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神SAM
在谈付款方式时,永远要记得你的底线在哪里。
这是我今天想提醒大家的。
如果付款方式超越了你们的底线,超越了你们能承受的风险,那你们需要慎重考虑。
接下来分享一个案例。
学员提问
老师,我之前因为一些原因,独立出来做业务。
那时候开发到一个客人,一直慢慢跟进着,由于客户比较难侍奉,我一直维持着这个状态,也算被迫走到 SOHO 的今天。
经过跟客户半年磨合,大家建立了很大的信任度。
这个客人一开始合作就提出要用 90 天或者 60 天的信用证,因为他的订单都是来自项目,他甲方给他开的都是 120 天的远期信用证。
这就导致了他一直都是跟迪拜当地的供应商合作,而没有跟国内的供应商建立起合作。
后来他带着大订单过来,6 天里面有 4 天时间他都是跟我们一起,足以看到他的诚意。
谈判时都是他提出了目标价,我们都答应了,因为说白了就是给什么价钱做什么菜的问题,当时他说的用 LC,我们也没答应。
毫无疑问,当时大家都就工厂价货前 TT 条款达成了共识。
在他带过来的一款产品里面涉及到要开模的,我们有告诉他开模具的费用以及愿意分摊一半,他说我也出。
当时的会议,红酒美食,不是一般的愉快啊。
他回国收到我给他发的报价单,就说开模具的那款我们报价高了(明明就是按照他的价格报的)。
而且不愿意前期掏钱出来开模具,可以加在产品单价上,但是下订单之前一定要给他我们的样品,意思就是我们要先掏钱开模了(模具费 3 万)。
然后在邮件上也说了要做 LC 条款,费用各自承担。如果答应就马上开 PO 过来,并叫银行开信用证(订单金额 25 万美金)。
作为一个在内地都没有公司的 SOHO,实在不知道怎么办。
接是一定不能接的,而且再大的供应商也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了,加上阿联酋本身是高风险国家。
另外客人这种粗暴的谈判方式,不按理出牌的,真的让我一点应对的心情都没有。
拿着 EXW 货前清款条款来谈,下单却是 90 天 LC 。
我觉得他把东西放给我们做,肯定是更加放心我们的品质,毕竟迪拜市场的供应商素质太参差。
请教老师,现在到了这一步是不是要果断回绝从梦里醒过来,还是要改变下谈判思路呢?
我的建议
我们通常在谈付款方式的时候,考虑的并非合作意向和诚意而是风险控制。
如果你承担得起付款的风险,资金运转 okay,无论你是不是 soho,都可以做。
但是如果你的资金周转不利,你承担不起付给工厂的采购费用,和远期的管理运作资金,那么这样的付款对你来说风险就是非常高的。
所以你能承担的起什么就做什么样的付款,这对做 soho 的你来说是死条件。
对待这样粗暴的客户,你要担起应有的风度,委婉告诉他你承受不了这种付款方式的风险。
你诚意合作,愿意提供良好的产品和服务,却承担不起这样的风险,请其谅解。
如果客户对于合作意向很高,他应该会多加考虑。
如果不行,即便他有再大的订单,一个单能让你三年不愁吃穿,你也不能做。
因为你承担不起倘若黄了的结果,一无所有,甚至是负债累累。
这几年来,接触过各色各样的供应商,我感触最深的是,很多工厂被经常合作的外贸公司害死害伤,一蹶不振。
有些业务员和国外客户谈付款方式时,太急于拿到订单,置风险于不顾,对客户的付款方式太容易妥协。
风险发生时,损失巨大。
业务员承担不了责任,外贸公司不想承担损失,以各种借口拖延工厂的货款,甚至欺骗工厂客户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伪造证据,拒不付货款。
工厂大笔资金无法收拢,无法发展甚至倒闭。
各种悲催的故事,我想每天都在发生。
主要原因在于,外贸业务员没有原则和底限。
付款方式应该尽量掌控主动权,可以适当妥协,但是一定要坚持必要的底线,避免后期收不回货款的风险。
如果妥协了,以后的合作会比现在的谈判痛苦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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