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又一地区公布2024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新退休人员将迎“重算补发”!企退30年工龄,能补1000元吗?附计算公式!
民生
2024-12-19 05:30
河南
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第一支柱”的政策背景下,对于全国近1.42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而言,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不仅是获取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维持晚年幸福生活和得以在真正意义上实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依的前提。通常来讲,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越高,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强,越有助于其提升晚年生活质量;反之,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越低,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弱,在此背景下,非但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依无从谈起,恐还会遭遇退而不休等诸多难题。从这个角度而言,无论是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体制外的企业职工,又或者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当积极参保缴费,并尽可能地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的原则和激励机制来提高自身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水平。据悉,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便通过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逐步推动实现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转变。并且根据政策要求,现阶段企事业单位人员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共同实行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谓“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简单来讲,即由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共同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分别计入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其退休之后按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而且通过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管理和个人账户计息,能够确保退休人员及时且足额领取到基本养老金待遇,同时有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运行。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若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以正常退休为基准(病退、离休等其它提前退休的情形除外),通常还需同时满足2个前提条件,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累计缴费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也就是说,只有满足条件的参保职工才能依法依规办理退休手续,并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基本养老金。正常来讲,若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享有视同缴费年限,则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而若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参保且通过了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那么根据政策要求,除了计发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会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实际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享有视同缴费年限)3部分组成,按照政策规定对应的待遇计发公式参考如下: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值得注意的是,在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其参保情况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表,其中会分别计算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标准,退休人员只需要将3部分待遇相加,得出的数据之和便为其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根据上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及对应公式我们不难看出,基本养老金领取水平的高低其实与多项因素相关。比如,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与职工的累计缴费年限长短直接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标准与退休年龄和个人账户的累计存储额直接挂钩;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与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和视同缴费指数挂钩。而除了这些之外,还有1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即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退休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根据基本养老金的核算原则,退休人员在哪一年退休,就应该采用哪一年的计发基数来测算其基本养老金待遇。比如,参保职工在2024年4月份办理退休手续,并自5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那么按照政策规定就应该以2024年其所处省份的计发基数为依据来测算并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而且,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通常会与本省上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挂钩。据悉,步入12月份以来,安徽、辽宁、青海、河北4省相继公布了当地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这不,在12月17日,天津市人社局、财政局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24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4〕16号),明确了2024年度天津市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232元/月。另外还提到,对于2024年1月份以来且按照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办理退休的人员将在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的前提下,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2024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将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差额进行补发。简单来说,在各地公布2024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之后,将会启动基本养老金的重新核定和补差工作。不过,关于基本养老金的“重算补发”,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几个方面的内容。通常情况下,涉及到基本养老金待遇重新核定和补发的对象仅仅只局限于当年度1月份以来且按照上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办理退休并测算、预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而这类退休人员也通常被称之为“新退休人员”,并不包括以往年度正常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之所以要进行重算补发,主要是因为随着各省份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的上涨,2024年度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会高于2023年度的计发基数,而按照2023年度的计发基数测算并预发的基本养老金并非新退休人员实际应该享受的待遇。所以,为了确保新退休人员享受到合理且公平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便需要在计发基数公布后重新核定和补发。由上文提到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我们不难看出涉及到重新核定和补发的包括2部分——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且,以2024年为例,重算补发差额的计算公式为:A:基础养老金待遇重核补发差额=(2024年计发基数-2023年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根据退休时间不同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需补发的月数B:过渡性养老金待遇重核补发差额=(2024年计发基数-2023年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根据退休时间的不同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需补发的月数然后,将基础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待遇重核补发差额相加即可得出总补发的金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省份公布2024年度计发基数和启动重新核定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不是完全统一的,所以重新核算之后补发的待遇差额究竟会何时到账,则仍需要以当地公告为准。问题来了,若2024年符合退休条件且按照本省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职工总工龄(累计缴费年限)为30年,在重新核算之后能否补发1000元呢?由上述重算补发差额的结算公式我们不难看出,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补发金额并不仅仅只取决于累计缴费年限这一项因素,与所处省份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上涨幅度、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以及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多项因素相关,接下来我们结合示例展开介绍。以天津市某2024年1月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职工为例,根据当地发布的《通知》要求,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予以补发,也就是说,该退休职工预计总补发的月数为10个月。假设该退休职工平均缴费指数为0.75,累计缴费年限为30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为12年);视同缴费指数为1,过渡系数为1.2%。查询得知,天津市2023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9016元/月。然后,根据这几组数据,再套入上述计算公式可计算出:(9232-9016)×(1+0.75)÷2×30×1%×10=567元;(9232-9016)×1×12×1.2%×10=311.04元。将两组数据相加,即可得出示例中该退休人员在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之后预计可以补发的金额为567+311.04=878.04元。由此不难看出,总计补发的金额并没有达到1000元,也就是说,并不一定工龄长的新退休人员,在待遇重核之后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差额就一定会更多。最后,笔者再补充2点。第一,基本养老金的重算补发与调整增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基于计发基数的更新且为了确保新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而进行的一项流程;后者调整增发通常是指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上涨,往往只惠及在上一年年底之前已经依法、依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以往年度企事业退休人员。第二,重算补发差额的多少既与新退休人员何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有关,同时也与自身的平均缴费指数和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直接挂钩。并且,在不同的省份,由于2024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上涨幅度不同,所以往往也会导致补发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对于这2点,希望大家能够有清晰的认知,不要被互联网上的谣言蒙蔽了双眼。以上便是本文要介绍的全部内容,欢迎点赞转发和评论,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