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ate freeze从来都是税务规划中,最重要最后的步骤之一。
用来把公司股份分离开的形式实现资产转移与传承。
为什么要做estate freeze?说白了不就是延税吗?
公司价值不断涨,自己的股份也就不断涨,那过世后视同出售股份的增值也就不断涨。
不想让过世的税务不断涨,那就提前冻结增值,增值不变了,就算公司不断涨,也是涨到自己下一代手里去了,自己那部分就一直不变。
孩子们可以尽早的拥有公司的价值,完成资产转移传承。
常规的Estate freeze怎么做?
举个例子,张先生有一家公司ABC Inc,持有好几套出租地产,价值280万
张先生个人持有公司100%股份,价值是280万
假设,公司股份成本ACB=100块,公司缴清资本PUC=100块,公司的盈余Retained earinings为280万
1. 换股
用税法86来内部进行换股,100股普通股换成280万股优先股
可赎回,有投票权
这样新的普通股股东可以是孩子,配偶,或者家庭信托
将来涨到500万的价值
张先生持有优先股280万,孩子持有普通股220万
2. 通过Holding公司换股
用税法85进行股份rollover转移
孩子成立一家新的Holdco,100%持股
张先生把自己的公司280万的股份卖给孩子的Holdco
Holdco发型新的优先股给张先生,280万股优先股
这样张先生持有Holdco优先股,价值固定280万。孩子持有Holdco普通股
将来公司涨到500万,Holdco股份,张先生依然还是只有280万价值,孩子有220万价值
这两种方法无论哪种方法,如果孩子是minor未成年的话,都会带来一个问题
那就是Corporate attribution,公司的归源法则。
什么意思?
在税法74.4中,对于个人将资产转到公司后,只要这家公司不是SBC,也就是被动资产超过10%以上,那么通过公司达到了将收入分摊给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等)的情况下,个人要视同收取新公司发给自己一笔利息收入,个人要报税交税。
这样,用同样的前两种Estate freeze的话
假设每年发分红20万到张先生手里,现在做了estate freeze,一部分股份转到孩子那
那么张先生个人会多出来一笔收入要报税
多出来的收入为:280万x6%=16.8万
280万,是张先生卖股份到公司里,获得的非现金资产,也就是新的优先股价值
6%是税务局的prescribed rate,最低利率,随着加息降息会有所调整。
这个强制的收入,只要张先生手里还有股份280万,就一直算下去。随着这些优先股被赎回的剩下越来越少,这个收入也会计算的越来越少。
那怎么办呢?
有一种特殊的estate freeze方式,完美避开Corporate attribution公司归源法则,再也不用担心,张先生会被强制的算收入了。
那就是stock dividend,股份分红。
我们常规情况下,买了一家公司的股票,每年可能会收到分红,这个收入是要报税的。
但这个默认的是,你收到的分红是现金,或类似资产。
比如100万股份,6%分红率,你每年会收到6万块钱。
如果你的分红是用发型新的股份的形式发给你呢?情况会变的不一样。
当一家公司用stock的形式,发型给股东dividend的时候,会被当做stock dividend来处理,也就是可以理解为股份分红,而非现金分红。
stock dividend在税务上是这样处理的。
如果公司新发型股份给股东,作为一种分红的话
分红应税计算,则是新发型股份的Paid up Capital缴清资本,而并非市场价值FMV。
可以简单理解为,stock dividend要报税的是这个新发型股份的成本
现在张先生要公司发分红给自己,不发现金,而发stock dividend。
那么公司就要有新的股份,准备了280万新的股份,作为分红发给张先生个人。
这个新的股份,PUC为很低的100块。
这样张先生收到的280万新股份作为分红,但报税时,只需要申报100块分红收入即可。
现在有意思的来了,我们为什么要用stock dividend,因为我们要避免转移股份后,张先生会强制性的要申报收入,280万x6%
为什么会强制性有这个收入?因为满足了税法74.4的要求,个人向公司转移了资产,达到了收入分摊的目的。
stock dividend如果避过这个74.4 corporate attribution?
因为整个过程,张先生都没有转移任何个人名下的资产到公司去。而所有的都是公司发型新股份到个人名下,那么就不满足这个条件,那么就不会有强制性的收入。
简单来说就是,转移资产不是个人转向公司
而是,公司转向个人,不适用税法74.4.
那么stock dividend怎样实现estate freeze?
第一,ABC公司向张先生发型stock dividend,新发型股份,为优先股,固定价值,可随时赎回。股份的市场价280万,股份的PUC为100块
第二,张先生收到公司的这个新股份,需要个人报税,当年报税分红收入为100块,不是280万。
第三,张先生个人将这个手里的280万新的优先股,卖到自己的新公司去,Newco也是张先生的公司,张先生个人持有。
通过税法85,股份的价值280万卖给Newco,但售价可以自己定,rollover可以成本价卖出。Newco作为回报,给张先生发型Newco自己的新股份,价值280万。
这个过程就是将就公司ABC Inc的刚发型的优先股份装到新的公司底下,为的是将来转移资金使用
第四,张先生最原本持有的ABC的普通股,卖给孩子个人,因为主要股份价值都已经转移新股份剥离开。剩下的普通股的价值就是只有100块。孩子花钱买下来,至此孩子成为新的ABC公司的唯一普通股股东。
第五,若干年后,公司的房产价值涨到500万。那么ABC的股份价值也是500万,其中包括张先生Newco持有的280万优先股,还有新的220万价值的普通股孩子持有。
第六,当公司卖掉一部分出租房产时,变现280万现金,向Newco把优先股再赎回来,向Newco支付280万现金。这个赎回的动作根据税法84(3)要视同分红给Newco,Newco收到这个分红是inter-company的分红,免税的。
第七,至此,Newco和ABC两家公司断开持有联系。优先股已被赎回,那么Newco里装着280万现金,股份是张先生持有。ABC公司还有剩余的出租房产,价值220万,由孩子持有。两个人各自持有各自的资产,相互不干扰。
第八,张先生可以在世期间,使用这个Newco公司里的280万现金,每年取消一部分自己手里的分红,把钱一点一点拿出来,做退休使用,老了公司就空了;又或者张先生用公司Newco买一份人寿保险,赔付280万,不拿Newco里的钱,等到过世,直接清税,用人寿保险来完成公司的关闭,孩子继承拿钱。
整个过程,没有要交的巨额税务,完成了estate freeze,资产顺利传承,并且没有公司的归源法则,不会强制收张先生个人收入报税,还能把资产割离到两个不同的公司里,各自负责各自的。
在实际操作中,肯定会有更多复杂的计算因素,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上演示就是最简单的最理想的直接状态。
stock dividend可谓是避免corporate attribution的唯一可靠手段。
当然你要发这个巨额的stock作为dividend,那么你公司要有足够的盈余可以发分红,想一开始就这么操作,是几乎不可能的。
stock dividend也是很多时候,为了LCGE终生资本增值免税拿到125万实现的必要手段之一。
我们常说将被动资产剥离出公司,怎样剥离,你只成立一家Holdco新公司,是远远不够的
你需要将公司的符合要求的主动资产对应的股份,做stock dividend 做estate freeze,剩下的被动资产对应价值的股份,转到Holdco,然后再把被动资产转移至Holdco才可以实现。将来个人要用LCGE的时候,卖的是freeze完毕之后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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