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江右弟子鄒守益為正德六年會試第一名,所謂會元。天一閣藏《正德六年會試錄》錄有其會試文字凡三篇,今錄其《春秋》義一篇,并札記數事於下。
其一,正德六年會試王陽明為同考試官,今人或以陽明為鄒座主,非也。明儒須於五經中治一經,如鄒守益所治為《春秋》,陽明所治則為《禮記》。無論鄉試、會試,同考官分經閱卷——不僅僅首場之經義如此,三場之卷皆由同經之同考試官閱卷。因此,陽明是不會閱鄒的考卷的,而一般座主、門生之稱,於同考試官而言,則大抵以是否因所治經典相同而經其調閱錄取者為判準。故陽明與鄒守益實無座主、門生之誼。科舉同考試官的選派,是根據考生治某經人數的多寡選派的。陽明、鄒守益所治經人數均在少數,《禮記》、《春秋》的同考試官均為二人。明萬曆以後,同考試官為十八人,所謂十八房是也。正德六年尚為十七人,且是年始增至此數,此前尚為十四人。如主考官大學士劉忠序中所言:“以往舊制,同考合五經分房,為十四人,近以《易》《詩》《書》卷浩繁,各增官一。”
其二,明代科舉,於明人而言,當時即屢有“所重惟在經義”的批評聲,此種情形應確實存在,但不宜過分放大。“經義”即三場中第一場的內容,包括四書義三道,五經中某經義四道,而不單純以四書義為判準。作為會元的鄒守益,《會試錄》中優選的文字,四書文即並未入選,入選的則是《春秋》義一篇,第二場論一篇,第三場策問一道。單純以《會試錄》收錄的取中舉人的範文而言,會試排名大抵很難得出“所重惟在經義”的結論。在排定序次時,至少第一場經義、第三場策問並重——二場除論一道而外,他者多類於應用文的寫作,思想性較低,故選文亦少。當然,會試的排名實際意義并不大,最終的排名在以一道策問定座次的殿試,進士以三甲分等第,所授官品階、輕重有不同。殿試鄒守益屈居第三,狀元則為楊慎(會試第二名)。
其三,明代科舉經義類於今日之教科書者,則有永樂間編纂的《四書大全》、《五經大全》,此二書於士子而言,應影響甚大,一般縣學、府學藏書並不甚富,然此二種總在其列。《春秋大全》則以胡安國傳為主,然《公羊》、《谷梁》、《左傳》諸傳文亦多有收錄。自鄒守益此文而言,此篇《春秋》義所闡釋者確實以胡傳色彩為重。
公朝于王所僖公二十八年 公如京師成公十三年
鄒守益
同考試官給事中安(磐)批:場中作此題,多餖飣浮語,正本正倫之意往往略之。此作以期望尊敬周室立説,寫出聖人忠愛之情,而語復整潔,是用録之。
同考試官編修李(廷相)批:發明聖人書所書如之心婉而能盡,《春秋》義當如此。
考試官學士靳(貴)批:宣聖拳原周室之意,此作得之。
考試官大學士劉(忠)批:文意嚴。
王室因寓而受覲禮,《春秋》正之;諸侯因事而修覲禮,《春秋》貶之。蓋朝覲,禮也,苟因寓因事以舉之,則似禮而非禮矣,《春秋》書所書如以致意也,有以哉。
昔者周襄之下勞於晋也,駐蹕衡雍之間,俯順晋文之請,於是乎諸侯各以其職來朝,而我僖亦與至止之列。當是時也,以上臨下,冠履之大分明矣,而君子曰否,蓋以天子巡狩既有其時,而受朝各有其地。今襄之是行,以年則非巡狩之期,以地則非方嶽之所。宫室辦於倉卒,玉帛委於草野。宿衛疏簡,不足以聳百辟之觀瞻;禮儀荒略,不足以備一王之制度,是得爲正乎?《春秋》於是不以就朝者爲非,而書王所以正之者,以君於臣,天道也,父道也,不可不正以臨下而立其大本也,其望於周室者何厚哉!
至若晋厲之修怨於秦也,既由王都而行,豈可越天子而往?於是乎諸侯禀入覲之職,我成亦有載見之行。方是時也,以臣尊君,天地之大綱立矣,而君子曰慢,蓋以諸侯朝聘既有其制,而述職亦有其時。今諸侯是朝也,既非時王之制,又非述職之時。投會伐之戈以陳玉帛,借道途之便以覲闕庭。辨色而入,有稽首下拜之虚文;鳴玉而趨,無天顔咫尺之誠意,是得爲敬乎?《春秋》於是不以僅見者爲幸,而書如以貶之者,以臣之於君,地道也,子道也,不可不敬以事上而厚乎大倫也,其尊乎周室也何至哉!
吁,大本立,推之以盡君道,而朝廷無不正;大倫厚,推之以盡臣道,而藩屏無不固。《春秋》一所一如之書,而治道咸備,垂世立教之功有如此哉。猶有説焉,周襄實親下勞也,則削而不書以全名。會伐本先如京也,則書爲遂事以存禮。或隱或顯,或先或後,皆以爲王也,後之爲君臣者,其有鑒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