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大麻上篇里,我列举了主动吸食大麻对儿童和青少年脑发育的种种负面影响。
今天继续将这个话题扩展到青年人、以及如果未来到德国旅游的人,如果被动的吸了点”二手“大麻,我们会有什么健康问题吗?
即使合法了,18-25岁青年成人对大麻也要慎重
要知道,人的大脑特别是负责决策、情绪控制、注意力等高级执行功能的前额叶,在18岁以后还会持续发育,直到25岁左右【10】。
这就是上篇文章里说的参与我实验的大学生群体了。那这类人群如果吸食大麻会出现什么问题呢?
大脑额叶体积减少和连接性改变
一项脑成像研究报告称,长期吸食大麻的人,大脑额叶皮质的一部分、参与做决策等高级认知功能的眶额回的体积减少(其实不止这里,还有其他参与记忆、动机等功能的脑区)【11】。
这表明大麻的使用,尤其是从年轻时开始,可能会导致富含大麻受体CB1的大脑区域发生变化,从而可能负面影响高级认知功能。
另外,任何成瘾物质都会有因戒断而带来的认知失调,大麻也一样。研究发现,禁欲状态的用户在完成某些实验室任务时,信息处理速度明显减慢,吸食大麻后功能恢复正常。因而,长期使用大麻后的戒断可能会导致信息处理缺陷,而这种缺陷在急性复吸后会恢复正常。
另外,急性大麻使用在规划和决策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特别是在响应速度、准确性和延迟方面,并且似乎会促使更多的冲动行为,并减少对适应不良反应的抑制。
而且40 多年来有大量研究表明,吸食大麻会损害工作记忆,即保存和操作信息并在短暂延迟后记住信息的能力。在最近对长期大麻使用者的一项研究中发现急性中毒会导致工作记忆显着受损,而那些接受较高剂量 THC (3.9%) 的受试者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任务【12】。
工作记忆对于学业成就极度重要,因此大学期间的青年人吸食大麻很可能会对自己的学业生涯带来负面影响。
青年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阶段之一,高等教育、职业起步、甚至人生伴侣的选择都在这一阶段,直接决定了未来几十年的幸福程度。我认为,在这个阶段把自己的大脑交给一个让你上瘾并改变你重大决策能力的一种药物,可不是一个好主意。
考虑到药物对年轻人脑发育的不良影响,目前德国法律对这一年龄段成人规定:
18岁至21岁的年轻人只能从其所属的种植协会获取THC含量最高为10%的大麻供自己消费,而且每月数量不得超过30克。
可要我看,就不能规定25岁以后才允许接触吗?
我们这些一辈子没吸过大麻的人,也没觉得生活中少了些什么啊!
严格保护儿童、青少年和孕妇群体不受二手大麻烟雾的危害
如果我们自己不直接吸食,而在街角遇到一个大麻吸食者,不小心吸进去一些大麻烟雾会怎样呢?
如果被动吸二手烟都可以显著损害健康,更何况是大麻呢?
研究人员让不吸食大麻的人在通风良好的空间里与随意吸食大麻的人呆了 3 个小时;四氢大麻酚THC出现在了不吸食的参与者的血液中,虽然含量远低于药检的水平【13】。
另一项研究发现,不吸大麻的参与者在不通风的房间里接触高 THC浓度大麻(11.3% )一小时后,在接触后的几个小时内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
而后续研究表明,与吸食高 THC 大麻的人在密闭空间中的不吸食者也报告了由大麻暴露导致的接触性兴奋(contact high,一个原本清醒的人在接近受娱乐性药物影响的人时所经历的兴奋),并且在运动任务的表现上表现出轻微的损害【14】。
所以,长时间和正在吸大麻的人呆在一起,我们确实会吸入二手大麻素到自己的体内。
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吗?
我暂时还没有看到短暂的暴露在二手大麻下对身心健康的明显负面影响,以后如果看到了再另写文章给大家。
但是基于前文提到的对胎儿和儿童青少年脑发育的永久不良影响,站在孩子脑健康的立场上,我不希望看到越来越多在公共场所吸大麻的人的出现,所以我无法拥护德国大麻合法化。
结合这两篇文章里阐述的科学证据,从对大脑发育的不良影响考虑,我坚决反对在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年人吸食大麻,也会抵制任何向这些群体介绍大麻的活动。
而对于更年长的成年人、老年人,老实说,如果他们自己闷在家里吸,别让我闻到,不让他周围的孩子看到闻到,那它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合法的“自由,我也管不着人家不是?
就像我跟我公公婆婆探讨过他们吸烟的必要性,在我和德爸多次提示吸烟极其有害健康后,我公公说,“是没错,我可以按一切都正确、科学的方式活着,可那样我就没有任何乐趣了,没有乐趣了我还活着干什么?”
所以我现在不劝他们不吸烟了。只要他们不让我的孩子接触到二手、三手烟,他们爱吸多少、他们愿意以何种方式度过自己的余生,是他们生为一个成年人的自由。
因为我知道,在德国长大的人,是绝不会对“自由”二字做出任何妥协的。这一点是无论在烟盒上印多少黑肺、烂肺的图片,也改变不了的。
而作为我,我讨厌在公共场合抽烟的行为,我当然也会同样讨厌在公共场合吸大麻的行为。
可我也不得不接受,一个社会是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我真的能因为想要(为孩子)追求纯净的环境,而去遏制别人享有他合法的自由吗?
比如在平时,如果我带孩子在身边,有个吸烟的人从我们身边走过,让我闻到了烟味,我心里某个地方会骂ta两句,”讨厌的烟味,看不到这儿有孩子吗!“
没错,二手烟对孩子不好,可是为了不让我的孩子吸入尼古丁,我就有权利禁止ta在马路上吸烟吗?
法律显然没有赋予我这样的权利。
甚至在马路上一辆车开过去,那浓重的汽油味也是对孩子健康很不好的,难道为了不吸入这些污染物,我就有权利不让ta开车吗?
显然我也没有这样的”合法“权益。
既然法律允许人们在室外吸烟、允许这种级别的汽车尾气排放,我要生活在这儿,就得接受可能会偶然跟这些污染物相遇的可能。
不接受的话,要么搬离这里,要么去走合法的程序推动社会改变。
那么当德国把大麻合法化之后,我就只能一边尊重这些人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受保护的自由,一边带着孩子对吸烟和吸大麻的人敬而远之了。
没错,以后除了要躲路过的烟民、汽车尾气之外,还要躲抽大麻的人了。唉!
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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