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青海分行公布青海省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并公布历史调整情况及现行水平。
全国首房房贷利率标准为: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2年5月15日至今为LPR-20BP。可以看出,青海省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与全国水平一致。
现在的五年期LPR为4.2%,下调20个基点,也就是说青海五年期以上首套房房贷利率下限可低至4%。这个利率算不算低呢?现在西宁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可以看出,首套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差已经很小了。
当然,下限如此不意味着每个首套房购房者都可以获得如此的房贷利率,具体的还要结合个人的征信、收入等情况确定。
公布当下的首套房房贷利率下限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还要公布以前的首套房房贷利率呢?这主要是因为8月31日发布的《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便于计算存量房的利率调整幅度。
截至9月2日,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公布首套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自律下限情况。大部分地区都和青海一样,与全国水平保持一致,但也有部分地区的首套房的房贷利率高于或低于全国水平。
首套房房贷利率高于全国水平的主要是一线城市,比如北京的是LPR+55BP,上海是LPR+35BP。首套房房贷利率低于全国水平的城市,则从二线城市到四五线城市均有,比如天津、大连、太原和无锡等。如此的差异,主要与首套房房贷利率的“因城施策”政策有关。
2022年12月30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下面看具体规定。
一、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二、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三、对于采取阶段性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城市,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应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四、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以阶段性下调甚至取消首套房房贷利率下限。前面提及的首套房房贷利率下限低于全国水平的城市,均是按照此规定执行。
在此背景下,不少城市的五年期首套房房贷利率下限已经低于4%,进入到了3时代。未来青海的五年期首套房房贷利率下限是否有机会到达3时代,主要看LPR的整体调整以及青海的楼市表现了。
目前,房贷利率的规定愈发灵活,全国利率下限根据全国楼市走势确定,地区利率下限结合了地区楼市走势,最终的贷款利率则在二者基础上,由商业银行根据购房者个人情况协商确定。
从更大范围看,如此的信贷政策优化调整,也有利于支持各地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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