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开始考虑退休规划的时候,其实很多人就需要考虑遗产规划。
因为从客观上来看,很多人的财产足够他们不做任何退休储蓄也够退休后的生活。他们唯独要做的就只是多剩一点或者少留一点的区别。
我认识一个客户,55岁。他并不属于多么有钱的富豪,但他老了以后,需求并不高,每年最多也就需要个4万左右的生活费用即可满足。
而他预估的退休年龄就在60岁左右,也就是他可以留下25年左右的退休时长。他的名义上的资产也就需要100万左右
而他可自由支配的现金,理财,海外资产等总和就有70万左右,加上加拿大出租房产净值,总共就已经达到了150万,这其中还不包括他已经还完贷款的自住房产。
第一,现金流的管理
对于很多持有出租房的房东来说,总是抱怨,加拿大的房产费用太高,租客也不好管理,每个月租金收了很多,真正到手根本没有多少现金流。
其实我们可能要的太多了,既要尽可能多的杠杆放大收益,又要收入尽可能cover费用,实现现金流,还要省心省事。
想要满足这些条件的投资当然很难
但我们但凡放弃其中某项要求,剩下的都可以满足
如果我们肯自己花精力花时间管理,那我们可以选择多套plex,出租多人租金是可以cover费用还有现金流的。
如果我们肯少一点杠杆,多一些首付,我们是可以有多余的租金雇佣专业的房屋管理团队,还能有现金流。
哪有什么都完美的解决方案,对于投资者来说只看怎样最适合自己。
我们其实更喜欢,永续的收入,而不喜欢把资金一下全给你。
比如,我们喜欢终身能够有每年5万的收入,而并不喜欢一次性拿到100万。因为一下子拿到100万,我们需要再做决策,用100万干什么,达到每年高于5万的收入。
实际上,100万什么都不干,每年就能够有5万收入,持续20年时间。
正因如此,出租房产有时是综合所有因素下的选择。
既可以有现金流,又可以享受资产增值
只是如果你不想管理,想要现金流,那尽可能多付点首付,甚至全款。减少杠杆一定是一个降低风险的方式。
其实出租房就是一个将100万存起来的地方,能够有5万的现金流,也可以在需要用钱时,卖掉进行变现
有人担心出租房增值不理想,就算卖了卖不到100万,亏损了一点5%,其实对于你的财富来说有太大的影响吗?你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失去了5万而有什么实质的影响。但我们如果用100万,贷款杠杆买了500万的房,再卖的时候,亏了25万,那就会从100万缩水到75万,就会有一定的影响。
况且房产如果持有时间够长的话,亏损的概率大还是增值的概率大还是很好判断的。
我们不鼓励所有资产都放入房产中,是因为万一市场不好,又需要钱,将会带来一些损失
但我一直都鼓励大家可以适当将房产投资作为一项比重较高的资产配置的种类。
第二,税务的管理
对于持有投资资产的人,总会有人担心税务的问题。
其实很多人对自己要交的税是没有概念的。
报税季,分为两类人,一类是交税交到怀疑人生的,一类是完全不用交税甚至有可能有些退税的。
第一类,往往是做GIC投资比较多的
第二类,往往是做出租房比较多的
这两种人对比,交税的第一类要比不交税的第二类要好。
为什么?
因为交税的人交了1万的税,是因为有5万的利息收入到手了。
而不交税的人,是因为出租房的费用大大超过了租金收入,资金是入不敷出的。
5万收入,就算交税了1万,你还能剩下4万,你的净资产多了4万
但1万亏损,就真的什么都剩不下来,还要往里搭,你的净资产少了1万
所以,投资中不怕交税,因为有的挣,才需要交税,你的税率再高,高到53%,你交完税不是还是比那个不投资的人多了47%吗?
不能因为怕交税,就不投资,本末倒置。
在众多的交税时刻,有一种时刻,是让人比较绝望的。
那就是没有实际挣到钱,但还要交税的人。
比如,过世时最后一次报税
为什么这个时候比较麻烦?
因为你并没有卖掉资产啊,但视同你卖掉了,你卖掉了那就要清算是否你有什么没申报的收入,该交的税还没交。
交完税才能继承遗产
没收到钱,但要凑钱把税交了。
同样是两种人,一种一直持有GIC,每年都交税1万,最终涨到了100万
另一种一直持有出租房,每年都没交税,都有亏损,但价格增长了100万。
第一种人在过世时,那样还是交税1万。
第二种人在过世时,就要交税32万((25x50%+75x2/3)x50%)
比较麻烦的是第二种人,并没有实现100万到手的现金,但要凑出32万的钱先交税。
所以,有的人持有20套房,用来养老,用来留给下一代
但过世前,最好卖出6套房,卖了拿了钱不能用,用来帮助另外14套房交税。
其实你也不需要太焦虑这个事,
大部分人在听说过世要交这些税的时候,脑中的第一解决办法,就是趁着过世前,把那些交税的资产都卖掉。只剩下现金留给孩子,那就免税了。
没错,其实这样做尽管有些不现实,但是是一个最直接的办法。
虽然卖了也一样要交税,但最起码是能先拿到钱,然后再拿出一点交税。有钱交税,自己能剩下大部分,这个其实没什么问题。
但我们并没有做到更好。
第三,遗产通过保险的管理
接着上面的问题
什么叫没有更好?
我们没法预测什么时候过世,那什么时候卖就同样把握不好
就算能预测,卖掉后资金干什么呢?
