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调:退休养老金新规,2025年起实施!85后女职工,58周岁“延迟退”比52周岁“提前退”,每月多领多少钱?
民生
2024-12-21 15:00
河南
作为现阶段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可谓不言而喻。按照政策要求,企、事业职工均需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并将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作为保障晚年生活的经济基础和实现老有所养的前提条件。人社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到2023年底,我国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数量已接近1.42亿。其中,对于超90%的退休人员而言,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待遇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晚年生活经济保障能力强弱的一项参考指标。通常情况下,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越高,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强,越有助于其提升晚年生活质量和达成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目标;反之,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越低,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弱,收支失衡、退而不休恐是其无法避及的新难题。从这个角度而言,无论是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体制外企业职工,又或者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国家均鼓励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并尽可能遵循这一待遇计发原则和激励机制来努力提高自身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水平。按照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若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以正常退休为基准(病退、离休等其它提前退休的情形除外),均需要同时满足2个前提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以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为例,现阶段其依法、依规办理退休手续需满足的前提条件如下所示:①法定退休年龄:目前,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50周岁;②最低缴费年限:目前,国家政策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为15年。这也就是说,现阶段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需达到60/55/5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并自退休手续完成办理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而且,每年均能够参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正常调整。据悉,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通常是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者分别对应的计发公式如下: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已经参保且累计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退休人员,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除包括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会依据其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说,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实际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享有视同缴费年限且通过了人社部门认定)3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待遇计发公式如上所述,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公式如下所示: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这里还需要注意一点,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的持续推进,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但过渡性养老金可能会存在差异,需以实际为准。近些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渐加剧、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减少、养老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而为了积极应对这一系列因素给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挑战,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缓解养老金的收支压力,满足广大职工对于工作、生活安排的多样化需求,国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进行延迟改革。据悉,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并批准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内容,自2025年起,职工的现行退休制度将迎来3个方面的调整。第一:自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式延迟《办法》指出,自2025年1月1日起,国家将同步启动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渐进式延迟改革,并计划用15年的时间,将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由60周岁逐步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由现阶段的55/50周岁逐步延迟到58/55周岁,具体方案可参考下图:第二:自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至20年《办法》明确,自2030年1月1日起,国家将采取每年提高6个月的方式,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也就是说,对于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国家设定5年的缓冲期,在2029年12月31日之前,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仍为15年。按照国家的最新政策规定,在改革之后,职工的退休年龄不再单纯只是一个刚性节点,而是可供职工自主选择的弹性区间。简单来讲,即自2025年1月1日起,弹性退休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既可以弹性提前退休,同时也可以弹性延迟退休。由《办法》当中公布的《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来看,197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且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均将受到延迟退休改革的影响。并且,在弹性退休制度下,可供85后女参保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节点主要有3个: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且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其改革之后的新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按照《办法》规定,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即最早可以提前至52周岁办理退休手续。自2040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式延迟改革已经完成,即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且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其新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按照政策规定,在其年满55周岁的同时累计参保缴费达到最低20年的政策要求,可以选择按点退休。除了弹性提前退休与按点退休之外,在弹性退休制度下,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且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可以55周岁的新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并在与工作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延迟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即最晚到58岁退休。58周岁“延迟退”比52周岁“提前退”,每月多领多少钱?基于上述来看,58周岁弹性延迟退休比52周岁弹性提前退休多缴纳了6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那么问题来了,58周岁“延迟退”比52周岁“提前退”,每个月能多领多少钱呢?接下来,我们还是结合具体示例展开详细介绍。比如1985年1月出生,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在2037年1月累计缴费满19年,即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以此为基准,与工作单位协商一致,则最晚可以在2043年1月满58周岁弹性延迟退休,对应的累计缴费年限为25年。然后,再通过相关数据套入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可计算待遇差额。假设某1985年1月出生、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在2037年1月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时上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为15000元/月,且假设全口径社平工资水平每年以3%的幅度递增,那么在其2043年1月满58周岁弹性延迟退休时全口径社平工资为17911元/月。若缴费工作指数一直为0.6无变化,则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预计增加 57564元。基础养老金待遇提高额=(17911-15000)×(1+0.6)÷2×6×1%=139.728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提高额= 57564÷152=378.711元/月将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提高额相加,即可计算得出示例当中1985年1月出生的女职工选择58周岁“弹性延迟退休”比52周岁“弹性提前退休”每个月能多领518.439元基本养老金。由此也不难看出,恰恰与“晚退多得”的待遇计发原则和激励机制相适应。最后,再补充2点。其一,由于不同省份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以及不同参保职工之间的缴费基数、累计缴费年限等因素有所不同,往往会导致其分别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和弹性提前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提高幅度均有所不同,因此上述测算数据也仅仅只作为参考。其二,从现状来看,更多的参保职工会更加倾向于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尽管与弹性延迟退休相比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标准相对较低,但是按照现在的计发办法,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却并不会使基本养老金打折扣。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不少职工为了早一点步入退休生活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便会更加倾向于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当然,无论是弹性提前/延迟退休也好,或者以新法定退休年龄按点退休也罢,在新规下选择权最终交到了职工手中。以上便是本文要介绍的全部内容,欢迎点赞转发和评论,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