并不拘泥于诉请本身,还应当结合当事人的实质主张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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