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某自2014年开始,即开始关注和呼吁研究发皇儒家神学,至今十年矣,所论散见于《孔子实言天道论》《通三统为大一统》诸文。此前蒋勿恤先生中国儒教重建构想、此后赵汀阳将中国视为神学概念,皆儒家神学之发皇也,至蒋先生《论语》之天皆为人格天说出,则儒家神学大体初具矣。虽然,某时间不济、精力不逮,不能将平日所读所想形成系统文字,是为一憾。值此特殊之夜,特将某与友人相关讨论十五条撮要刊布,是为《儒家神学片说》,不求系统通达,尽意而已。又将拙作《春秋浅说》一书中“临在的天帝——《春秋》奉天说”摘出发布,以供诸君哂议而。】
庄存与《春秋正辞》归纳《春秋》九类文辞,第一类即“奉天辞”。《春秋》“奉天”义有三层:一曰“奉天时”,即遵循自然或天然的时间时候,如书“元年春王正月”,将“春”置“王”前,圣王之政要遵循历法和气候;二曰“奉天道”,即尊奉不可违逆的客观规律或必然法则,如“天道远,人道迩,非尔所知”(《左氏传×昭公十八年》),“盈必毁,天之道也”(《左氏传×哀公十一年》)等。三曰“奉天帝”,即尊崇“天帝”或“上帝”。中国传统语境下,天帝、上帝、上天、昊天、苍天乃至天,在人格神、主宰神、最高神意义上常是一物。“上天之帝,元气广大,则称昊天。据远视之苍然,则称苍天。人之所尊,莫过于帝,托之于天,故称天帝。”(《宋史×礼制》)本处重点解说“奉天帝”,引文外一律表述为“天”或“上帝”。
对孔子及春秋时代的人而言,上帝是不言而在、不证自明的最高神,而郊祭上帝则是祀典中的常制、常礼。《春秋》笔法“常事不书”(《公羊传×桓公四年》),“非常之事”也只是“一讥而已”(《公羊传×庄公四年》),即一次记载和讥讽足以为法戒而已。但是,《春秋》对郊祭上帝却书写了十二次之多,且每次都是违背常制、常礼的“非常之事”。兹举一例,即僖公三十一年《经》书:“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公羊传》释之曰:
曷为或言三卜?或言四卜?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四卜何以非礼?求吉之道三。禘尝不卜,郊何以卜?卜郊非礼也。卜郊何以非礼?鲁郊非礼也。鲁郊何以非礼?天子祭天,诸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曷为或言免牲?或言免牛?免牲,礼也,免牛,非礼也。免牛何以非礼?伤者曰牛。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则曷祭?祭泰山河海。曷为祭泰山河海?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天子秩而祭之。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河海润于千里。犹者何?通可以已也。何以书?讥不郊而望祭也。
《谷梁传》《左氏传》对此事的解释比较简短,但也都明确批评鲁国郊祭四月不时、四卜非礼、不郊犹望非礼等。按:礼“维天子祭天”“非天子不郊”,即只有周天子才有郊祭上帝的资格和权力,所以《公羊传》批评鲁国以诸侯国郊祭非礼。但是,“三传”及《繁露》基本上认可鲁国有郊祭上帝的特殊权利,因为“周公傅成王,成王遂及圣,功莫大于此。周公,圣人也,有祭于天道,故成王命鲁郊也。”(《繁露×郊事对》)因为鲁郊不是天子祭天的常礼,而是诸侯祭天的变礼,所以需要“卜郊”,即不敢用天子夏历正月上辛之日的固定时间祭天,而是降周天子一等,占卜周历的一、二、三月上辛之日,得吉方能郊天。此外,还有卜牛之说,即如果用于郊祭的牲牛毁伤等,也需要占卜新的牲牛或日期。最后,“三传”异口同声严厉批评鲁国常在三卜不吉之后,仍会继续占卜;常在周历一二三月占卜不吉祥后,还会继续在周历的三四五月占卜,甚至会出现九月仍然占卜和郊祭的罕见现象,以及“不郊犹望”即不祭上帝,但犹遥望祭祀泰山、黄河、大海等群神——这种行为不合礼制、不能容忍。