卖完后,剩下100块,就只能留100块,不能变出更多
在遗产继承时,人寿保险理赔,是可以不通过遗嘱的,直接给到指定受益人手中。
那你的孩子是可以直接免税获得一笔理赔
这笔钱就相当于,你把某项资产卖掉,变成现金留在那等着孩子帮你把税交了。
在过世时,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必须要承认的一点就是,人寿保险在这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不通过遗嘱,那就不需要走继承程序,不需要交任何estate probate fee
理赔的保额是免税资金,收到的人不需要报税,直接转到账户里,自己自由处置
赔的钱可比买的钱多得多,保额赔偿的钱怎么样都可能是所交保费的2,3倍,甚至能达到十几倍。
不管你的保险是意外险,term临时保险,终身保险,还是分红保险,在理赔时,效果都是一样的。
只不过,人寿保险我们必须要做到早规划,早点开始。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在过世前,资产都卖掉,剩下了大量的现金,他最希望的应该就是把钱放到保险里。
因为快速赔付,不用遗嘱,免税,变得更多。
可是,那时候这个人将不再有资格买保险了。
第四,Estate Bond Transfer
这个概念的基础就在于,一个理想的传承方式,就是将所有可以变现的遗产都放到保单里,你的保费越高,你将来所获陪的保额越高
如果你一共就有100万,全投入到保险里,投入的越早,你的孩子能获得的就越多。就算在最后时刻放进去,能获得的赔付也会大于100万。
而我们知道这个道理,但现实层面我们也做不到这样。为什么呢?
所有钱放到保单里,我要用钱怎么办呢?而且我万一付不起保费了怎么办呢?
就算有IFA,IRP,这些可以从保单免税用钱的办法,但能像你放在支票账户里的现金那样使用吗?
你能借出的额度最高不也是100%保费吗?IFA的利息我不是一样要还吗?我所有的钱都投入到保险里,拿什么支撑借钱IFA的成本呢?
所以你可以用ADO的策略来使用estate bond transfer
步骤就是
你要趁早买一份分红保险,选择终身付款,每年保费会低
只要付了最低保费十几年,付不出钱可以由保单分红支付保费
但如果你想要付保费,可以付到人过世为止
你的保单要有足够的ADO额外付款空间供你随时使用
在你退休后,你将一些不想继续持有的资产卖掉
剩下所有的现金,尽可能全部通过ADO尽快放到保单里
最终赔偿金额会远远高于你放进去的本金
什么叫ADO?additional deposit option
可以理解为,一份保险的额外付款空间
如果你买保险,还是停留在尽可能少付保费,性价比最高的话,你是很难理解为什么有ADO的存在。
为什么会愿意付的更多呢?因为这种分红保险是一种投资。
我举个例子
买分红保险可能就像盖房子。你一开始要买下一块地,然后开始打地基,慢慢盖起来,最终盖好,这个过程你自己可能要做10年时间。
而ADO就可以理解为,你又多了一个人帮你盖,让你的房子盖起来更快,然后盖好了以后,还可以做装修,还可以扩建,同样10年时间,盖得房子价值要比你自己盖值钱的多。
ADO比较多的时候,就相当于更多人跟你一块盖房子,可能盖个3年,就盖好了,可以卖了,但你也可以不卖,继续自己慢慢做装修,让房子将来更值钱。
而ADO是一个选择,你可以选择自己先盖,等将来你有钱了,就让更多的人来帮你盖,但没准备好,可以一直自己慢慢盖。没有人逼你必须要用ADO,但你想用的时候可以用。
ADO并没有增加你这个房子的地,只是在现有的地上让你的房子更加完整和完美。
保单最终的赔偿可以理解为就是那个最终的房子,你投入的人力物力精力时间越久,你的房产价值越高,通过ADO就是一个你可以灵活设置的机制。
回到一开始那个客户的案例,55岁,买一份50万的分红保险,终身付款。
年保费13975
正常预期,你最快可以15年停止支付,最多可以一直支付
保守预期,你最快可以20年停止支付,最多可以一直支付
这个保单的ADO额度允许,你可以最多支付除保费外70万左右
从55岁-65岁,每年支付最基础保费13975
66岁,相应卖掉房产,将卖房后的钱存入保单
66岁,可存,11.3万
67岁,可存,3.9万
68岁,可存,2.9万
69岁,可存,11.3万
。。。。。。
直到存够总金额100万左右。到21年存完,之后就不再付款
前10年,存的保费只有14万
后11年,存的保费加ADO有86万多
方案如图所示(前21年)
最终85岁,这个保单能涨到多少呢?
可看下图
85岁,涨到243万保额,如果这个客户过世,那就是将他手里大部分资产,100万,变成了243万。
他的孩子,在85岁过世时,将能够继承243万的现金
从100万本金涨到243万的增值都不需要报税,免税获得
孩子可以直接获得2.4倍的杠杆将资产扩大
为什么不能一次在第11年,一次性将86万存进去呢?
税法不允许,一次性存入那么多也就是避税的钱超过限制,保单将会失去免税的优势
所以从第11年开始,每年能存入得钱基本是这个55岁的客户能够依然维持保单免税状态的上限。
有办法提高这个上限吗?
当然也是有的,具体可以私下向我咨询
其实,estate bond transfer搭配着ADO的策略的核心就是
保费尽可能的低
ADO尽可能的高
保单尽可能早点开始
ADO在将来想存的时候没有限制,能尽可能多的存入
这样就可以解决一个问题:那些客户现在需要买大保额的保单,但没钱支付,等到有钱支付的时候,时间也晚了,年龄太大了
而过世前将所有资产变成先进后,存入保单,是一个最理想的方式,免税直接杠杆扩大财富留给孩子
有这类保险的具体介绍,可看文章《为遗产交税的保单,怎样设计成高保额低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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