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更改了,对于个人来讲,25万以内50%算收入,25万以上66.67%算收入。
很遗憾这个更改,将会提高过世时对于出租房的清税负担。
但我认为对于房产的增值速度将会更加保守,所以增值税应该会因为增值变少而变少。
用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给大家讲解一下,张先生一家对于将房产变卖后的保险配置方法。本人认为可以作为一个良好的案例给大家分享一下。
张先生一家移民加拿大8年了,已经不再属于新移民,在加拿大的这几年,没有做什么长期的工作,所有的资产都铺在了房地产上面。
张先生一家是典型的房东家庭,名下多套物业出租,这几年也积累了很多出租屋管理经验。而今年他们有想法进行一定的资产规划。
他们的资产现状如下:
张先生,自住房,市场价113万,2016年购买,成本58万。现阶段贷款余额28万。
夫妻联名持有一个多套出租物业6个unit,市场价160万,2017年购买,成本80万,贷款还剩50万
张先生,出租condo 1,市场价69万,2018年购买,成本47万,贷款额40万
张太太,出租condo 2,市场价56万,2020年购买,成本48万,贷款额30万
张先生,出租condo 3,市场价47万,2021年购买,成本43万,贷款额24万
张先生,海外中国自用房,市场价120万,无贷款
张太太,海外中国自用房,市场价50万,无贷款
现金两个人大约有15万左右
张先生今年已经58岁,张太太55岁。儿子已经上大学24岁,马上毕业。
多套出租物业,每年的租金收入现金流能剩下不少,租售比比较理想,有一定的收益盈余,但麻烦的是经常会有租客的管理问题,比如欠租,维修等等问题。
出租的condo,基本维持持平,没有供款压力。
海外的自用房,因为考虑涨幅的空间有限,张太太打算到时尽快卖掉。将资金转移过来给儿子买一套他的自住房。
最早他们找到我,是考虑想给自己的儿子买一份分红保险,但不知是给他买保险还是买房子。
在我了解了详细的情况后,发现了一些他们的顾虑:
给孩子买房还是买保险?
我给他们的答案很简单,有能力应该先给孩子买房,房子毕竟他将来可以居住,增值也免税,可以省去孩子积攒首付的过程,提早上车,长期持有不会有什么风险
2. 给不给孩子买保险?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了解到他们自己没有太多自己的保险,张先生只有一份银行购买的50万的意外险,张太太只有一份单独购买的T20,50万的保险,这两个保险为了保障他们的mortgage,在意外发生时有足够的赔付cover他们的房贷。
所以他们在想为孩子买保险之前,自己没有任何终身的保险
我建议他们应该先考虑给自己买终身的保险,其次再有闲钱再考虑为儿子购买。
为什么?
很简单,过世的增值税,需要有免税的钱来支付,从而儿子顺利继承他们的房产。
从他们的资产状况来看,有一些房产他们是打算长期持有的,一直到人过世时,他们的房产增值一定会非常巨大,在人过世时,视同将所有资产用市场价出售,申报他们一生最后一次final tax return,增值税必须缴清,才能进行遗产继承。如果没有免税的流动资金给儿子,有时可能会迫使房产进行拍卖来付税。
3. 他们年龄那么大,买保险不划算?
很多父母在50多岁以后,基本放弃给自己买保险的打算,因为他们的认知中,年龄太大了,保险太贵,不划算。不如给年纪轻的孩子购买
没错,年纪越小,保费越低。
但是,保费越多,理赔越多。
而且,年纪越大,理赔的时间越近。
最重要,虽然给自己买,保费贵,但自己过世时,保险公司会赔钱。而给孩子买保险,自己过世时,保险公司不会赔钱。
所以,保费贵不贵,在我看来完全是相对的,如果年龄大,我们可以少买点,最起码在需要交增值税的时候,能够获得理赔,而且获赔的时间没有那么长。
想明白这些,一定要先给自己买,之后再选择给孩子买,孩子的保单享受的是保险的现金价值,不是保额。
4. 他们的资产需要如何调整?