《春秋》不厌其烦记载和批评鲁国郊祭非礼之事,透露出孔子关于上帝的基本观念。首先,上帝是最高的神,是百神之首、百神之君。何休云:“郊者,所以祭天也。天子所祭,莫重于郊。”(《公羊传注×僖公三十一年》)重郊祭所以尊上帝。“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以最尊天之故,故易始岁更纪,即以其初郊。”(《繁露·郊义》)因为上帝是最高神,所以“事天不备”和“不郊而望”皆是亵渎上帝的行为。“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事天不备,虽百神犹无益也。何以言其然者?祭而地神者,《春秋》讥之。孔子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是其法也。” (《繁露·郊义》)
其次,上帝是临在的神,行事而不言语。所谓临在,就是上帝是有意志、有人格的,是存在的、普在的,是降临的、行事的——“皇矣上帝,临下有赫”(《诗经×皇矣》)、“上帝临汝,无贰尔心”(《诗经×大明》)。子产劝范宣子以令名令德为政,即引《诗》曰:“‘上帝临汝,无贰尔心’,令名也夫。”(《左氏传×襄公二十四年》)但是,《春秋》及“三传”中的上帝,始终不曾一言一语——这与世界其他宗教的上帝喋喋不休、耳提面命告诫世人有着显著的不同。上帝不言不语,何以知其临在?盖“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万章上》)。具体到《春秋》,就是上帝通过145次灾异,如大雨、大水、大旱等灾难事件和日食、地震、多麋、有蜚、沙鹿崩等异常现象警示人。“灾者,有害于人物,随事而至者”;“异者,非常而可怪,先事而至者”(《公羊传注》隐五年、隐三年)。灾异就是天威,人必须畏天之威、改而更之,否则就会遭受更大的灾异。“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遗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云‘畏天之威’,殆此谓也。” (《繁露·必仁且智》)
再次,上帝有着重要的政治神学内涵。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王者受命于天”,是为“天子”。盖“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宣视天为父,事天以孝道也。”(《繁露·深察名号》)不受天命不是天子,不可为王,不可祭天,也就没有天意、宗教和神学上的政治合法性。故隐公元年《经》书“春王正月”,《公羊传》释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何注云“文王,周始受命之王,天之所命,故上系天端。”就此而言,天子虽是尊贵的君王,但“虽为天子,必有尊也”(《谷梁传·庄公十八年》)。天子所尊者,即天或上帝这一神圣的、最高的权威——这是神对人、神权对君权的限制和束缚,是为人君戴上天神的络头,故“《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繁露·玉杯》)《公羊传》讥讽“天子僭天”,表明的就是上帝的至高无上、不可僭越,而今文经学颜、严博士则有“天囚”学说——天子为天所囚禁,只能在天所允许的范围内行动。
当然,王者受命是为天子,并不等于庶民众人不是天之子。《诗曰》“天生烝民”、《书》曰“天降下民”, 人人为天子、天民,人人信奉尊崇上帝,这点在春秋时期也是基本的共识,故曰“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 “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左氏传》文公十三年、襄公十四年)是也。只要是人,谓之“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但礼法上需要“尊者取尊称焉,卑者取卑称焉”(《谷梁传×庄公三年》),即王者称天子、庶民称人子。对此,康有为特别予以解释:“其实人人皆为天之子也,孔子虑人以天为父则不事其父,故曰天者万物之祖也。父者子之天也,天者父之天也。则以天为祖矣,所以存父子之伦也。”(《春秋董氏学×本天》)同时,人们生活中均对天盟誓、咒誓,如秦求楚盟曰“昭告昊天上帝”、晏婴仰天发誓曰“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 (《左氏传》成公十三年、襄公二十五年)。这表明上帝渗透进人们的日常生活,而是一种普遍的临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