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LIU丨最高法院:买了烂尾楼,购房者退款享有优先权

楼市   2023-04-21 17:39   青海  

2023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加强了对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的保护。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司法解释规定的很明确,在这里就不展开了。但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初衷并非是为了保护农民工。通俗点说,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该优先受偿权类似于动产承揽人的留置权,应当高于抵押权。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建设工程交付,避免更多纠纷。

关于“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主要从保护购房消费者的生存权角度出发,规定购房消费者的生存权优于财产权。

该文件最重磅的是关于烂尾楼购房者的价款返还请求权的规定

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烂尾楼”。根据该规定,在楼盘烂尾的情况下,购房者的价款返还请求权高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

此前,最高法此前在针对山东高院就处置济南彩石山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请示的答复中就曾体现该精神,此次进一步细化了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烂尾楼购房者价款返还请求权”的规定,对于目前房地产行情下保护购房者利益有非常大的作用。尤其是在在商品房预售制度下,赋予购房者权利的优先权,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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