从张先生一家的资产状况来看,他们的基本90%以上的资产都在房产上,从过去这几年的加拿大房产收益来看,的确让他们享受了资产增长的红利,但他们自己也感觉到,资产配置太过单一,不能抵御风险。
张先生今年已经58岁,他们名下的duplex多套物业,租客的管理,维修等事务让他有些心力交瘁。想要趁着还是卖方市场出掉,又怕卖掉后交了一大笔增值税,变现出来的资金没有好的去处,所以一直不知如何是好
他们卖掉这套物业,将变现的钱放到保单中,会满足他们的多重需求。
市价卖到160万,基本问题不大,还掉贷款50万,剩下110万现金
增值:(160-80)=80万,
前25万算收入12.5万,后55万算收入2/3为36.67万,一共收入49万,
税率50%,最后大约交税25万
净剩下,110-25=85万现金。
保单的配置建议
58岁男,55岁女,联名保单last-to-die,保额100万,年保费42,535
附加险,每人加一个Term 10, 100万,10年有效,年保费5,549
20年付清计划
每年额外支付保费70,000
每年总保费,118,085,保守来看最多7年付清。
总支付118085 x 7 = $826,595
如图所示
解释一下为何这样设计
为什么是联名保单,last to die?
因为满足他们的需求前提下,更便宜。联名的last to die是指的两个人都过世时,保险才会理赔,这样概率更低,保费也就更低
一个58岁男,和55岁女,联名的保单,和一个47岁男的保费水平是一样的,这样可以让保费降低
而都过世才赔钱的联名保单,是可以完美配合遗产传承的目的。
因为在加拿大,夫妻一方过世,只要根据遗嘱,将所有资产留给配偶,资产可以用成本价转移给在世配偶,这样的转移没有增值税要交。
只有最后一个配偶过世后,将所有资产留给其他人时,才会视同市场价出售,这时一起清算增值税。
2. 为什么要加附加险T10,100万?
主险是联名保单,这样都过世才会赔。附加险就不再是联名保单,而是各自分别持有的T10,100万保单。
在保单生效的10年内,如果万一有意外,每个人都有100万的保障,既可以留给孩子,也可以留给配偶,主险继续生效直到第二个人也过世。
当然因为只有效10年,所以附加险,的保费很便宜,他的目的就是保障前10年的意外,10年到期后,附加险没有了,但主险已经从100万涨到了200多万。
另一个原因是,关于额外支付的保费上限,加了附加险100万一个人,保单的供款额度将会被加大,可以实现尽早付清保单的效果。
如果不用附加险,额外付款达到不了每年7万的额度
3. 为什么要20年付清的计划?
众所周知,分红保险付款的计划中,比较常见的有三种,10年付清,20年付清,终生支付。
对于张先生一家,他们有90万的现金不知如何规划,而且他们不想要退休以后还继续支付保费,所以他们要尽快付清。
从基本的保证计划中,10年付清是最快的,但10年的计划相对20年的计划,其实无法更好满足他们的要求。
因为,58岁到65岁只有7年时间,他们想要7年付清保险,最重要的是支付额外供款。
比如基本保费是48000一年,但需要支付20年时间。
现在在48000的基础上,每年额外多出70000,这样保单的增长就会加快,现金价值也会增速加快。在第8-20年的时候,每年保单就有足够的分红支付每年的48000,这就叫做premium offset。
而如果10年付清的计划,每年基础保费需要90000多,额外付款的空间就变成了20000,这样保单的现金价值增速在前期就没有那么快,可能无法实现7年付清,也就是无法在8-10年premium offset。
正因为投入总额的不变的前提下,每年的基础保费占比越少,额外的付款占比越多,保单的现金价值增长会越快。
4. 为何要加额外付款的每年70000?
原因上面基本已经说清楚,每年多付的70000,用于加速保单增长,让保险的现金价值尽快回本,尽快实现premium offset。
而实际上,每年额外的这个付款空间是一个option,张先生可以按照计划每年支付4.8万+7万,也可以只支付4.8万,也可以支付到最大额,4.8万+11万。额外支付的金额多少,只要在限制之内,他们是可以自由选择的。
每年能额外支付的金额,只要不超过annual limit,或剩余的lifetime limit即可。
annual limit,第一年为11万,第二年为21万,以此类推,不超过去年的额度+10万,直到税法上限。
lifetime limit,会给你预批一个金额,此方案中为49万。
张先生的案例中,85万的现金,按照4.8万+7万的规划,每年12万,7年时间支付84万,让保单基本完成累积,现金价值很快回本,将来随时,取用借出。
5. 支付7年能不能保证?安全吗?
