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调:职工退休新规!“2025年、2030年、2040年”这3个关键时间节点,将影响退休及养老!早了解!
民生
2024-12-17 05:00
河南
在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第一支柱的政策背景下,近1.4亿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下文简称“退休人员”)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仅是其保障晚年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时也是决定退休人员能否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依的重要前提。通常情况下,我们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领取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其经济保障能力强弱的一项参考指标,具体表现为: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则经济保障能力越强,越有助于其提升晚年生活质量;反之,基本养老金水平越低,则收支失衡、退而不休恐是无法避及的难题。从这个角度而言,无论是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体制外的企业职工,又或者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当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的计发原则和激励机制来努力提高自身退休之后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进而更好保障晚年生活。据悉,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通过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和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的改革,实现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转变。即在基本养老保险“单轨制”模式下,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统称)共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政策要求,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若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需同时满足2个前提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包括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达到60/55/5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并且,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是终身支付的,自领取的当月起到逝世当月止。参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2项政策文件我们不难得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分为2种情况:从政策层面而言,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后参保且累计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通常视为不享有视同缴费年限,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即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参保且累计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通常视为享有视同缴费年限。根据政策规定,在其办理退休手续之前通过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则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除了包括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者之外,人社部门还会依据其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再给予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这也就是说,退休人员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实际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若享有视同缴费年限)3部分组成,分别对应的待遇计发公式可参考如下: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而这里还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待遇计发公式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则是全国统一的,而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可能会略存差异,具体如何计发以地方为准。上面我们提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同时介绍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不过,职工办理退休的条件即将会发生新的变化。据了解,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减少、新增劳动力参加工作时间普遍后移、新一轮退休潮来袭、养老金支付压力加大等诸多现实因素带来的挑战,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健康、长期且可持续运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9月13日正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并批准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内容我们不难看出,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将迎来渐进式延迟改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将逐步提高。这其中,有3个时间点至关重要。第一:自2025年1月1日起,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启动实施参考《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其中明确,国家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同步启动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渐进式延迟改革,并计划用15年的时间调整到位。①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自2025年1月1日起,采取每4个月延迟1个月的方式,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现阶段的60周岁逐步延迟到63周岁。比如,1975年12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之后的新法定退休年龄为60+33个月,对应的退休时间为2038年的9月份。②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自2025年1月1日起,对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采取每4个月延迟1个月的方式,将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到58周岁;对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采取每2个月延迟1个月的方式,将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到55周岁。比如1978年5月出生且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改革之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7岁2个月,对应的退休时间为2035年7月,与改革前相比,退休年龄延迟了26个月;比如1982年8月出生且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改革之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3岁10个月,对应的退休时间为2036年6月,与改革之前相比,退休年龄延迟46个月。③退休年龄延迟的影响:毫无疑问,无论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启动渐进式延迟改革之后,65/70/75后参保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均将迎来不同程度的延迟。这意味着,在出生年龄、参加工作时间无法改变的前提下,职工的累计缴费年限相应的有所增加,进而使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提高,同时也能够通过增加个人账户存储额来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第二:自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其次,再来看第二个时间节点。根据《办法》内容我们也不难看出,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也将迎来相应的调整,由现阶段的15年逐步提高到新规下的20年。①5年缓冲期:最低缴费年限自2030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也就是说,在2029年12月31日之前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即国家设置了5年的缓冲期。②每年提高6个月:自2030年1月1日起,国家计划用10年的时间,并采取每年提高6个月的方式将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若参保职工达到延迟之后的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则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方式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然后再依法、依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③最低缴费年限提高的影响:显然,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自2030年1月1日起由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即意味着届时累计缴费满15年可办理退休的政策规定将成为历史。同时,最低缴费年限的逐步提高无疑也预示着参保职工的累计缴费年限将相应的有所增加,而根据长缴多得的计发原则和激励机制,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标准自然会提高。第三:自2040年1月1日起,“新”退休规定全面实施接着,我们再来看第三个时间节点。根据《办法》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我们不难看出,截止到2039年12月31日,两项改革将同步完成,即自2040年1月1日起,退休新规全面实施。①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完成:在2040年1月1日及之后,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统一为63周岁;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8/55周岁。不过,符合政策要求的男女参保职工,则可以选择弹性提前/延迟退休,可供其选择的范围为60/55/52~63/58/55~66/61/58周岁。②最低缴费年限统一为20年:自2040年1月1日起,无论是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还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将统一为20年。这意味着届时职工退休的新规将全面实施,不满20年则无法正常退休。面对退休新规,65/70/75后男女职工如何提前规划?参考《办法》当中所提到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和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情况表,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196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男职工、1970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且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197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且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其改革之后的退休年龄、退休时间以及最低缴费年限都将受到新规定的影响。那么面对退休新规,65/70/75后男女职工该如何提前做好规划呢?下面3个思路仅供参考。①国家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按照上文提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无论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若想要更好的保障晚年生活,则建议大家还是多缴和长缴基本养老保险。②延迟退休改革与最低缴费年限提高无法避免,若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允许,则不建议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尽管提前退休不会使基本养老金水平打折扣,但延迟退休似乎是更佳的选择。③尽可能通过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方式来提升工资待遇水平,进而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也可以选择缴纳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作为补充,当然前提是经济条件允许。总而言之,关于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改革,屏幕前的广大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密切关注“2025年、2030年以及2040年”这3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毕竟事关自身是否符合办理退休手续的前提条件以及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水平。最后,还是那句话。若经济条件允许,则呼吁大家多缴和长缴基本养老保险,并尽可能的选择晚退休。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多领几年的工资,同时还能提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标准,进而更好的保障晚年生活。所以,延迟退休改革与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并不是坏事,最起码从退休养老的角度而言,有助于广大企事业单位职工进一步提高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能力。对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点赞转发和评论,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