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患癌”事件的背后,是不容忽视的制度弊病

文摘   社会   2023-11-11 21:00   德国  


这两天的科研和医学圈,被中山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学生集体患癌”的不幸事件刷屏了。

不了解这件事的读者可以自行搜索关键词,我就不多赘述了。只能说从头到尾既是惨剧,也是闹剧。

虽然目前尚不清楚患癌的博士、博士后是不是实验室试剂污染或者实验环境安全漏洞造成的,但我认为,无论如何,一个获得国家多项科学基金重点支持的名牌大学研究室,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情况,无论是学校还是院方,至少要尽快安排彻查危险因素,给学生、工作人员以及社会一个明确的说法才是。

我以为会看到马上有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进驻,严查任何实验安全漏洞。

查清楚原因,即使很遗憾无法再让患癌学生恢复健康,但这是一个交代,该赔偿赔偿,该道歉道歉,更是为了要保护其他仍在这实验室工作的学生们。

甚至也许能因此促进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使全国的青年科学家们获得更多的保护。

当然如果不是实验环境导致的,也可还实验室一个清白。


但我真的是想多了。

事发之初,某苏姓导师都能把患癌的学生从各个群聊里踢出去。

事发之后“等子弹飞”的这几个小时里,重要的环境证据都被破坏了。


事到如今,患癌学生病得不清不楚,他们会怎么样,不知道;未来这样的悲剧,是不是依然会不断发生,还是不知道。

这件事让大众明白了一件事:

即使读完了博士,父母辛辛苦苦培养成才的医学生,依然是一棵”韭菜“。



因专业不对口,本来,我是不方便对此事过多评论的,但看到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把实验室拆了,让彻查原因再无可能。

我震惊了,这已经不是那个导师人品如何的问题了!

医院连夜公关,写那么个不痛不痒的情况说明,把一个频临死亡的前工作人员描绘成“情况稳定”(听上去多么令人放心啊~),又默许实验室急速改动嫌疑工作环境,考虑到医院和所涉及学术领导人之间的利益关联,以及在这件事里似乎已经被抛弃的患癌学生,我觉得有些话必须要说。

我自己在中德两国读博做博后的这些年,也算了解国内外科研圈的一些情况。

中山二院患癌学生的遭遇,让我想起了一位在德国读博期间认识的一位朋友,叫小微(化名)。

在德国大学维权的经历我想拿出来说说。

小微是个非常勤奋好学,工作也非常努力的外国博士生,但她不太走运,被分配给了一个不负责任的博后小老板。

不负责任,不仅仅是不提供有用的指导,甚至还经常给她”穿小鞋“,以老板身份处处限制她在课题组的发展,仅仅拿她当个收实验数据的苦力。

我问她,为什么不去跟她大老板提出换课题指导老师呢?(因为我们这些博士生都是挂在某个教授也就是实验室大老板名下的学生,只不过一般情况下,提供实际指导的都是大老板实验室里的博后。)

她说很不幸,她大老板和这位小老板有很强的利益关系,她反馈过几次,都被大老板以实验室人手不够、博士岗位合同不够换课题等借口给搪塞过去。

但即使这样,小微也自己努力完成了够写博士论文的工作,准备早点提交博士论文,早点离开那个实验室。

却没想到,她大老板还能提出更苛刻的要求——要她再继续完成一篇文章的发表才能毕业,而且最后这篇文章还必须把她小老板的名字放在高级作者那里,否则他就不接受小微的博士论文,也不允许她答辩。

小微觉得受了奇耻大辱,她跟那位小老板早闹掰了,这最后一个课题,完全是她自己设计、找外人合作、自己加班加点收数据、分析数据做出来的成果,现在却要被迫拿出来分享给一个处处针对她、耽误她的人,来使这个人的职业发展受益。

可小微自己却必须尽快毕业找工作,不然她的学生签证要到期了,换不了工作签证、老板再不给她延签的话,她就不得不卷铺盖回国了,还拿不到博士学位(她实验室有发生过)。

如果读文章的你对科研圈有一点点了解的话,你就知道小微的不公待遇,在一些科研场所其实并不稀奇。

某些教授学术成就很高是一回事,但人品如何又是另一回事。

当时,我看着即将陷入抑郁的小微,忽然就想到一个人——研究生院的院长H教授。他是个非常热情的老头,跟他几次打交道中能感觉他对学生的关怀是发自内心的。而且,我知道他有帮助过一些被教授刁难的研究生。

于是我就提醒小微,“可以去找H教授说明情况,请他维护你的权益。”

小微刚开始犹豫,如果让外人介入,就相当于得罪了她老板,就算毕业了,也不一定能拿到好的推荐信。况且,小微的大老板是学界大牛,H教授跟他也算是同事,可能为了她这个小博士生得罪在一起共事的学界大牛吗?