不能保证,能保证的只有10年付清,20年付清,和终生支付三种。
我们的主险是在20年保证付清的基础上进行的操作。所以没有人可以告诉张先生保证7年付清。这的确是不确定因素
但7年付清能实现的可能性有多高?基本上是99%
因为如果这份保单,每年支付4.8万保费+7万额外付款,按照现在的分红不变的情况下,最快4年付清,5-20年全部是premium offset
如果分红率整体下降-1%,5年付清,
如果分红率整体下降-2%,6年付清,
我们现在是支付7年。相当于整体下降3%
当前分红率6.35%,下降3%,也就是分红率3.35%。如果是这样,分红保险将没有任何意义。
而且,这里说的是明年就开始每年都是3.35%。
要清楚,分红保险的分红波动,基本每年是很少的,1%的分红率波动,各家公司基本都需要将近10年的时间,3%的变化,可能我们要等30年后,才有可能见到,就算真的见到,保险已经支付完毕,不可能再被要求支付。
所以,名义上不保证,实际操作上没有任何不确定性。
收益图示:
如图所示,现金价值第一年就能达到保费的80%,之后增长基本跟投入额相等,第7年就已经回本超过保费总投入。
10年后,附加险,T10到期,死亡理赔将会减少200万
15年时,主险的100万,已经涨到了245万,现金价值已经有122万。
20年时,现金价值,145万,保额达到250万
30年时,张先生88岁,张太太85岁,都过世时,保额赔付353万。
而在一开始的7年中,张先生和张太太,可以更快付清,只要每年支付maximum。付清之后的现金价值想要使用,则可以直接抵押借款出最起码75%的金额,免税使用。
增值税的计算:
如果张先生一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卖掉duplex,以及海外一套自用房。
其余房产:
平均每年3%增长
condo 1,30年后,市值167万,成本47万,增值税38万
condo 2,30年后,市值135万,成本48万,增值税27万
condo 3,30年后,市值114万,成本45万,增值税21万
海外房产,30年后,市值291万,成本120万,增值税55万
总计增值税:141万
儿子需要支付141万的现金交税,才能继承一共价值707万的房产。
30年后,保单赔付353万,支付141万增值税,还剩下212万的资金可以给儿子免税使用。
当然如果张先生张太太认为留给他价值707万的房产已经足够他生活了,并不想再留给儿子什么钱,那张先生和太太可以自己使用。
212万不留给儿子,自己使用:
保单第11年-第30年,将保单抵押借款拿钱出来退休养老,
平均一年,可以借出64000,20年时间
借款的利息不需要归还,64000免税。第30年过世时,本金和利息一共欠212万。
353万赔付,去掉212万借款本息,剩下141万,留给孩子支付增值税,顺利继承707万房产。
由原来的多套出租物业转换而来的一份保单,满足了张先生一家以下需求:
资产重新合理配置,去掉自己没有精力打理的资产,置换另一种零风险无需管理的金融资产
10年内意外,保障足够资金支付欠的mortgage
65岁之前,完成保单支付,并且需要用钱没有损失
退休时,可将保单免税借出,不影响老年福利,不影响现金流
过世时,足额赔付帮助孩子顺利继承资产
最后,跟大家说一下我的观点。
如果你问我要买投资房,还是买保险时,我一定会回答你都要买
因为地产+保险不是一个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互相满足互相补充的关系。房子越多,越要考虑传承税务,越要买保险。
而一个家庭的资产配置结构,如果只有单一的某一项,那一定是不健康的,我们要适当时候将资产重新进行安排,不要只考虑收益,而要考虑怎样保护我们已经拥有的财富。
张先生第一年也只需要使用12万的资金,剩下78万的闲钱,也一样放在流动性高,安全性高,收益一般的金融理财产品里,7年过去,84万支付完毕,还能剩下将近10万的金融收益所得。
这就是我最近接触的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如果您有任何疑问,以及感兴趣相应的规划,欢迎下来咨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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