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过时的许衡——我与“争议”的分歧

文摘   2024-08-14 23:13   北京  

【案:2004年始,某既不喜作鸡零狗碎的学术文章,乃开始关注社会热点、激扬文字评论。西历2005年初,某参加一场硕士生入学考试政治试卷阅卷,见得许多学生指摘许衡“义不摘梨”,虽为古人打抱不平,作《死不瞑目的许衡——折节力行传千载,奈何当今有骂名》,刊于《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栏目(2月23日),编辑对题目做了修改。随后,时评名家乐毅先生同报刊布《争议:道德不在试题里》(3月2日)与我讨论,我即撰《永不过时的许衡——我与“争议”的分歧》回应(邮件显示写于3月5日),是否刊布记也不得。今将两文发布,备存也。】

作者行文辞不达意、言不尽意,盖有之矣;读者观文以辞害意、望文生意,盖多之矣。乐毅先生的《争议:道德不在试题里》(2005年3月2日《中国青年报》)一文对拙文《折节力行传千载,奈何当今有骂名——从一道考研题答案看当下道德风尚》(2005年2月23日《中国青年报》)的批评,即属后者。故我不得不针对“争议”做些必要说明,一如孟子所言:“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我在《折节》文中力图说明两点:其一,部分考生对许衡“义不摘梨”的批评,表明当下部分年轻人道德敏感性的缺失;其二,这种缺失,既源自当下社会中道德现象的失范,也源自考研过关压力而教条僵化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职是之故,我提出以“通识通德课”代替大众化哲学的方案。《争议》一文对此避而不谈,尚无大碍,但却冷不丁祭出道德应与时俱变和大众应参与道德建设的大旗,令人颇感唐突。关键的问题是:道德是不是与时俱变的?以“大众”的名义是不是就可以规避道德底线的考量和追问?

何谓道德?道者,路也;德者,得也。人生在世,有必由之路,即人人必走的通衢大道。这种通衢大道抽象出来应用于社会伦理交往,就是人人应遵循的基本规则。这种基本规则被人得之于心,内化为德,是为基本道德。比如:作为“道德黄金律”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为1993年“世界宗教会议”发表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所明确肯定。该宣言还同时倡议宣布了“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撒谎”、“不可奸淫”等四条基本的道德规则,也倡议宣布了“珍重生命”、“正直公平”、“言行诚实”、“相敬互爱”等四条“不可取消的规则”。

如上类似的基本道德规则,是几千年来世界各大民族、宗教、文化中凡庶大众、芸芸众生的道德智慧和道德经验的结晶与升华,而不是什么一两个所谓“精英”就能凭空制定颁布的道德法则。它有其历史的传承性和延续性,是不可以更改变化的,甚至是不可和不应讨论的对象。如果连这些基本的道德底线都要讨论,都发生疑惑,只能说明人们在基本道德上的迷失。

中国的古人讲:“非其有而取谓之偷”、“不义而取谓之盗”,即不是自己的财物而占有,不是正当途径得到财物,是偷盗的行为。许衡“义不摘梨”,其事情本身并不大,但意义十分重要,折射出他高尚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情操。我愿再次表明我的立场:即使普通人做不到“义不摘梨”和我们也不谴责普通人“渴而摘梨”,许衡也绝不应是批评和责难的对象——不管是用“精英”还是“大众”的名义,也不管是用“时代”和“变化”的名义。

相反,许衡是敬仰和效法的对象。或许,在中国社会转型与飞速变迁的时代,种种不义现象已经浸染和占满了人们的心灵,致使人们把不应该的视为相当然的,才对“义不摘梨”发生了疑惑,甚至进行了责难。然而,这正是需要我们加以改进的,而不是寻找托词的!

固然,有些次级的道德规则,是可以也应该有所转换的,比如中国古代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比如中国古代的婚姻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比如寡妇的从一而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等,都是应有所改变的。

在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乐毅先生曾在《争议》中举了“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的例子来说明道德应因地因时制宜。自然,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是没有责任和义务的婚姻更是不道德的。一旦涉入爱情、婚姻和家庭,男女双方都要为此履行责任和义务——这难道还有什么争议的吗?

或许最后还需要说句话:当下的中国人,离开自己的传统,已经太多太远了。我们也到了应该反思如何尊重古人和传统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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