可是随着情况越来越陷入僵局,小微最后只好敲开了研究生院长的办公室......


后来怎样了呢?

后来,研究生院长立即组织了小微自己的导师、另两个导师“咨询委员会”(“advisory board”)的教授,对她的工作进行最后一次评估。

另两个导师在听取了小微工作汇报后,均认为她的工作量足以博士毕业,所以亲自出席报告会的H教授(他本不需要亲自去)对在场的小微大老板礼貌的提醒:

“这位学生已经出色的完成了足够写博士论文的工作,在她面临签证到期的困难前,必须尽快让她毕业。其他任何附加条件都是对学生的压榨,这是校研究生院不能接受的。”

“我作为研究生院的院长,不允许任何‘现代奴隶‘的情况在我的学生身上发生。”(注:“现代奴隶”是我们博士生经常调侃自己作为“受压迫的科研底层民工”的词。)

小微跟我转述这些的时候,我仿佛看到我所认识的H教授,面带微笑但目光炯炯、语气坚定的挡在学生面前,保护他们的权益。

最后,迫于另外几个教授的施压,小微的老板终于不再卡她的论文,允许小微如期答辩。最终,这个“苦命"的姑娘也找到工作留在德国了。

看着她挣脱出了那段难熬的日子,我在想,小微是因为运气足够好,刚好碰到了一个正直的、愿意维护她利益的研究生院长吗?还是因为在德国,这里一向有就事论事、允许有不同意见的工作文化?

我想都不是,或者不全是。

小微之所以能够摆脱科研底层民工被无尽剥削的困境,是因为有一个独立于学术权威的公平保护机制存在。


要知道,上文提到的,请来做小微工作评定的“另两个导师”,并不是偶然存在的。

我所在的德国大学,研究生院为了保障我们每个博士生利益,在我们注册初期就有个强制性要求:

除了自己跟随做研究的主要导师以外,必须要联系来自另外研究组的两个教授,一起组成“导师咨询委员会”。

他们会有每年一次的对我们每个博士研究生的进展追踪。这两个外部博士导师,会对主要导师起到一些制约监督作用,防止学生不被认真培养而只是被当作廉价劳动力。


试想,如果大学没有设立现代的“导师咨询委员会”这一制约机制,那么所有博士生的前途命运,就全都会掌握在主教授一个人手里。

作为教授当然爽极了,可下面无权无势的学生,就只有被利用、被剥削的份儿了(如果碰上了人品差的教授的话)

我真心感谢我所在的德国大学站在我们学生这一边,努力为学术领域里的弱势群体争取利益。

哪怕我们大部分学生,毕业后并不会留在学校任教,也不像那些大牛教授们能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更不能为学校拉来天价研究经费。

也就是说,对于大学来说,我们这些学生,跟德高望重的教授们相比,简直“太没用了”。

但就是为了保护我们这些“没那么有利用价值”的人员,德国大学设置了相对完善的保护机制,还有那些有正义感的教授,可以为了不相干、毕了业就走人的学生,去和学术领域的大牛据理力争。

我深深的感到,一个文明的社会,是会主动保护弱者的。一个公正的社会,是允许挑战权威的。一个民主的社会,是必须要对权力有所制约的。



我对黄博士和其他几位同患癌的青年科学家的遭遇深感痛心,寄希望于万一,期待她/他们能得到及时妥善的救治。

无论生理上的疾病是否还能有所挽回,希望她们的研究组、大学、教育局、卫生局的相关人员领导,都不要再做出伤害她/他们心理的事情了。

碰到的导师或领导的人品好坏是运气,但完善、公平的保护机制,则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少坏运气的可能。

这个体制,是站在利益相关的高权威者一边,还是维护弱者的权利,不仅仅关乎良心,也是对整个科学界和教育体系的一种检验。

若凡事只讲利益二字,失了人心、没了人性,那科学的光辉也会黯淡无光。

科学的真正价值,不仅在于追求真理,还在于关怀与支持每一位追求知识的勇士,让他们在生命的每一步都感受到尊重和温暖。

这不仅是对黄博士等同学不幸遭遇的告慰,也是对人类文明最基本的尊重。


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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