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拍卖平台,以1.08元拍得一辆价值12万元的二手奔驰车。平台表示:拍卖出错,愿意赔偿,按支付金额的5%的赔偿,5分钱!01案例回顾
这天是周末,难得悠闲的时间,张先生喜欢窝在家里,跟家人一同享受周末。妻子在厨房忙着烘焙点心,张先生则在沙发上玩手机,他看到某个拍卖平台正在搞活动,于是就点进去看了看。拍卖平台内,最新的拍卖物是一辆价值12万的二手奔驰车,起拍价是1元钱。张先生觉得挺有意思,就也出价参与了拍卖的活动,可没成想,他竟然以1.08元的超低价,成功的拍下了这辆车。妻子听到声音赶紧跑了,只见张先生手舞足蹈,像是中了什么大奖似的。妻子得知此事,也非常高兴,两人都以为这是一份天上掉下来的“意外之财”。张先生正准备把这事儿告诉朋友,就接到了拍卖平台打来的电话。对方告知他,“由于拍卖出错,合同必须撤销,这辆车不能交付。”张先生自然不能同意:“你们说撤就撤?也太不负责了!既然拍卖结果已经生效,要么交车,要么进行赔偿。”拍卖平台却告诉他:“可以赔偿,按照规定,我们将支付成交价5%的赔偿金,折算下来就是5分钱。“张先生气得脸都红了:“5分钱?这不是在侮辱人吗?”随后拍卖平台就撤销了张先生的订单,可张先生不能接受,于是找来媒体要曝光此事。媒体介入后,平台表示:拍卖出错并不是他们的责任,而是委托方无法接受这样的成交价。平台只是负责担保,并愿意根据拍卖规则,最多赔偿张先生300元。可张先生拒绝接受这300元的赔偿,他认为自己是通过合法途径中标的,拍卖方和委托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该以此敷衍了事。张先生拍得奔驰车后,卖家单方面撤销拍卖合同,是否违法?根据《拍卖法》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即使双方未正式签署成交确认书,买卖双方已形成预约合同关系。如果卖方没有正当理由单方面毁拍,构成违约行为,张先生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公司作为担保方,应对卖家毁拍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拍卖公司未能按约交付车辆,已构成违约,张先生有权向拍卖公司索赔损失。网友热议:“理性看待问题!一辆汽车,再破,废铁也要卖几千块钱!所以,1.08元就想得到奔驰车!自己觉得可能吗?!不要拿规则说事!任何规则,都必须合理!严重违背实际价值的事情!是不可能,也是不应该发生的!”还有网友说:“我想问一句,如果事主花了12万拍下来了,但觉得划不来不要了,那你们拍卖方肯放过事主而只要几分钱赔偿了事吗?”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记得顺手点个【赞】或【在看】哟!您的点赞永远是我持续码字的动力,谢谢您