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调:退休养老金新规!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退休金的区域差异变大,如何破解?
民生
2024-12-13 17:10
河南
在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若想要依法、依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需同时满足2个前提条件——最低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众所周知,现阶段我国实行社会保险体系下的法定退休年龄制度,简单来讲即参保人员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当然,病退、离休等其它提前退休的特殊情形需除外。据悉,目前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50周岁。除了法定退休年龄这一基本要求之外,国家政策还明确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参保缴费满15年是职工办退休的前提。不过,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人均预期寿命延长、新一轮退休潮来袭、养老金支付压力变大等现实因素带来的挑战,职工的退休条件也将自2025年1月1日起迎来新的调整。中央定调:退休养老金新规!2025年1月1日起执行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并明确该项决定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还批准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公布详细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办法》内容,自2025年1月1日起,同步启动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具体来看,国家计划用15年的时间,并采取渐进式的改革办法,将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由60周岁逐步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55/50周岁逐步延迟到58/55周岁。《办法》明确指出,自2030年1月1日起,国家计划用10年的时间,并采取每年提高6个月的方式,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也就是说,在2029年12月31日之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而自2039年1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将为20年。从本质上来讲,国家之所以要推动法定退休年龄的渐进式延迟改革和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提高,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为了缓解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和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健康、长期且可持续运行,能够使每一位退休人员都能按时且足额领取到养老金。不过,退休制度的调整同时也会带来2个方面的挑战。其一,65/70/75后的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均会受到新政策的影响,而在现阶段工资收入相对并不稳定的背景下,法定退休年龄的渐进式延迟、最低缴费年限的提高以及社保缴费基数的逐年上涨无疑会进一步加大压力。其二,对于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在新政策落地实施之后,其法定退休年龄也会同步延迟,且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也会逐步提高到20年。显然,如何能确保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20年也是一项很大的挑战。不可否认,无论是法定退休年龄的渐进式延迟,还是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逐步提高,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延长参保职工累计缴费年限的方式,进而提升其退休之后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计发水平。从这个角度而言,毫无疑问,退休新政策的调整对于参保职工是有益的。不过,同样是60/55/50周岁退休,也同样是累计参保缴费15年,但不同省份之间职工退休金的区域差异却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变得越来越大。比如,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可能高达4000甚至5000元;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中部或者西部省份,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则可能仅仅只有两三千元,差距其实相当明显。根据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导致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区域差异主要源于2个方面:①不同的省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不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有关规定,各省以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水平来作为核定当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重要依据。在此政策背景下,不同省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往往也会导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标准不同。而且,最关键一点在于,在经济发达省市工作的职工,往往工资水平比较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自然也就比较多;而经济欠发达区域的参保职工,本身工资水平就相对偏低,在同样是缴费15年的前提下,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待遇往往也就无法与大城市相提并论。自2022年起,国家便从政策层面推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而之所以要推动这项举措,主要是因为不少统筹地区已经出现了养老金收不抵支的情况,无法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所以,在不同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能力不同的背景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层面的区域差异也会更加明显。与此同时,国家还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确保退休人员能及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从制度的设计层面来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不可能实现绝对意义上的统一,但却可以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来逐渐缩小退休金的区域差异。目前,国家正在从3个方面着手:除了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调剂制度之外,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迈向全国统筹便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据了解,随着全国统筹的稳步推进,目前31省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逐步统一,比如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比例已经统一为缴费基数的16%;个人缴费比例已经为统一缴费基数的8%。在这一背景下,虽然不同地区所设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所不同,但也能够为全国统筹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基本养老保险只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在此基础上,我国已经建立了第二支柱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同时,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也将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如此一来,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能够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水平,同时更好的保障其晚年生活。按照现行的社保制度,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金额与其自身的工资水平是直接挂钩的,在工资水平偏低的现状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保缴费收入自然也就偏少。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要想解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区域差距,还是要靠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的调整,同时通过扶持产业发展鼓励人口回流,进而在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增加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保收入。或许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缩小区域间的养老金差异。总而言之,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改革与最低缴费年限的提高,最终目的无非还是为了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健康、长期且可持续运行,并在这一背景下使每一位退休人员均能够及时且按月领到基本养老金。而且,未来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的进一步推进,区域之间的养老金差异也有望缩小,我们也迫切期待每一位退休人员都能实现老有所养。以上便是本文要介绍的全部内容,欢迎点赞转发和评论,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